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
關于開展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秩序
專項整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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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單位:
為規范我市中心城區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以下簡稱“共享單車”)運營秩序,維護市容環境和道路交通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現就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整治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鄭州市停車場建設管理條例》《鄭州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鄭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
二、整治范圍
新密市全市范圍內所有投放運營的共享單車
三、整治重點
車身清潔衛生不合規:車身臟污、張貼各類小廣告,未保持車輛清潔衛生的。
號牌及頭盔缺失:未安裝號牌或未配備安全頭盔的。
停放秩序不規范:不能精確停放于劃定區域、在停車線外隨意停放、運維人員未及時規整擺放的。
違規超量投放:未經批準私自增加投放密度或擴大投放數量的。
四、整治措施
限期整改: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各運營單位須自行回收上述全部違規車輛,并完成車輛登記上牌、配備頭盔、清潔車身、規范停放等整改工作。
強制清理:逾期未整改的,住建局執法部門將依法對違規車輛實施搬離現場,統一存放至指定地點。請各運營單位在收到搬離通知后60日內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前往我局執法部門認領;逾期不認領的,將依法處理。
信用懲戒:對拒不整改或屢次違規的企業,將納入信用管理體系,情節嚴重的取消在本市的運營資格。
五、其他要求
各運營單位應切實履行管理主體責任,合理配置運維人員,及時規整亂停亂放車輛,保持車身整潔,確保車輛停放于劃定區域內。同時,積極配合執法部門工作,不得阻撓、妨礙依法執行公務。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新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
2026年4月21日
來源:新密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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