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日報
原標題:自動扶梯上“左行右立”發生碰撞,誰擔責?(新聞看法)
乘坐自動扶梯時,很多人有“左行右立”的習慣:右側站立,左側留給趕路行人。可如果“左行”撞到了“右立”,還造成了一定損失,要擔責嗎?近期,上海鐵路運輸法院審結了一起相關案件。
上海一地鐵站內,乘客石某乘坐上行自動扶梯時,按照“左行右立”習慣,站立在右側。乘客李某從其左側快速行走,撞掉了石某手中的手機,致手機屏幕碎裂。事后,石某維修手機花費千余元。雙方經調解無果,石某將李某訴至上海鐵路運輸法院,要求其賠償手機維修費用。
上海鐵路運輸法院審理認為,李某在搭乘扶梯的過程中,快速從扶梯左側向上行走,并碰撞到石某左手,致其手中手機掉落、屏幕損壞。李某的行為有違“禁止行走或奔跑”的乘梯安全須知,且在行進過程中未盡到注意義務,將石某手機碰落,存在過錯,遂判決李某賠償石某手機維修費。李某向法院提起再審,法院經審查駁回其再審申請。
上海鐵路運輸法院立案庭一級法官梁峙濤表示,“左行右立”的倡導最早可追溯至20世紀中期,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被人們當作扶梯通行慣例,但在實際運行中弊端日益顯現。一方面,此舉存在較大安全隱患,在扶梯上行走或奔跑,很容易發生摔倒、磕碰等安全事故,存在安全風險;另一方面,也會降低整體通行效率,自動扶梯只有兩側均有序站立才能實現最大通行量。此外,長期單側站立還容易造成扶梯損壞,全體乘客集中在扶梯一側,會加重扶梯單側承重負荷,導致部件受力不均,進而加速設備磨損、老化與損壞。
近年來,上海已經不主張在乘坐自動扶梯時“左行右立”。《上海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中規定,乘客應當正確使用軌道交通自動扶梯、無障礙電梯、自動售檢票機、公共交通卡充值驗票機及有關設施、設備;禁止在運行的自動扶梯上逆行、推擠、嬉戲打鬧。
法官建議,有趕時間需求的乘客,可選擇步行樓梯快速通行。扶梯與樓梯搭配使用,更能適配不同乘客的出行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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