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一位當事人因未攜帶陪護證被醫院保安阻攔進入醫院。當事人看到其他無陪護證人員進入后再次嘗試進入,卻在與保安的爭執中被推倒受傷。當事人隨后就醫并申請司法鑒定,經鑒定其損傷未構成傷殘,但存在誤工期、護理期和營養期。
當事人將保安所在公司、醫院及保安個人訴至法院,要求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等各項經濟損失。一審法院認定當事人承擔 40% 的責任,醫院承擔 60% 的責任,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委托元韜律師事務所趙地律師代為上訴。
律師觀點
趙地律師認為,一審法院在責任劃分上存在不當之處。疫情防控期間,醫院作為公共場所,其安保人員應當嚴格按照規定執行任務,而不能選擇性執法。當事人雖未攜帶陪護證,但其進入醫院的目的是為住院家人送飯,且在被阻攔后并未采取過激行為,其用雨傘輕打保安是為了避免自身受傷,不應認定為過錯。
此外,一審法院在適用法律上也存在錯誤,保安公司未對員工進行嚴格的職業培訓和素養培訓,導致保安在執行任務時傷人,保安公司應當承擔相應責任。在事實認定方面,一審法院對營養費、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的計算也存在錯誤,應當按照鑒定意見和實際票據進行認定。
判決結果
二審法院經過審理,認為一審法院查明的事實屬實,但對責任劃分、法律適用和事實認定存在爭議。趙地律師在二審中充分闡述了代理意見,但二審法院最終認為一審判決并無不當,駁回了當事人的上訴請求,維持了原判。
盡管如此,趙地律師在本案中展現了專業的法律素養和敬業精神,為當事人爭取到了應有的權益,也為類似案件的處理提供了參考。
判決書節選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