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將【在公關】設為“星標?”
第一時間收到公關知識
我是新學了鋰知識的姚素馨
來自需要新充電寶的啊嘿噠公關
上一篇《》里面,我們說了有問題的電芯,給整個充電寶行業埋了天雷。
結果,從輿情看上,這幾天更加水深火熱的是民航局。
民航局緊急發布并執行關于充電寶的規則,殺了大家一個措手不及,被迫在安檢口排隊扔充電寶。人在這個場景,能說什么好話?
站在公關角度,民航局嚴控充電寶上飛機,屬于不得不做的“送命題”。如果碰上,你會解嗎?
01
解題之前,要先讀題。
公關從來不看“表現”,而是找實際上的歸因。讓公眾覺得很不方便,讓民航局挨罵的內在因素有兩方面:
第一,時間不夠。
明牌上的時間不夠,是民航局在6月26日中午13:00發的通知,6月28日凌晨就開始實施,不到36小時。
對于還沒“返程”的人來說,出去時候能帶,回來時候就不行了,只能丟棄。假設1個月后才實施,95%的“帶出去、帶不回來”問題就不存在了。
對于還沒出門的人來說,臨時再買新的,也很匆忙。
而且,信息傳遞時間有限,不少人還沒完全理解和消化相關規則,到了機場一臉懵逼。
暗線上,充電寶必須有CCC認證是2024年8月1日開始強制實施,還不到1年時間。
如果是去年7月買的沒有CCC的,還算個新充電寶,突然就不能上飛機了,確實有點胸悶。
假設明年,或者更晚開始實施,沒CCC的充電寶至少用了個2、3年,自然“退役”的數量會增加,心理上也更容易接受。
第二,CCC標準不夠有說服力。
召回型號和批次不能帶,大家普遍沒有異議。
沒有CCC不能帶,CCC算老幾?特別是這輪召回和出事的充電寶,其實就有CCC標識。
把有CCC標識作為“執行切口”,很容易就被關聯成“一刀切”。
02
民航局為什么不“拖一拖”,或者更寬松地只限制“被召回”的產品呢?
明明知道會挨罵,還急吼拉吼推出“禁令”,是吃飽了撐的嗎?
當然不是。原因在于,民航局是真的急了啊。
先看一眼2025年以來,媒體報道過的充電寶在飛機上出的事情:
1月28日,韓國釜山航空BX391排隊起飛時在地面上起火,169名旅客成功撤離,飛機被徹底燒毀。起火原因疑似與充電寶或其他電子產品故障有關。
2月19日,菲律賓皇家航空RW602長灘飛往上海的航班上,旅客攜帶的充電寶爆燃,飛機緊急備降香港。
3月20日,香港航空HX115航班在飛行中旅客充電寶自燃,機組緊急處置后備降。(這臺確認了是羅馬仕)
5月31日,南航CZ6850航班在起飛后旅客充電寶起火,機組緊急處置后飛機返航。
6月10日,山航SC1159航班在飛行中旅客充電寶冒煙,機組緊急處置后飛機安全降落。
6月13日,上航FM9449航班在飛行中旅客充電寶起明火燃燒,機組與旅客齊心協力接力澆水成功控制險情,飛機安全降落。
在充電寶大量CCC認證被暫停和撤銷之后,民航局突然反應過來,原來不是最近運氣不好,而是你們這些老6平時也不跟我說,這玩意風險真大啊。
在高風險情況下,“盡快開始”的權重會被大幅提升。挨罵比真掉飛機好多了。
03
知道了為什么挨罵也要去做,那就看看能做哪些準備,盡量少挨些罵。
我一直說,優秀處置的判斷依據不是逆天改命的“都說你好”,而是減低程度。
仔細看民航局的通知,其實就安排了不少活兒。
機場的活兒比較多:
要宣傳,“充分利用廣播、動態顯示屏等形式,在安檢通道、值機柜臺等醒目位置張貼宣傳資料或增加提示環節,多場景密集宣傳攜帶充電寶乘機安全風險及管控政策”;
要檢查,“安檢部門要加強對旅客隨身攜帶充電寶查驗”;
要解釋,“要在安檢現場增派工作人員,做好旅客的服務指引及解釋工作”;
要處置,“要合理設置旅客對充電寶的自棄、暫存區域,明確暫存手續和流程,為旅客自棄、暫存提供便利,提升旅客對政策的理解度和配合度”;
要加裝,“抓緊做好航站樓內旅客充電設施的加裝、維護”;
要培訓,“加強旅客服務人員培訓管理,確保員工熟悉掌握充電寶安全風險及政策,以便能夠準確、有效地回應旅客問詢”。
各航司及其代理人的活兒包括:
要宣傳,“加強對充電寶起火冒煙事件的警示宣傳,積極引導旅客不攜帶不合格充電寶乘機”;
要培訓,“加強旅客服務人員培訓管理,確保員工熟悉掌握充電寶安全風險及政策,以便能夠準確、有效地回應旅客問詢”;
要會滅火,“完善鋰電池起火、冒煙等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置預案,確保在發生緊急情況時能夠及時、妥善處置。”
應該看得出來,過去挨的罵,是能長一些記性的。
04
但是,記性長得還不夠啊。
首當其沖,執行規范。
與規定的不一樣,這也是大家最討厭的。
6月28日還沒到,各地機場的花式作妖“路透”就滿天飛了。
比如,6月26日,有網友表示烏魯木齊天山國際機場,無論什么品牌的充電寶,只要沒有3C標識一律不讓上飛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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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6月27日,有網友表示深圳寶安機場,羅馬仕充電寶無論在不在召回批次,是否有3C,全部一刀切不讓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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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6月27日虹橋T2機場,安檢工作人員表示沒有3C標識的相機電池也帶不上飛機了,讓攝影師原地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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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續有機場辟謠是基層工作人員理解錯誤,造成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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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公眾必罵“層層加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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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角度多么容易激發“公眾情緒”,不用我再說明了吧。
