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個世紀50年代初期,中國組建第一支空軍部隊之后,便開始了國產戰斗機的研發計劃。當時全球已經進入噴氣式戰斗機的時代,通過與蘇聯的合作,中國先后獲得米格-15、米格-17、米格-19和米格21這四款先進的噴氣式戰斗機。也正是通過對這四款戰斗機的引進和仿制,讓中國積累了早期的航空工業基礎。依靠對蘇聯戰斗機,中國先后研制出國產殲6、殲7和殲8戰斗機。雖然與同時期的美蘇戰斗機相比,中國戰機在性能上存在明顯的差距,但是也正是這三款戰機讓中國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戰機制造和研發路線,為后來的殲10和殲11戰機的研發計劃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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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進入80年代之后,中國曾經擁有過獲得法國幻影-2000和美國F-16戰機的機會,但是因為種種原因,這兩款戰機都沒有加入空軍部隊服役。相反,蘇聯研發的兩款四代戰機米格-29和蘇-27戰機進入了中國空軍的視野內。當時蘇聯軍方極力向中國推薦米格-29戰斗機,考慮到米高揚設計局曾經幫助中國建立了早期的航空工業基礎,且雙方工程師都建立了較深厚的友誼,因此當時也有人提議之前采購米格-29戰斗機及其配套的生產線技術,引進國產進行組裝和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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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通過一個偶然的機會,中國見識到了蘇聯防空軍裝備的蘇27戰斗機。與米格-29戰機相比,蘇-27戰機的機體更大,且載彈量和航程都擁有明顯的優勢。在經過一番艱難的談判之后,蘇聯最終還是決定出售一批蘇27戰斗機給中國,以緩解當時中國空軍先進戰斗機缺乏的尷尬局面。而在1991 年蘇聯解體后,作為蘇聯的主要繼承者,俄羅斯總統葉利欽決定繼續向中國出口蘇27戰機,并且在1994年雙方簽署了生產線及其配套技術的轉讓協議,俄羅斯蘇霍伊設計局提供零部件,幫助中國在國內完成蘇27SK戰機的組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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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沈飛在獲得了蘇27戰機的技術之后,實現了蘇27戰機的全面國產化,第一批完成國產的蘇27戰機被重新命名為殲11A。雖然與當時空軍的主力戰機殲7和殲8戰機相比,蘇-27的整體作戰性能都完全領先,但是考慮到其與美國空軍裝備的同類型F-15C/D戰機相比,則要處于下風,主要原因還是航電系統、雷達系統和武器系統。針對上述缺點,沈飛公司在完成了96架殲11A戰機的組裝之后,開始嘗試去研發性能更強的殲-11B戰斗機。與殲-11A戰機相比,殲-11B戰機不僅更換新的雷達系統、航電系統、電子戰設備和發動機,并且還對機體內部結構和機身材料進行了優化設計,使其航程和機動性能都得到了明顯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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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正是因為殲11B戰機的成功,讓沈飛公司在其基礎上陸續研發出殲15固定翼艦載戰斗機、殲11BS雙座型戰機以及“戰場全能王”的殲-16戰斗轟炸機。專家介紹,蘇-27SK戰機的引進,除了幫助沈飛完成殲11A以及后續殲11B戰機的研發計劃以外,在成飛研發殲10戰機的計劃中也提供了一些幫助。只是相對于如今大規模量產的殲10C戰機來說,早期的殲10A戰機并不出色,相反還存在一些缺陷。主要原因還是整體技術不成熟和航空工業基礎落后。但是不可否認的是,如果沒有殲10A戰機的出現,也就不會有后來的殲20和殲31戰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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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當前的情況而言,中國確實在航空技術上實現了對俄羅斯的反超。目前,新型國產戰斗機越來越多地采用比俄羅斯戰機更強大的武器和航空電子設備。航空專家解釋主要有三個原因:一是中國在航空工業技術發展上的投入要比俄羅斯高出太多。二是中國發達的民用電子工業可以交叉適用于制造先進的航空電子設備,從而產生出性能不輸西方同類型產品的機載計算機、傳感器和數據鏈。三是中國人才儲備進入井噴狀態,大量高科技人才投入航空工業,促使中國航空工業飛速發展。當然,在實戰和聯合演練方面,俄羅斯依然還是中國的老師,畢竟前者多次出動戰機執行作戰任務,其大部分戰斗機和轟炸機機組人員在敘利亞反恐行動中輪流參加戰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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