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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析|反制“長臂管轄”新規出臺,中國涉外法治建設邁出關鍵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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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國務院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不當域外管轄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雖然篇幅不長,卻在我國涉外法治發展進程中具有鮮明的標志性意義。它不僅是對當前國際法治博弈現實壓力的制度回應,更是我國涉外法治建設理念、工具與機制整體升級的重要體現。

      長期以來,我國面對外國濫用“長臂管轄”、將本國國內法單邊擴張適用于中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做法,主要采取原則宣示、個案應對和防御性規制相結合的方式。這一模式在特定歷史階段發揮了必要作用,但隨著國際經貿競爭、科技競爭、規則競爭和地緣政治博弈相互交織,單純以被動防御為特征的涉外法治工具體系已經難以完全適應復雜多變的現實需要。《條例》的出臺,標志著我國涉外法治建設正在從“消極阻卻”走向“積極塑造”、從“權利防守”走向“規則反制”、從“原則儲備”走向“機制落地”。可以說,《條例》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涉外法治建設重要論述的直接成果,也是我國在涉外法治領域實現路徑創新和制度躍升的重要節點。

      一、我國涉外法治建設的制度創新成果

      首先從理論與實踐統一的角度看,《條例》的首要意義在于它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等一系列重要論述,轉化為能夠執行的制度安排。

      涉外法治從來不是單純的涉外法律事務技術治理,而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在國際維度上的延展,是法治中國建設在對外開放、國際交往和全球治理場域中的集中體現。 加強涉外法治工作,核心并不只是“補短板”,更在于通過法治方式提升我國參與國際規則競爭、維護國家核心利益、塑造有利外部環境的能力。《條例》正是在這一戰略框架下形成的制度成果。它既不是一般意義上的行政規制文件,也不是孤立的部門性規范,而是我國涉外法治從理念更新到制度供給再到國家行動能力提升的一次集中展示。其根本邏輯是以法治方式回應外部不法壓力,以規則化手段克服過去“有立場、少抓手”的困境,使涉外法治真正成為國家戰略能力的重要組成部分。

      其次,《條例》的出臺深刻體現了我國涉外法治建設重心由防御向反制的戰略轉變。所謂防御,是指在外部不當法律擠壓之下,盡可能減少我國主體受到的損害,強調的是風險隔離和權益保全。所謂反制,則是指在堅持國際法基本原則前提下,通過具有明確法律依據、程序依據和責任依據的制度安排,對不當域外管轄行為作出實質回應,形成制度威懾與規則糾偏。這種轉變是法治理性的增強、制度能力的成熟和國家意志的法治表達。

      以往我國在涉外法治領域已經逐步形成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等為代表的制度框架,但對于部分并不完全落入既有規范覆蓋范圍,卻實質損害我國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外國不當域外管轄行為,仍存在規制空白。《條例》恰恰填補了這一空白,使我國反制“長臂管轄”的法律工具箱更加系統、更加完整。這說明我國涉外法治建設已不再滿足于碎片化、應激式、補丁式應對,而是在朝著體系化、機制化、常態化方向邁進。

      再次,《條例》的路徑創新意義還體現在其通過制度建構實現了從原則宣示到行動機制的轉化。涉外法治建設路徑的關鍵在于規則如何落地、程序如何啟動、措施如何執行、責任如何承擔。《條例》圍繞外國不當域外管轄,建立了識別、阻斷、反制、救濟相互銜接的制度閉環。

      其一,它通過識別機制明確何種行為構成不當域外管轄,使國家判斷不再停留于抽象立場,而具備制度化啟動條件。其二,它通過“禁執令”等制度,直接阻斷有關外國措施在我國境內的執行或協助執行,體現出我國法治體系對外部不當規范輸入的主動過濾能力。其三,它通過對相關外國組織和個人采取列單、限制交易、限制投資、出入境管控等措施,顯著增強了國家反制的可執行性和威懾性。其四,它還配套規定了受損主體的司法救濟、行政指導和行業支持機制,使反制不只是國家層面的象征性表達,而是與市場主體權益保護緊密聯結的法治安排。這一整套機制表明, 《條例》所開啟的不是臨時性應急治理,而是一種具有制度持續性的涉外法治治理模式。

      二、《條例》的頒布具有國內外雙重價值

      現代國際法承認國家基于屬地、屬人、保護等原則在一定范圍內主張域外適用,但這種適用必須建立在真實聯系、合理限度和國際法正當性基礎之上。近年來,某些國家濫用“國家安全”“出口管制”等名義,對他國企業、個人和交易施加單邊制裁和域外司法、執法壓力,實質上突破了國際法上的適當聯系原則和主權平等原則,構成對國際經貿秩序和全球法治秩序的侵蝕。《條例》明確反對的,正是這種缺乏國際法正當性、具有強制擴張性質的“長臂管轄”。

