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元騰
![]()
嚴俊
探尋另一種可能:義務的“缺席”與缺席的“義務”
作者 |王元騰、嚴俊
作者單位 |上海社會科學院、上海大學
原文 |
初次接觸經驗議題的十年后,并斷斷續續地歷經數十稿的推翻與重構,《不完全義務與責任邊界:“踢皮球”現象漸進消弭的邏輯》一文能夠在《社會學研究》2025年第4期與讀者見面實屬榮幸,這也見證了我們“探尋另一種可能”的嘗試。無論是理論精進還是經驗解析,亦或是框架設定與遣詞造句,成文時的點滴推進更是離不來諸位師友、匿審專家、編輯部老師的包容、鼓勵和支持。恕不能一一致謝,但感激之情已溢滿心間。
責任編輯何鈞力老師囑我寫點心得,似乎未經思索便應承下來。這是因為,相較于正式發表的“光滑”論文,我也偏愛聆聽作者那些不乏“苦澀”的手記故事,以此勉勵自己扎扎實實地做點兒有意思的研究。同時,也想借此回顧拙文成型的歷程,不至于聽了那么多精彩分享后而無所反饋,捧出一點點兒體會也就義不容辭。
一、經驗與理論間的游弋:從“發生了什么”到“為什么發生”
文章的原初想法受益于與劉世定老師約十年前的一次交流。2016年10月末的一個下午,入秋后的上海涌動著學術火花碰撞出的暖意。劉老師來滬開會間隙,我們有幸向他請教學習,這已是多年來的慣例,不少學生從中獲益。彼時我剛完成碩士畢業論文不久,研究主題是A省和B市間流動兒童如何接受義務教育的歷史過程。但幾乎停留在“發生了什么”的描述層面,并未較好地回答“為什么發生”,更談不上在理論對話與精進上有多少洞見。
劉老師迅速察覺到,我只是大致描摹了一個故事,雖說還算有點兒趣味,但在理論延展上很難說能讓人耳目一新。他進一步指出,若側重歷史變遷過程的解釋挖掘,可能會錯過其背后暗含的理論發展潛力。在談及如何借助經驗故事探索理論抽象的可能時,劉老師提到了“理論叢”與“經驗園”間彼此穿梭的學問之道,這也出現在他“理論建模”的系列講座中。坦白說,作為學術“小白”的我,尚未習得精髓之處,仍需繼續修煉。
回到經驗線索上來,為每個適齡孩子提供基礎教育是一項國家宣稱其應當承擔的義務制度安排,在實踐中則交由各地方政府負責。但這項制度在跨越行政邊界的流動兒童群體上卻失靈了,也就出現了流出地和流入地政府間關于責任邊界的爭議,可用義務的“缺席”予以概括描述。事實上,相關經驗研究已圍繞這一主題做了不少論述,呼吁地方政府踐行義務的聲音也時常見諸于媒體報道,但現實中的優化卻又如此緩慢。
圍繞義務的“缺席”這一經驗現象背后的理論潛力,劉老師建議我們不妨嘗試做些“不一樣”的探索。2016年10月中旬,諾貝爾經濟學獎剛剛頒給了在“不完全合約”理論上做出開創性貢獻的奧利弗·哈特,余溫尚在。劉老師繼續啟發我們,不完全合約理論所代表的制度不完全分析聚焦的是權利互動,觀照的是“誰有可以做什么的權利”的制度不完全及其后果,這能否在分析上同時處理義務互動(即“誰有應當做什么的義務”)則有待商榷。與之呼應,我所描述的案例故事恰恰是義務制度安排不完全所引發的“踢皮球”現象。一瞬間,新的理論立意浮出水面。也就是說,從義務的“缺席”這一案例故事出發,圍繞缺席的“義務”來探究理論增長成為后續發力的一種可能。
二、踏上漫漫補課路:義務分析的獨特學理價值何在?
不得不說,即便大致知曉了理論建模的攻堅方向,但將其落實到可供交流討論的文稿還有漫長的路要走。雖然在導師劉玉照老師的讀書會上,我也曾研讀過新制度經濟學及其后續擴展的相關著述,但我本人的理論儲備很難說夠格,持續性的補課自然是繞不開的功夫積累。
其實,從經濟學新制度主義分析范式看來,缺席的“義務”在基礎邏輯上其實并無不妥。這是因為,義務在分析上可被鏡像化地轉換為權利,而無需作為獨立范疇。這就引發了一系列疑問:如果義務相較權利是冗余存在的話,那么為何又會獨立示人呢?即便權利與義務可被視作對應性范疇,卻也需要考察義務主體的思量與行動,不然權利的主張也難以落地呀。既然過往理論模型強調在人際互動、他人影響、關系呼應中考察權利的界定與后果,那為什么與之對應的義務主體的所作所為在分析時卻可以被忽略呢?換言之,權利分析真的可以替代義務分析嗎?其所依賴的限制條件是什么、解釋邊界又在哪里?