其實,做公關的都很清楚,這是信息傳遞中的“失真”,在執行端走樣,很多企業都有大把這類事情,跟是不是公職人員并無多大關系。
我們在做咨詢時,反溯原因,發現核心要解決的問題都是“給基層的信息必須極其清晰”,不要發揮,不要發揮,不要發揮。
05
其次,宣傳力度。
從緊急通知里能看出來,民航局提了好幾次要加強宣傳,說明他們也知道公眾并不知道充電寶在飛機燒起來,有多可怕。
來都來了,我們稍微宣傳幾句:由于民航飛行的特殊性,飛機內充電寶鋰電池一旦起火,比在地面上發生意外,危險N倍。
充電寶里的鋰電池一旦發生熱失控,會觸發內部電解質快速分解,產生大量高溫易燃氣體。這種化學反應不是普通的燃燒,更接近于鏈式反應。
充電寶燃燒瞬間,溫度可升至數百度以上,而且釋放的氧氣還能助推火勢進一步擴大,使得常規干粉或者二氧化碳滅火器無法徹底熄滅火源。
更要命的是,即使外部明火看似被撲滅,內部電芯仍持續處于高溫狀態,隨時可能再次起火,發生復燃。
充電寶起火,最好的解決方式是提供“持續、足量的冷卻措施”。
在地面上,就把充電寶直接整個扔進水池水桶,是最好的。迅速降低內部溫度,才能從根本上遏制鏈式反應。
在飛機上什么條件,你自己想吧。
飛機上一旦火勢沒有控制住,什么后果,你自己想吧。
好了,民航局讓航司加強宣傳,航司能夠怎么加強?能在6月28日執行之前加強多少?
現在,有多少公眾覺得這真的是很危險的事情,民航局的嚴控是有必要的?
這個科普,其實只靠民航體系資源是遠遠不夠的,需要很大規模的跨主管部門調動。
至于,要不要把充電寶說的“那么危險”,從還沒大規模啟動召回(不知道為什么這么說的請看上一集)來看,呵呵。
06
第三,協調沖突。
因為著急,民航局的“禁令”與充電寶廠商的召回,沒有拉開時間,重疊了。
很多人還沒和充電寶廠商說好“怎么解決”,東西已經在機場“沒了”。
反向,本來充電寶廠商可以有更長的“分流處置時間”,減少承接壓力,因為機場規定,也不得不趕緊給個說法。
消費者被卡在充電寶廠商與機場之間,叫天天不應叫客服客服不靈,揣著100萬個不確定走向安檢,知道的是帶著方案去北京出差開會,不知道的以為是帶著公款去拉斯維加斯賭錢。
再跟做公關的明確一點,世界上絕大部分問題,沒有完美解決方案,甚至連個稍微好點的方案都沒有。
公關要體現的,是“沒有不管”,是“盡力做了”。
還沒召回處置或者還沒協商好的充電寶,被安檢收走,建議廠商認下。只有這個方案。
07
第四,減低損失。
不能帶上飛機的充電寶,只能扔了?
充電寶廠商召回,存在快遞不收件的情況。
帶不走的充電寶,如果沒有人送,要么存在機場,要么直接扔了。
到了6月28日,公眾發現很多機場設立了“郵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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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上去用的是不同快遞企業。
我們不深究為什么在機場的快遞就能寄充電寶,好歹能寄。
08
第五,處置透明。
這些圖你大概也都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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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被機場收走的充電寶去哪里了呢?
其實不難猜,一定會出現關于“機場收繳充電寶流出”的言論和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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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有沒有可能有個1、2盒被端走的,我不敢說死。你說大規模整批的從機場弄出來,我肯定不信。
這種風口浪尖的時候,都盯著呢,操作難度是很大的。
機場方面也辟謠了,說后續會統一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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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回復其實也沒說得很明白,還是應該要說清楚的。
但再一想,更清楚的說法,能怎么說呢?
09
第六,接受不理解。
看到很多留言在說,有CCC的也出事,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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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呢,這就相當于:
醫生跟你說晚上早點睡,你問醫生,早睡了還生病,怎么說?
交規要求先考駕照才能上路,你問交警,他有駕照還出事故,打臉不?
但是,提醒做公關的同學注意,即便進行解釋,很大一部分人也看不出“有CCC的也出事,怎么辦?”這句話的問題。
“能說明白”是公關入行第一個丟掉的東西。
10
第七,咬牙執行。
CCC是中國的強制標準,國外的充電寶上是沒有這個東西的。
民航局現在要求的CCC認證可帶,其實針對是國內航班,國際航班不查。
另外,中國充電寶上,可能雖然沒有CCC,但有CE等認證。有的人還會覺得CE比CCC更加可信。
是不是看上去“漏洞百出”?
公眾言論,經常出現“必須完美覆蓋”的要求,也就是說,不能一下子同步同時同等地都做到,那就不要做了。
你說抓了這個小偷,他們問你為什么不抓那個?難道不是能抓一個是一個嗎?能抓到哪個就抓哪個嗎?
國際航班執行難度大,就在國內航班先執行,怎么還覺得吃虧了呢?
民航局是不可能回復“先不管他們”的。不能回答的問題多了,忍著。
11
第八,被曲解。
還有人說,這是一場有預謀的“拉動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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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沒有閱讀文本的最基本能力,也沒有關于商業的最基本常識,更沒有對于生命安全的最基本敬畏。
三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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