      首先,《條例》的意義體現在國內法治建設層面。其一,它推動了我國涉外法治體系由原則性框架向操作性制度升級。涉外法治建設不能停留于宏觀倡導,必須形成部門協同、程序銜接、責任清晰、救濟有效的法治鏈條。《條例》正是在這一意義上提升了我國涉外立法的精細化水平。其二,它增強了國家運用法治方式處理外部風險的能力,使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維護更具規范性、穩定性和可預期性。在復雜國際環境下,只有把政治判斷、政策選擇和國家行動納入法治軌道,才能既保持反制力度,又維護治理定力。其三,它為中國企業和公民提供了更明確的合規預期和權利保障。過去面對外國不當域外管轄,不少市場主體往往陷入“遵守外國法可能損害中國利益,不遵守外國法又可能遭受境外處罰”的兩難境地。《條例》通過建立識別、豁免以及救濟等機制,為企業的復雜跨境經營提供了更為清晰的制度參照。這不僅有利于穩定市場預期,也有助于形成國家與企業共同應對外部法律風險的治理格局。其四,它有助于倒逼我國涉外執法、司法、合規、服務體系同步完善,推動涉外法治人才培養、涉外審判能力建設、國際法律服務供給等方面加快提升,從而帶動整個法治體系在國際維度上的能力升級。

      其次,《條例》具有鮮明的全球治理價值。當前國際秩序正處于深刻調整期,單邊主義、保護主義、泛安全化和規則工具化趨勢明顯上升,部分國家試圖依靠本國法的外溢效力塑造國際交易秩序、供應鏈秩序和技術秩序。這種做法表面上是法律適用問題,實質上是以國內法替代國際法、以強權邏輯擠壓平等協商空間。其結果往往是破壞主權平等原則,損害發展中國家的正當發展權益,削弱全球市場的穩定性和可預期性。《條例》所體現的立場,是反對以霸權化法律工具重塑國際關系,主張以國際法為基礎、以多邊主義為依托、以公平正義為導向處理跨境法律沖突。 《條例》的頒布向國際社會傳遞出一個清晰信號:中國反對的不是規則本身,而是規則的武器化、歧視化和霸權化;中國維護的不是狹隘的單方利益,而是廣大發展中國家普遍關切的國際法治公正。特別是在全球南方國家更加重視發展權、平等參與權和制度自主權的背景下,《條例》具有超越一國立法的示范意義。通過法治方式進行正當回應,通過制度建設維護自身發展空間,推動全球治理向更加公正合理方向演進。

      再次,《條例》彰顯了中國式現代化法治道路在國際維度上的理論特征。中國涉外法治建設不是照搬西方法律擴張模式,也不是封閉保守的自我防守,而是在堅持主權平等、合作共贏、真正多邊主義基礎上的制度創新。 它體現的是一種“開放條件下的法治安全觀”,即在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的同時,必須以完備的法治體系守住國家利益底線; 體現的是一種“發展導向的國際法治觀”,即反對以不當域外管轄壓制他國發展權; 體現的是一種“治理型反制觀”,即反制不是目的,維護公平合理的國際秩序才是根本目的。正因如此,《條例》的制度設計保留了必要的程序理性和利益衡量空間,例如通過豁免、申請、動態調整等機制統籌安全與發展、原則與靈活、國家利益與市場運行。這種設計使《條例》既有立場又有尺度,既有力度又有溫度,體現出成熟法治國家在復雜國際環境中的制度自信。

      三、推動《條例》落地產生實效

      制度優勢能否真正轉化為治理效能,關鍵還在于貫徹落實。就此而言,貫徹《條例》不能停留在文本宣傳層面,而應著力推動其進入國家治理實踐、司法實踐、企業合規實踐和國際規則溝通實踐。

      首先,必須盡快細化識別標準和操作程序,增強制度適用的透明度和可預期性。何謂“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系基本準則”,何謂“適當聯系”不足,何謂“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都需要結合典型場景形成更具可操作性的解釋框架。只有識別標準清晰,反制措施才能依法精準啟動。

      其次,要建立高效順暢的跨部門協同機制。涉外法治天然具有復合性,往往同時涉及外交、商務、司法、海關、金融、數據、移民管理等領域,必須形成信息共享、會商研判、聯動處置、統一發布的工作體系,確保國家行動的整體性和權威性。

      再次,要強化司法配套,特別是圍繞民事索賠、禁令執行、證據規則、涉外商事審判能力建設等形成系統支撐。涉外法治如果只有行政規制而缺乏司法承接,制度效果將難以充分釋放。此外,還應加強對企業的合規指引和公共法律服務供給,幫助企業建立域外法律風險預警機制、跨境交易審查機制和應急處置機制,使企業從“被動承壓者”轉變為“制度使用者”。

      最后,對外還要做好法治闡釋工作,向國際社會說明《條例》的正當性、必要性和克制性,爭取更多國家特別是發展中國家的理解與共鳴,推動形成反對不當域外管轄的更廣泛國際共識。

      可以預見,隨著《條例》及其配套機制不斷完善,我國涉外法治將進一步從“有框架”邁向“強能力”,從“能應對”邁向“善塑造”,在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同時,為推動國際秩序朝著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發展貢獻更為堅實的中國法治力量。

      ( 作者為上海社會科學院副研究員、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五部副主任)

      原標題:《解·析|反制“長臂管轄”新規出臺,中國涉外法治建設邁出關鍵一步》

      欄目主編:王珍

      文字編輯:王珍

      本文作者:孫祁

      題圖來源:上觀題圖

      圖片編輯:徐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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