在上述疑問的牽引下,經由理論與文獻閱讀、案例梳理與補充的反復往來,我們斷斷續續地修訂了十幾個版本。本著“雖爛先上”的“厚臉皮”心態,拿著尚且稚嫩的文稿,先后參加了上海財經大學“經濟社會學實證與反思”研究生論壇(2016年11月)、中國社會學年會“經濟新常態與社會學研究”論壇(2017年7月)、第十屆社會理論工作坊“產權社會學”論壇(2021年4月)等會議。慚愧的是,上述版本在理論立意交代上仍語焉不詳。毫不夸張地說,“義務分析的獨特學理價值何在”就如同壓在頭頂的巨石,可隨時擊碎文章的合理性,而這塊“硬骨頭”無論如何我都要啃下來。
于是,除繼續閱讀新制度經濟學的著述外,我也開始有意識地將補課范圍拓展到法理學、道德哲學、政治哲學等領域,既在豆瓣上搜集和閱讀相關主題且評價尚可的著作,也借由引證文獻拓展新的素材。可想而知,作為“門外漢”的我在面對一堆專業書籍與文獻時,無疑變為了無頭蒼蠅,只能讀懂多少先記錄多少。就這樣,云里霧里的補課大概持續了近一年。在此期間,我雖然涉獵了自然權利的演進、政治義務的證成性與正當性、義務先定論與權利先定論、道德義務與法律義務等論述,卻未很好地消化其精髓。但這并非無用功,此處先按下不表。
我在不斷補課的同時,也在進一步打磨和精進理論建模,尤其是明確界定關鍵概念、劃分當事人認知類型、演繹微觀行為決策等。2022年夏秋之際,雖先后迭代修訂了四五個版本,但理論立意的論證始終無法令人滿意。2023年上半年,拿著數萬字的補課筆記與嚴俊老師來來往往討論了多次。我們發現,可以嘗試從“相互性”角度拆解義務與權利的差異,進而提煉出主觀意義非對稱、作用邏輯不同、應對優化各異等三方面要點。雖說是有了些眉目,但多少還有些牽強,并未在基礎邏輯論證層面擊穿“義務作為獨立分析范疇之必要”的硬核。當沒有更好處理方式的時候,只能暫且如此。
我們也注意到,受制度不完全理論范式的啟發,相關新近研究日漸增多,如不完全考核、不完全編制、不完全發包等學術概念的涌現,這大大激勵著我們深挖不完全義務學理價值的信心。時間來到2024年,這篇文章在修改與推翻的反復拉扯中已過去六七年光景,不論如何也要改出來了,不管結局怎樣,終究得有個交代。于是,在經驗案例上,我們再次更新了流動兒童教育歷史變遷資料庫,重構了故事線索的來龍去脈與關鍵轉折。特別是,我們將不完全義務細化為歸屬身份、承擔內容、履行方式等三個情境維度,這可以更好地刻畫經驗實然的歷程。
至于說到寫作安排,我們決定推翻之前的所有版本,再次重新來過。從凝練問題提出到精準理論對話,從夯實模型建構到準確描摹案例,從總結提煉發現到討論生發潛力,文章又換了一個新面貌。2024年9月末,我們將約5萬字的稿件投到“第十屆栗林論壇”,如此長篇幅的文章能被接收,實在是莫大的包容。會議結束后,稿件瘦身提上日程,篇幅縮減到約3.5萬字,我們抱著試試看的態度,投稿給了《社會學研究》。
三、曾經走過的路可能會算數:折返也是一種修行
正式投稿后5個月左右,在忐忑不安中接連收到了匿審專家和編輯部審稿會意見。果不其然,文章的不足之處暴露無遺,卻也得到了諸多建設性意見。結合之前兜兜轉轉的補課梳理,推翻與重構的修改工作反而有那么幾絲喜悅。之前不甚清晰的地方開始變得明朗,曾經走過的路還是留下了印記。
正如兩位匿審專家所反復強調的,文章對“權利與義務間關系”的交代并不清晰。前面也反復提到,缺席的“義務”何以成立是文章的立意根基所在,但直到投稿版本也尚未做到論證完備。在消化評審意見后,我用了10多天時間再次反復閱讀和梳理政治哲學、法理學、道德哲學等相關論述,完成了約1.5萬字的簡版筆記。或許是有過之前的積累,這次的爬梳游刃有余了不少,之前云里霧里的思考也逐漸串聯起來。幾經討論后,我們找到了“對相互性關系是否認可”這一關鍵題眼。若當事人之間對締約關系本身未達成共識的話,權利與義務就不宜采納對應性關系的分析預設,這也就能得出義務作為獨立分析范疇的合理性。
