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網·貴陽新聞訊4月22日上午,省民政廳舉行新聞發布會,解讀貴州省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發放養老服務消費補貼項目政策及其推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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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底,貴州省60歲以上老年人總數達700多萬,規模持續擴大,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的照護需求日益凸顯。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發放養老服務消費補貼是一項聚焦民生焦點、回應群眾期盼的惠民工程,更是我省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完善養老服務體系的關鍵抓手。
“為解決‘照護難、費用高’等問題,貴州省認真落實國家部署,結合全省實際,針對性制定了《貴州省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發放養老服務消費補貼項目實施方案》,于2026年1月開始實施。”省民政廳養老服務處處長米建介紹,旨在通過財政補貼的杠桿作用,減輕失能老年人家庭的經濟負擔,同時帶動養老服務行業提質增效。
根據《實施方案》,補貼對象為年滿60周歲、經統一評估達到中度、重度或完全失能等級的老年人,評估標準嚴格按照《老年人能力評估規范》國家標準執行。非本地戶籍老年人與本地戶籍老年人享受同等申請權益,滿足兩個條件即可申領:居住地在省內,服務地在省內。
但正在享受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集中照護服務補助、國家居家和社區基本養老服務提升行動項目服務的老年人不納入補貼對象范圍。
補貼通過“民政通”以電子消費券形式按月發放,首月消費券在審核通過后5個工作日內到賬,后續每月1日自動發放,當月有效。抵扣額度上限為每月800元/人,具體以民政部在“民政通”設置的標準為準。使用范圍覆蓋居家和社區“六助”服務(助餐、助浴、助潔、助行、助急、助醫)、康復護理、日間托養以及養老機構長期托養服務(入住30天以上)和短期“喘息服務”(入住30天以內)。
申領流程分為三步:老年人或其代辦人通過“民政通(包括移動端和PC端)”線上提交申請;第三方評估機構依據國家標準開展能力等級評估;經審核符合條件的老年人,最快在評估通過后5個工作日內收到首月消費券。
補貼資金實行央地共擔機制,貴州省作為西部地區,中央財政承擔95%,省級財政承擔5%。市、縣兩級確保資金專款專用、精準發放。
該項目實施期限為12個自然月,從2026年1月開始至12月31日截止。據省民政廳統計,截至4月21日,全省老年人及其家屬(代辦人)累計注冊“民政通”用戶23607人,參與活動的養老機構共510家,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共174家,第三方評估機構共268家。全省累計領取養老消費券51196張,已核銷44413張,核銷金額2402.3萬元。
貴州建立“全流程”監管體系,嚴防養老消費券被套取
在當天的新聞發布會上,針對公眾關心的養老服務消費補貼資金如何監管、如何防止虛假服務和套取資金等問題,省民政廳養老服務處副處長肖奇回應稱,貴州省已構建“全流程、多維度”資金監管體系,從源頭、過程到事后層層設防,確保補貼資金精準發放、安全使用。
肖奇介紹,監管體系的第一道防線是源頭管控。補貼資金直接打入“民政通”電子消費券賬戶,不發放現金,消費券僅能用于指定的養老服務消費,無法提現,從源頭上杜絕了資金挪用風險。
在過程監控方面,各縣(市、區)民政部門將及時核實處理全國養老服務信息平臺系統反饋的異常交易預警。一旦發現利用職務之便虛報冒領、貪污侵占、截留挪用補貼資金,以及經營主體或老年人騙取、套取補貼資金的行為,堅決依法依規處理,及時追回資金。對不符合資格要求的經營主體或失能老年人,將立即暫停補貼發放并追回已發放資金。
事后核查環節同樣嚴密。貴州省建立健全評估機構動態管理機制,各地民政部門按不低于1%的比例對老年人能力評估結果開展實地核查。對評估行為不規范、弄虛作假、騙取套取補貼資金的評估機構,將解除委托關系、取消參加資格并追繳資金,納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肖奇表示,通過上述“源頭管控+過程監控+事后核查”的閉環監管,將有效保障養老服務消費補貼政策惠及真正有需要的失能老年人,讓每一分補貼資金都用在刀刃上。
記者 曾秦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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