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山西大同二十余家商鋪遭遇黑色荒誕劇——半夜,十余名身著“古城管理”制服者持液壓鉗破鎖入戶,只為打開店內照明。監控錄像里,執法者如同精密作業的盜賊,剪斷門鎖后不忘擦拭指紋,臨走前竟在柜臺留下“自愿配合夜間亮化承諾書”,要求商戶補簽。
這幕魔幻現實在互聯網掀起駭浪。輿論沸騰時,當地宣傳部門卻輕描淡寫地回應:“個別工作人員誤解了亮化工程精神。”可與之對應的卻是,商戶王女士手機里躺著3條威脅短信:“再敢關燈就吊銷執照”,發送者赫然標注著“宋城管理辦張主任”。
這場鬧劇的導火索,源自某份未公開的《夜間經濟指數考核辦法》。據知情人士透露,該文件將商鋪亮燈率、霓虹燈覆蓋率與主官考評直接掛鉤,甚至規定“核心街區徹夜照明達標率100%者優先提拔”。為在文旅數據比拼中拔得頭籌,某些官員直接陷入數據癲狂。
一條“拍屁股”的政策就這樣破壞了過去一年山西文旅上上下下的努力,可惜可嘆可悲。關鍵時刻,有關負責人不作為和亂作為,反倒成了基層“執行有問題”,這樣的甩鍋可以讓下邊人“口服”,但可以心服,不在心里罵娘就已經是極高素養了。
正如我朋友圈一位朋友針對此事所發的慨嘆:“他們不是在點亮城市,是在焚燒法治”。
事實上,即便依據《行政強制法》,行政機關夜間執法也有嚴格限定。上述法令第四十三條明確規定,行政機關不得在夜間(一般指22:00至次日6:00)或法定節假日實施行政強制執行,除非存在“情況緊急”的例外情形。這一規定的目的是保障當事人的休息權,避免激化矛盾,體現文明執法理念。而半夜亮燈顯然并非“情況緊急”,那么,即使這幫如盜賊一樣的匪徒執法方式文明也是不可以的,更何況是私自破鎖入戶。
歷史總是驚人輪回。三年前附近某鎮強拆商戶卷簾門打造“透明商業街”,五年前西南某市逼臨街居民敞開窗簾充當“萬家燈火”背景板,如今大同官員不過是給舊戲碼換了新道具。這些行為都在演繹同個政治邏輯:當政績焦慮超越法律紅線,制服便成了夜行衣,紅頭文件便化作了破門槌。
耐人尋味的是,大同文旅局官網顯示,該市去年剛獲評“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市”。評審材料中“商戶自治亮化率98.7%”的漂亮數據,此刻在破鎖的咔嚓聲中碎落滿地。顯然,這種體制性虛偽,比個別執法者的暴戾更值得警惕——它意味著某些地方權力體系已形成完整的造假生態鏈,從數據注水到暴力執行環環相扣。
當某地官員在民主生活會上痛心疾首“工作方式簡單粗暴”時,其手機微信中正有下屬匯報簡單粗暴的實際成效,檢討完畢揮手就在微信里回一個大大的贊。你說這是多么畸形的生態,在這樣一個生態中,所有的問題都只好用四個字遮面:情非得已。
可是細想,這種人格分裂式行政暴露的可不僅僅是法治意識淡薄,更是深度異化的政績觀:城市不再是人民的生活空間,而是仕途躍升的巨型沙盤;燈光不再是溫暖的指引,而是照亮官帽的聚光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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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非子·詭使》有云:“官無常貴而民無終賤”,而今某些為官者卻把“無常貴”的焦慮轉化為折騰百姓的瘋狂。當執法者淪為數據打手,當百姓物權成為政績墊腳石,我們叩問的不僅是某個官員的操守,更是整個政治考核體系的價值坐標。畢竟,真正的城市之光,從來不在霓虹閃爍處,而在權力對法治的敬畏中。
我是晚參君,如此傲慢、造假和違法,但最終一定又是不了了之。決策者平安無事,執行者最多傷及皮毛,那么,怎么可能沒有下一次?
下一次,只會更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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