與上一條意見相關,匿審專家也指出,義務相較于權利的獨特性或許還體現其本身所蘊含的道德倫理意涵。的確如此,“應當”對他人有所付出是義務的內生定義,而不完全義務往往出現在制度安排(對特定主體所需承擔義務的期待)與當事人認知(潛在義務主體是否需要踐行的判斷)間不一致的地方。關于這一點,哲學、法學、經濟學與社會學等不同學科其實有共通之處,曾經的補課在修改時再次發揮了功效。我們也試圖指出,即便義務踐行有其倫理意涵,但并不意味著當事人不會基于不完全義務的情境維度進行利弊權衡,這與道德社會學所強調的義務作為道德事實的“可實踐性”也就關聯起來了。由此,在理論模型建構上,基于道德身份認知的收益—決策模型、不同道德身份認知義務主體的微觀決策、“踢皮球”現象的多重樣態等架構也能夠前后呼應。
就分析策略而言,這篇文章采用的是“模型+案例”的論述方法,試圖在理論模型建構與經驗案例論述間實現雙向互動。雖然我們曾有意識地在案例解析時調用理論模型所涉及的關鍵要素與條件機制,但投稿版本在二者交相呼應上仍不到位,匿審專家和編輯部老師也特別提到這一點。對此,在模型演繹交代與研究發現提煉環節,我們又折返回相關表述的打磨,更加注重呈現那些超出直覺感受的要點。最近幾年,既扎根深度田野又有所抽離的理論建模工作日益受到學界的重視,明晰概念界定、厘清前提條件、闡明邏輯機制、保持開放討論等等做法也不失為一種知識積累的有效路徑。
可稍作拓展的是,經濟學與社會學雙向互動中產生的經濟社會學,也往往致力于促進理論模型建構與經驗案例解析間的融合。其實,經濟學領域不乏人文主義倡導的聲音,同樣會注重對人類行為與人際互動的深刻理解,如對心智結構、親社會性行為、道德投射等真實面向的捕捉。在這方面,社會學往往能夠給經濟學帶來別樣啟發,行為經濟學的繁榮即是例證。但相較而言,社會學對經濟學所擅長的理論建模的吸納卻略顯踟躇。正如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埃莉諾·奧斯特羅姆的善意提醒,隱喻式的故事論述雖有其生動性和啟發性,但也有可能造成約束條件和邏輯機制交代不清的誤導。是故,扎根經驗案例的理論建模或許值得嘗試。
并不是恭維,若沒有匿審專家和編輯部老師的辛勤付出,這篇文章恐怕還要在電腦硬盤里多睡一會。從遣詞造句的精準到位,到佐證材料的出處明確,再到前后論述的連貫呼應,甚至是排版布局的美觀得體,責任編輯何鈞力老師與我們反復溝通,甚至犧牲了不少自己的休息時間。對我們而言,推翻與重構的反復折返,又是一場受益頗豐的學術修行。我們無不珍惜這一寶貴機會,總是盡最大誠意和努力去回應相關評審意見,每次修改說明也多在2-3萬字,生怕有所遺漏,更擔心辜負了這一番美意。
四、寫在最后:念念不忘或許會有回響
簡要來說,這篇文章緣于義務的“缺席”何以發生的經驗疑惑,進而邁向了嘗試從基礎分析范疇拓展角度對缺席的“義務”予以推進的理論建模之路。義務制度的安排往往匯聚著人類對美好社會的向往,但現實中被期待主體對其肩負義務的道德判斷與實踐回應又有情境性、多樣性與變通性,不完全義務與“踢皮球”現象間并非簡單的線性關系。
當然,文章還留下了不少有待持續思考的地方。除了不完全義務作為分析性概念在制度不完全理論脈絡中的生發潛力有待耕耘外,對義務制度情境中人際互動特征的刻畫也值得深化。制度安排對行為選擇的形塑固然重要,但終究要回歸到人對生活意義本身的追問上來。義務制度安排及其變遷中的“人”如何安放內心與求索意義世界并將其付諸實踐,無疑是更具魅力的探索議題。身處理智與情感相互糾纏中的個體如何尋找與渡過一種美好生活,不僅是當事人的自我追求,也是試圖解釋社會生活運作邏輯的研究者需要給出的回應。
最后,我們不敢說有什么獨特經驗可以與君共勉,敬請大家諒解這些“碎碎念”。“探尋另一種可能”的呼喚一直激勵著我們在既有知識大廈上裝點新的瓦片,哪怕是一點點兒也足以欣慰。更無需粉飾什么,其中的探索之路并不總是如此順利,暫時走不通的時候,放一放,緩一緩,喘口氣,鼓下勁,重新撿起來就是了。
當然,并不見得念念不忘必有回響,無論最終能否覓得新景象,趣味之處或許自在過程之中。即便短期內尚未看到突破的亮光,甚至長時間處于摸索狀態,但誰又能說慢慢積累本身不會潛藏著迸發力量呢?萬一還有“另一種可能”呢?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