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法治在線丨新修訂的網絡安全法今起施行 加大對違法行為處罰力度)
今天,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正式施行。自2016年頒布以來,這是它的首次修改。“新版網絡安全法”迎來哪些變化?又是如何影響我們日常生活的?
借助科技力量 對養老服務進行升級
提到數字生活的新變化,人工智能絕對是繞不開的話題。如今,不只是掃碼點餐、語音導航等等這些“小幫手”,人工智能還能夠幫助人們寫文案、查資料,提升工作效率。而除了效率的提升,人工智能在一些更需要溫度的角落,正悄悄扮演起“陪伴者”和“守護者”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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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歲的曹力行是湖南湘江新區金灘社區老年太極隊的隊長,每天他都會來到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帶領隊員們練習太極拳。訓練之余,他常常在這里進行簡單的體檢和日常理療,一臺桌面機器人成了他的“健康新搭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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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臺機器人不光能幫老人做基礎健康檢測,還有個特別實用的功能——“視頻問診”。它會自動聯絡線上醫生,而且在問診前,把老人舌苔、面色的照片提前發給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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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跑大醫院,在社區里就能享受到專業的醫療咨詢,難怪這臺機器人成了不少老年人的“心頭好”。
首次明確寫入人工智能相關內容
如今,人工智能已經不再是實驗室里的概念,而是實實在在走進了人們的日常生活。對于老年人來說,曾經需要子女陪同、奔波醫院才能完成的事,現在在家門口就能輕松實現。人工智能成了他們的健康伙伴,也成了社區養老的智慧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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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這樣的創新應用,正是國家政策鼓勵的方向。2026年1月1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首次明確寫入了人工智能的相關內容,其中第二十條提出:“國家支持人工智能基礎理論研究和算法等關鍵技術研發,推進訓練數據資源、算力等基礎設施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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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法大學人工智能法研究院院長 張凌寒:這次新增的條款中,我們是充分支持人工智能發展。我們對于人工智能的期待,包括今年發布的“人工智能+”行動計劃,都是提出人工智能在我們國家最重要的是要普惠,要給老百姓帶來社會福祉的增益,能夠增強普通民眾對于生活的幸福感。
嚴格數據保護機制 以高標準守護數據邊界
隨著人工智能的發展,越來越多的人享受到了科技帶來的便利。但與此同時,也有不少人開始感到擔憂。這些擔心并非多余,當人工智能開始接觸我們的消費記錄、行為軌跡、健康情況甚至內心情緒時,安全就不再是一個技術問題,而是一道必須守住的法律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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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二十條明確提出,要“完善人工智能倫理規范,加強風險監測評估和安全監管,促進人工智能應用和健康發展”。
正因如此,一些地方的司法機關在探索人工智能應用時,將安全放在第一位,尤其在涉及未成年人等敏感場景中,更以最高標準守護數據邊界。
人工智能進入司法領域 提升辦案效率
電腦屏幕上的這些心理分析數據,來自一名初中女生。她的父母離異后,她由父親撫養,但此后情緒持續低落,漸漸不愿與人交流。母親因此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并帶她到法院表達她本人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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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套系統基于人工智能技術,通過分析未成年人的談話內容,生成多維度的心理評估報告,為法官了解孩子真實意愿提供一定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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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法院法官 任亞杰:我們這個談話系統其實它是無感的,放到旁邊,其實是同步進行的。最后談話結束了,孩子給你說的一些非常直白的話,也在系統里就自動生成報告了。
經過心理老師多輪專業輔導和綜合評估,考慮孩子之后的健康成長,法院最終裁定將撫養權變更為母親。不過,法官特別強調,這套人工智能系統并不會干擾裁判,而是作為輔助工具,幫助發現那些孩子難以言說的情緒信號。
技術創新與守護隱私之間 如何找到平衡
從社區里默默守護老人健康的智能系統,到校園中傾聽孩子心聲的心理測評工具,人工智能正以有溫度的方式融入我們的生活。這些技術在帶來便利與溫度的同時,也因收集了個人信息,尤其是人臉、聲音等敏感生物特征而引發了新的關注。如何在鼓勵技術創新與守護個人隱私之間找到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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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首次在國家法律層面確立了人工智能“安全與發展并重”的基本原則,為這類民生應用劃出了清晰邊界,也賦予了基層探索的合法性底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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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原則寫入法律,不只是表明態度,更是為后續治理搭建制度骨架。正如一棟大樓需要堅實的地基,人工智能的規范發展,也需要一部具有統領力的基本法律來錨定方向。
新版修改 如何筑牢個人信息“防護網”
網絡的發展讓服務更智能,同時也讓數據更敏感。在互聯網時代,個人信息保護已經成為人們最關心的話題之一。很多人都有過個人信息被泄露、被違規收集的擔憂,這次修改又如何筑牢個人信息的“防護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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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四十二條在原有基礎上進一步明確:網絡運營者處理個人信息,不僅要對其收集的用戶信息嚴格保密、建立健全保護制度,還必須同時遵守民法典、個人信息保護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為什么要強化這幾部法律之間的銜接?這樣的制度設計,目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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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互聯網協會研究中心副主任 吳沈括:比如說在App違法違規收集個人信息的場合,按照個人信息保護法的要求,如果用戶認為自身的權益受到侵害,那么這個時候證明責任在于App方,由App去自證清白,說我沒有侵害用戶權益。這個事實上在新的技術環境下,因為民眾面對App面對平臺事實上是處于一種技術劣勢,那么在這樣的情況之下,通過證明責任的倒置,事實上就讓民眾的權益有了進一步的一個強化保護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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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專家表示,通過制度銜接,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就能把個人信息保護法里對老百姓有利的規則,例如“舉證責任倒置”整合進來,讓個人信息保護真正落地。
而個人信息保護除了需要法律的剛性約束,還需要平臺的主動擔當。在數字生態中,平臺作為信息流轉和服務提供的核心載體,其責任的明確與否,直接關系到網絡安全的整體水平。本次新法修改的另一個亮點,就是進一步明確了平臺責任,強化了內容安全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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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個人信息保護和數據安全面臨的新挑戰,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相應提高了對網絡運營者違法行為的處罰標準,使法律責任與風險程度更加匹配。
例如,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六十九條規定,網絡運營者對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未停止傳輸、采取消除等處置措施、保存有關記錄、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造成特別嚴重影響、特別嚴重后果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處二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款。同時,還可責令網絡運營者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甚至吊銷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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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也將被追究個人法律責任。這也意味著,平臺再不能把用戶權益當作試錯的成本。
壓實平臺責任,就是賦予用戶底氣;強化法律銜接,就是織密權利之網。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把技術發展的速度,牢牢錨定在以人為本的軌道上。新法施行,守護的不只是數據,更是億萬普通人對數字時代的信任與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