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22 日格力電器股東大會上,71 歲的董明珠連任董事長后語出驚人:“
小米汽車燒死人你們看到了吧?但格力在北京大 1 路跑了十幾年,從沒出過火災事故。”這已經不是董明珠第一次點名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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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信息顯示,3 月 29 日晚,安徽德上高速一輛小米 SU7 標準版碰撞后起火,車內三名女性乘客不幸遇難。事故前車輛處于 NOA 智能輔助駕駛狀態,系統檢測到施工路障后提示駕駛員接管,最終在接管后 2 秒內發生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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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發生后,小米汽車陷入輿論漩渦。
4月1日,小米公司發言人發聲明稱:2025年3月29日22時44分,一輛小米SU7(參數丨圖片)標準版在德上高速公路池祁段行駛過程中遭遇嚴重交通事故。我們對此深感痛惜。
據初步了解,事故發生前車輛處于NOA智能輔助駕駛狀態,以116km/h時速持續行駛。事發路段因施工修繕,用路障封閉自車道、改道至逆向車道。車輛檢測出障礙物后發出提醒并開始減速。隨后駕駛員接管車輛進入人駕狀態,持續減速并操控車輛轉向,隨后車輛與隔離帶水泥樁發生碰撞,碰撞前系統最后可以確認的時速約為97km/h。
4月1日22:19分,雷軍發微博稱:
29日晚上的這起事故,我的心情非常沉重。三位年輕女孩不幸離世,這樣的消息,對她們的家人、朋友,乃至我們每一個人,都是難以承受的悲痛。我代表小米,表示最深切的哀悼,也向她們的家人致以誠摯的慰問
我們團隊第一時間成立了專項小組,30日趕赴了現場,31日配合警方調取并提交了我們掌握的車輛數據。
由于事故還在調查,我們一直沒有接觸到事故車,很多問題此刻還沒有辦法回答。
等到此時,我覺得我不應該再等了,我必須站出來,代表小米承諾:無論發生什么,小米都不會回避,我們將持續配合警方調查,跟進事情處理的進展,并盡最大努力回應家屬和社會關心的問題。
謝謝大家的關注和批評,你們說的每一句話,我們都聽見了,記下了,我們會用行動回答大家的問題。
此后,基本每天微博不斷的雷軍一度“停更”。
有意思的是,就在小米3月29日車禍發生數周之后,中國汽車產業連出兩條重磅法規條文。
4月14日,據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所屬媒體平臺《交通言究社》撰文:《智慧領航,安全護航智能網聯汽車輔助駕駛功能使用須謹慎》,文章提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若車企通過廣告或宣傳材料虛構、夸大輔助駕駛功能(如將2級輔助駕駛描述為 “自動駕駛”),誤導消費者購買,市場監管部門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對虛假宣傳行為處以廣告費用5-10倍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若虛假宣傳造成嚴重后果(如引發交通事故致人傷亡),可能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條,可對責任人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或單處罰金。
這一文章列舉了“五大”事故案例,以示警戒。文章指出,“從網上公開報道的事故案例來看,駕駛人未按規定濫用輔助駕駛,存在明顯安全隱患”,其中第五個事故即為小米3月29日發生的事故。
文章稱:
5、2025年3月29日,德上高速公路池祁段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小型新能源汽車在行駛過程中與中央隔離帶護欄端頭發生碰撞并起火。據報道,事發路段因道路封閉施工,需借道對向車道通行。駕駛人開啟“輔助駕駛”功能,事故發生前4秒車輛檢測出道路異常后發出提醒,駕駛人接管車輛但未能避免事故的發生。
4月15日,工信部官微發布了關于《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強制性國標(新版,筆者注),此次修訂后最引人關注的變化聚焦在電池熱擴散測試方面。在測試方法上,由原來的“外部加熱、針刺”改為“外部加熱、針刺和內部加熱”;在技術要求上,從此前的“著火、爆炸前5分鐘提供熱事件報警信號”改為“不起火、不爆炸(仍需報警),煙氣不對乘員造成傷害”;同時,修訂版本進一步明確待測電池溫度要求、上下電狀態、觀察時間、政策測試條件。這一標準被稱為“史上最強國標”。
兩個管理規定一前一后發布,并4月14日公安部文章直接點名小米安徽事故,引起了公眾的廣泛猜測。
4月23日,小米汽車官方微博顯示,2025年4月23日開幕的上海車展,小米展臺依然人潮涌動,人山人海。小米汽車稱:“小米汽車小米展臺,第一天結束,人潮涌動,感謝大家的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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