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但悲不見九州同。
眼里常淚水,是因為愛得深層。
昨天,楊蘭蘭事件瀟湘晨報連發兩篇文章,獲網友盛贊“有風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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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注意到,這兩篇文章均標注原創,署名記者梁婷婷。
不過,看完文章讓人有氣不打一出來。兩篇文章,大部分內容均是網傳內容,既沒有權威信源,記者也未進一步求證。
第一篇文章提到,楊蘭蘭的背景和她的巨額財富來源至今是個謎、至今沒有人知道她的真實身份,這些不確定事實,是新聞最忌諱,也是必須要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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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文章更離譜,導語部分寫“…網傳她交了7000萬澳元(約人民幣3.3億元)保釋金獲釋。那么,事實真相究竟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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瀟湘晨報文章→23歲華裔女子楊蘭蘭交了天價保釋金?確獲保釋,但保釋金相關信息并未披露
制造如此懸念,還以為瀟湘晨報搞到了爆炸的獨家猛料,最后告訴公眾的是一句“尚未有媒體披露保釋金相關信息”收尾,實在讓人哭笑不得。
但就在筆者發布文章前,這兩篇文章被發布者刪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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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新聞?教科書說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新聞是新近發生的事實的報道。而真實,是新聞的生命。
媒體在這個時代大背景下,所兼具的責任尤顯重大,需要在魚龍混雜的互聯網海量信息量里時刻保持清醒,向公眾發出真實的聲音,就像南方周末所說“可以有不說的真話,但是絕不說假話”,不知道他們有沒有真正做到,但最起碼體現了一家媒體的責任和擔當。
對當下媒體環境,有網友體諒說道,你可以對社會的不公、為弱小個體遭受的冤屈沉默,但不可以在一些關鍵的節點和事件中報道虛假信息,誤導公眾。
回到今天的主題,在楊蘭蘭事件上,公眾想知道的是,網傳其萬億財富是否屬實?來源是否合法?其家庭背景(畢竟她才23歲,有說是做鐵礦石生意)?有無從國內轉移資產?
而不是吃人血饅頭,為了流量,丟了專業,人云即云。
在筆者看來,衡量一家媒體的公信力,絕不僅僅是看他的流量和粉絲數量,評價一個記者,也不僅僅看他的稿量和寫了多少爆款文章,而是突破能力,為了真相突破層層阻礙和防線,至死不渝。
這樣的記者,或許還有。這樣的媒體,即便有,可能也沒幾家了。
救救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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