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漳浦縣司法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楊惠杰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漳州市紀委監委指定,薌城區紀委監委對漳浦縣司法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楊惠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惠杰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虛列開支報銷公務接待等費用,違規公款購買購物卡;漠視組織原則,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嚴重失守,利用職權收受錢物,由他人支付應由本人支付的費用,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虛列開支浪費國家資財;不正確履行職責,違規干預執法活動;貪欲膨脹,將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非法占有公共財物;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楊惠杰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十九大、二十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漳浦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漳浦縣委批準,決定給予楊惠杰開除黨籍處分;由漳浦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via:薌江清風
編輯:龍的傳人
二審:王龍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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