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進行戶外活動的人數明顯增加,安全和環保都是不容忽視的問題。不少地方尤其是自然保護地都對非法穿越、戶外徒步等造成生態環境破壞的行為發出公告和禁令。生態環境法典、自然保護區條例等,都對涉自然保護地的人類活動進行了嚴格規定。可以說,從國家法律法規到地方層面的規范指引,都為約束個體行為提供了依據。然而,戶外活動遇險和破壞生態環境的情況仍然見諸報端,體現出法治規范與要求落地之間還存在現實差距。
現有法規雖劃出了開展戶外活動的行為紅線,但在面對廣袤區域與分散個體時,常因執法成本高、證據固定難而陷入追責難的窘境。公眾對生態環境法規的具體內容、違反后果及生態系統的極端脆弱性往往缺乏充分認知,其行為決策易受多重因素驅動。公眾認知不足,與戶外違法行為分散、隱蔽的特性疊加,共同增加了執法中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并取證的難度,削弱了法律法規的威懾力。
相較于事后高成本的違規懲戒與生態修復,事前預防具有不可替代的價值。這就需要從面向戶外場景開展系統性生態環境法治教育入手,從根源上增強戶外活動參與者的安全意識和生態環境意識。
生態環境法治教育是以系統提升公民生態環境法治素養為核心,融合生態環境科學知識與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專門教育。當前面向戶外場景的生態環境法治教育內容常分散于各類宣傳教育中,缺乏以法律義務與責任為主線的體系化整合;教育方式偏重知識灌輸,與戶外實際場景下的行為指引結合不足,導致公眾對具體法律要求認知模糊。
面對這種情況,筆者認為,開展面向戶外場景的生態環境法治教育,首先要明確各方主體在戶外活動全鏈條中的法治教育義務。
教育系統要持續推進生態環境法治素養培育。在學前教育與基礎教育階段,可通過自然體驗和通識教育,讓學生建立情感連接與規則認知;在高等教育階段,可面向全體學生開設生態環境法治必修課程,行業特色高校可開發特色課程與實踐模塊。建議將生態環境法治教育納入“綠色校園”評價體系,以制度激勵工作優化。
生態環境、林草、應急等部門需將生態環境法治宣傳融入管理流程。在線路備案、景區審核等環節發放法規手冊與風險告知;在巡查執法中結合普法宣傳,及時糾正違規行為并解讀法律規定;在處理違法案件時,通過以案釋法進行法條解讀,公開典型案例;在應急救援時開展現場警示教育,使管理過程成為法治教育契機。
戶外行業應承擔源頭信息把控責任。確保公開的線路與攻略傳遞出的信息以守法為前提,建立領隊等人員的資格認證與持續教育制度,將法規掌握與環境風險應對能力設為從業門檻。
網絡平臺應履行內容審核與公益普法責任。過濾網絡信息中的高風險內容并進行警示,常態化推送環境法律法規與行為規范,通過優化算法推薦科學合法戶外活動案例,營造清朗網絡空間。
其次,生態環境法治教育內容應涉及“人與自然”“人與人”“人與自我”三大關系維度,實現從抽象法條禁令到具體行為方式的精準映射。
在“人與自然”維度,需要細化野外用火、植被保護、野生動物避讓的操作指南,如將自然保護區條例中“禁止核心區人類活動”的規定轉化為“不得在未開放山地搭建營地”的明確禁令,同時指導戶外活動參與者掌握垃圾分裝打包、排泄物遠離水源等“無痕”原則。
在“人與人”維度,應融入團隊協作中的權益與義務規范,比如依據民法典中的救助義務條款,明確徒步者在同伴遇險時的合理救助邊界,以及尊重當地社區傳統習俗的行為準則。
在“人與自我”維度,則需強化安全責任意識的具象化引導。例如結合戶外運動安全管理辦法,指導徒步者根據自身體能選擇適配路線,攜帶必備的急救裝備與定位工具,并嚴格遵守領隊的指令,確保戶外活動參與者具備自我負責的意識和實操能力。
再次,生態環境法治教育應通過場景化與數字化方式,提升生態環境法治教育的實效性與吸引力。深化場景化體驗,開發融合戶外徒步場景的VR互動課程,讓學習者沉浸式體驗違規搭建營地或違規用火等行為對應的法律后果;推出搭載地理信息系統(GIS)的普法小程序,在人們開展戶外活動的過程中實時推送相關的生態環境保護法規、禁止行為清單及應急法律指引;自然保護地可設立沉浸式教育點,并設計集法律提示、生態解說與行為引導于一體的智能標識系統,使教育在真實環境中自然發生。拓展數字化傳播場景,需要主動占領短視頻、直播等新媒體陣地,將生態環境法治知識有機嵌入公眾喜聞樂見的戶外敘事內容中。
開展面向戶外場景的生態環境法治教育,就是要讓公眾在親近自然的同時,將生態環境保護與行為規范刻入心間。既要講清“不能做什么”的法律紅線,更要說明“為什么不能做”的生態邏輯。通過教育引導,讓法律條文的禁令轉化為公眾主動遵循的行為自覺,從根源上減少戶外安全事故與生態破壞,以更高的治理效率推動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共生。
作者單位:中國地質大學(武漢)公共管理學院
來源 | 光明網 作者:宦吉娥 賴昱晗 李曉玉
提供環境新聞線索
![]()
![]()
環境新聞線索征集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