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常德,一名初中女生曹某在聚會的時候,被包藏色心的朋友孫某,拉到房間里面進行了長達20分鐘的侵犯。
曹某對此事懷恨在心,沒有第一時間報警,而是用“社會”的方式解決問題。
![]()
雙方都叫來了一群朋友,似乎打算通過打群架來解決問題,直到驚動了特警,特警出動之后緊急控制住了場面,事態才逐步平息。
打群架驚動特警
2021年在湖南常德的某個賓館門口,一群青年圍住了一個兩個男人。
那群人中為首的是一個十幾歲的初中生曹某,身后都是她叫來的朋友們。
她對面的是孫某和他的朋友,雖然這些人看起來年紀都很小,
但是畢竟人多勢眾,孫某還是被眼前的陣仗嚇住了。
慌亂之下,他趕緊打電話給他的一個朋友,那個朋友是個輔警。
![]()
那個輔警朋友答應孫某馬上就來,他這才放下心來,完全沒有了一開始的慫包樣子,支棱起來了。
不久之后,輔警朋友就到了,這個朋友的到來,并沒有熄滅曹某等人的氣焰。反而因為孫某喊了援兵更加氣憤,隨時都要動手。
眼看事態控制不住的時候,來了一車特警,緊急將所有人都控制起來了。
原來是輔警到現場之后,發覺事情太嚴重了,怕自己控制不住就聯系了特警。
![]()
作為這次群架中的弱勢的一方,孫某看到警方的到來,第一反應是逃跑。
當然他是逃不走的,和其他人一樣,被警方帶到了警局審問。
他表示他對今天的事情也是一頭霧水,他和曹某原本是好朋友,上午還在一起吃飯了。
不知道曹某抽了什么風,竟然找了一群人來堵他,他表示自己很冤枉,懇請民警早點放了他。
既然兩個人是好朋友,曹某又為什么要找一群人來堵他,顯然這個孫某并沒有交代實話,一定是有所隱瞞。
![]()
辦案民警再次前往事發的賓館進行調查,才知道孫某,曹某,以及孫某的一名朋友曾在中午的時候在那間賓館開了一間房。
賓館的前臺向警方反映,大概是半個小時左右之后,曹某就離開了。
但是在房間里面究竟發生了什么,她就不得而知了。
調查進行到這里,有經驗的民警已經基本了解了事情的大概,但要弄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重點還是在曹某身上。
網絡相識,將對方送進監獄
此時的曹某情緒十分激動,在女警的安撫下,她慢慢的將事情講清楚了。
原來,曹某和孫某其實是網絡奔現,兩個人是在網絡上上認識的。
![]()
曹某經常在社交平臺上發布一些生活的片段,并收獲了不少的粉絲。
雖然她只是一個初中生,但是已經出落得亭亭玉立了。
孫某在網上看到了她的照片,就以交朋友為名添加了曹某的聯系方式。
事發那天,曹某和另一個朋友在外面吃飯,這個孫某知道了就非要去,還帶著一個朋友。
曹某14歲,孫某19歲,從年齡上來看,孫某是應該是大哥哥,但是聚餐結束之后,是曹某結賬的。
孫某和曹某第一次見面,就讓女孩子花錢,沒有一點紳士風度。
曹某和朋友原本打算回家了,有朋友打電話邀請她去玩。
孫某聽到電話之后也要跟著去,曹某就和孫某以及兩人的兩個朋友打車到了地方。
![]()
到了之后,曹某才發現朋友所說的玩,是好多人一起唱歌喝酒,在場的很多人她都不認識,就找借口提前離開了。
曹某的朋友并沒有跟著他們一起離開,于是就變成了曹某,孫某和孫某的朋友,三人同行。
一個女生單獨和兩個男生在一起,是有點危險的,曹某提出要回自己居住的酒店等朋友回去。
聽到這話,孫某就著急了,生怕到嘴的鴨子飛了。
經過一個賓館的時候,孫某提出上去開房休息一下,此時他的心思就已經是司馬昭之心了。
曹某自然是沒有同意,不巧的是,她的手機剛好在這個時候沒電了。
![]()
在孫某的極力勸說之下,她打算上去充會電,把電充滿了就走。
此時的曹某還不知道,自己即將掉入孫某精心設計的陷阱。
孫某開的是個標準間,孫某的朋友躺在靠里面的那張床上玩手機。
詭計多端的孫某就把曹某的手機放到里面的那張床頭充電,回頭關上房門,給朋友使了個眼色。
![]()
房間里面的燈瞬間熄滅了,然后年幼的曹某經歷了足夠讓她用一生去治愈的20分鐘。
孫某按著她的雙手,企圖侵犯她,曹某拼命的反抗。
在黑暗的環境中原本就害怕的她,在孫某的言語威脅之下,只能就范。
這20分鐘里,孫某的朋友全程不發一言,對曹某的求助冷眼旁觀。
隨后,曹某懷著屈辱和憤怒的心情離開了這家賓館。
回去之后的曹某,沒有第一時間找警察求助,而是將事情告訴了自己的朋友。
![]()
沒想到就離開了一小會兒,曹某就遭遇了這種事情,曹某的朋友安慰了她之后,就聯系朋友要為她報仇。
光天化日之下,竟然無恥的做出強暴這種事情,賓館門口很快就聚集了許多年輕人。
膽大的孫某和朋友在做出那種事情之后,并沒有立刻離開賓館,被曹某叫來的朋友逮到了正著。
曹某自知做了虧心事,不敢硬碰硬,就打電話叫來了自己的輔警朋友,想坐著警車離開現場。
![]()
但是公道自在人心,做錯了事情就是要付出代價,他親手將自己送到了警察面前。
孫某到底只是19歲的孩子,在警方審問之下,很快就將自己侵犯曹某的事實如實交代。
按照我國刑犯,違背婦女意志,強行和婦女發生關系,按照情節嚴重程度,應該處以3-10年的有期徒刑。
![]()
案發的時候,孫某已經成年了,具有完全的刑事責任能力。孫某以暴力脅迫,威脅的手段和曹某發生了關系,構成強奸,法院依法判處孫某有期徒刑四年。
此事一經報道,不少網友認為量刑過輕,案發的時候曹某僅僅14歲,應當按照奸淫幼女來處罰。
其實,在刑法中,奸淫幼女指的是侵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會按照強奸罪論處,并從重處罰。
![]()
此案中,曹某的年紀已經達到了14周歲,所以并不符合從重處罰的規定。
刑罰是對犯罪人員的處罰,同時也是教化。
判刑只是一種手段,而不是目的,重要的是孫某在四年的囚禁生活中能夠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出獄之后改過自新,開始新生活。
此案中,曹某14歲,孫某19歲,發生這樣的事情,雙方的家長也有看管不力的責任。
只有更好的給予未成年人關注,才能盡可能的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和未成年人遭受侵害。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