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內容:】
這幾天看到這樣一條微博:
這位博主雖然注明是母嬰育兒博主,但之前曾在隔壁公司工作過,現在也從事法律職業,她的微博我一直都有關注,是微博大V,文筆很幽默,配圖尤其精彩,值得關注。
再回到這條微博,讀罷會心一笑,忽然又一想,律師自然有很多律師朋友,但是法官也有啊,比如我,也有律師朋友,不過相對比較少,基本都是從事律師工作的同學,畢業后盡管行業不同,大多數甚至所在城市也不同,但因為都屬于法律共同體,所以也有聯系。
想到這,突然有點好奇,不知道微博所列的這幾條,有沒有也適用我的。
第一條只能說適用一半。
比如我經常參加法院內部組織的各類培訓,特別是業務培訓,自然也有很多培訓類PPT,但是很多都沒法和律師同學分享,特別是很多老師授課前專門強調內部資料就更不能分享了。不過很多培訓的收獲倒是可以分享,比如最新的法律政策和法律觀點什么的。
第二條比較多。
我之前寫過一篇文章,,有一件事就是回答法律咨詢。和律師同學們也是如此,都是從事法律職業,所以互相咨詢法律問題的情況還是比較常見的,回想一下,律師同學咨詢最多的是關于法院內部流程類的問題。大概很多人會以為在互相咨詢方面,也許律師同學咨詢法官同學的更多一些,其實也不一定,比如我,經常向在外地工作的律師同學咨詢一些問題,比如同一件工作,外地法院是如何開展的,非常有收獲。
比如涉及到法院向當事人退訴訟費或者保管款,我所在的地區除了要求當事人提供銀行賬號以及開戶行外,還要求當事人提供聯行號,很多當事人覺得非常麻煩不愿意提交,為此我曾專門問過在南方從事律師工作的同學,當地法院要求當事人提供聯行號嗎?同學的答復是:什么是聯行號?
再比如就法官調證的范圍和限度問題我也曾向外地律師同學咨詢過,結果同學有點遺憾也有點羨慕的說,大概她所在的地區同仁們案件太多,所以不怎么外出調證,故沒法回答我的問題。
第三條不太能參考,因為我本來就不太八卦,大概從事律師的同學也不太會和男同學分享什么八卦。
第四條還真有。
同學群里時不時就有從事律師工作的同學請求大家幫著湊發票,我到現在也沒搞明白這么做是出于什么原因。不過據我觀察,很多和律師同學在一個城市工作或者在企業工作的同學挺慷慨解囊的,比如滴滴打車的電子發票之類的。至于我嘛,人窮志短,杯水車薪,這方面真的幫不上啥忙。
第五條。
唉呀媽呀,趕緊劃掉,妥妥的紅線,碰都不能碰的。
因為我所在的區屬于欠發達地區,別說介紹案子,有律師同學過來開庭我都有點擔心,擔心同學的職業前景。有一回我還真在審判樓的走廊看到一位剛開完庭的律師同學,因為不是很熟,雖然都在一個城市但是好幾年沒見了。當看到我有點驚訝的目光,他趕緊解釋,熟人介紹的案子,不接不行,這不,剛調解完。隨后我們閑聊幾句,就匆匆別過了。過了幾年,這位同學不幸因病去世,沒想到那次見面成了我們最后一次見面了。現在想想,還挺感嘆的。
新的一年,大家都好好的,都越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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