![]()
易筆直言/文
一句對校服質量的質疑,換來了 7 天行政拘留、一份離婚協議、一份失業證明,還有一紙抑郁癥診斷書 —— 甘肅鄧建國的遭遇,像一面粗糙的鏡子,照出了基層執法中權力越界的荒誕與刺痛。更諷刺的是,當他為自己 “討說法” 時,涉事校服的檢測報告早已顯示 “棉含量不達標”,廠商也因 “質量問題” 被責令整改,可當初拘他的理由,竟是 “尋釁滋事”。
這本該是一場簡單的社會監督:家長發現孩子校服有問題,上網表達疑慮,監管部門介入核查,廠商整改 —— 這是法治社會的正常邏輯。可在寧縣,邏輯卻被擰成了麻花:有事實支撐的質疑成了 “違法”,確鑿的質量問題被擱置,對普通家長動了拘留的 “硬手段”。慶陽中院最終認定警方 “程序違法、證據不足”,并判決國家賠償,可 7 天拘留帶來的破碎人生,哪是 3237 元能補回來的?
更值得警惕的是,這并非孤例。從鄧建國 “質疑校服被拘”,到不久前 “12 字跟帖被拘”,兩起事件如出一轍:公民針對切身利益發出微弱質疑,卻被權力機關以 “尋釁滋事” 為由 “重拳出擊”;當事人的正名之路,都要歷經一審敗訴、二審糾錯的艱難跋涉。
細究其中細節,更顯荒誕。慶陽市質量計量檢驗中心早已證實校服 “棉含量不達標、標簽與實際不符”,慶陽市市場監管局也通報廠商 “質量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可一審法院仍在 2024 年 7 月駁回鄧建國的訴訟請求。這種 “明知廠商有錯,仍判質疑者敗訴” 的操作,難免讓人懷疑:基層執法與司法是否陷入了 “保護問題主體,壓制合理質疑” 的怪圈?當權力為 “問題校服” 背書,損害的何止是一個家庭的幸福,更是公眾對執法機關的信任。
司法糾錯固然是正義的補救,但比 “事后賠錢” 更重要的,是 “事前不犯錯”。鄧建國失去的工作、破碎的婚姻、患病的精神,這些代價本可避免 —— 只要當初執法機關多一分審慎,少一分 “權力慣性”;只要在拘留前先核查校服質量,而非聽信廠商報案就 “抓人”;只要把 “公民質疑” 當成正常監督,而非 “尋釁滋事” 的信號。
法治社會的核心,從不是讓公民 “不敢說話”,而是讓每個人都能放心地對不合理現象說 “不”。基層執法者必須明白:家長質疑校服質量,不是 “找事”,是為孩子的健康負責;公民評論公共事務,不是 “添亂”,是社會監督的應有之義。動輒用 “拘留” 堵嘴,看似 “快速解決問題”,實則是對權力的濫用,對法治的傷害。
鄧建國的 7 天拘留,該成為基層執法的一堂 “警示課”:權力可以約束違法行為,但絕不能壓制合理質疑;可以維護公共秩序,但絕不能侵犯公民權利。唯有守住 “依法行政” 的底線,讓權力對民聲保持敬畏,才能避免更多 “質疑變拘留” 的悲劇,才能讓法治真正成為每個人的 “護身符”。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