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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碰西安市市場監管局郝生旺局長,有兩個多月了,其實一直挺牽掛他這個“知名公仆”的。
此前,發了一系列令他不爽的評論文字。他很能沉住氣,一概不回應、不澄清、不起訴,也不運作發起“跨省”,只悶聲做一件事:投訴刪文。
發一篇刪一篇,一篇不留。
如果郝局長對我“詆毀”“抹黑”以及“侵犯名譽權”的指控,不總是藏在向平臺的投訴里,而是義正辭嚴地告上法庭——我會敬他是條陜北漢子,可他偏不如此,選擇了“忍辱負重”。
以前針對他的文字,與其說是批評,莫如說是提醒。他及其領導下的市監局,就不執行法院生效判決,就要把屁股端端坐在西安套路貸團伙骨干成員王堅那一邊,儼然要“一條道走到黑”。
死死卡住宏潤集團,不給變更相關登記事項,“國際幸福城”爛尾樓開發就無從重啟。2042戶受害的購房人苦等苦熬十幾年,估計詛咒他的百姓,決計不止我這個局外人。
把郝局長與惡名昭彰的西安李彬套路貸團伙聯系起來,畢竟茲事體大,我很不情愿如此貿然。而從現實種種非正常現象看,郝局長分明給自己貼上該團伙“保護傘”的標簽,至少是“涉嫌”,且招搖無忌。
如今,該團伙頭目李彬,以及重要成員陳濤,已潛逃至柬埔寨;疑為該團伙“保護傘”的西安市委原常委、統戰部長贠笑冬也“進去”了。
風大浪高,郝局長仍不肯“跳船”,說來讓人頗費思量。
只能揣度,郝局長早已跟李彬團伙深度綁定,想“跳船”也拔不動腿腳,身不由己之下,硬扛一天是一天——哪怕“船”破進水,已齊腰深了。
然而,情勢卻越來越不妙。近日,西安中院針對王堅上訴作出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一審裁定,進一步坐實王堅“非真實股東,不具備原告主體資格”。
這一終審結果,不僅使得王堅這個靠偽造文件“空手套白狼”的假股東,被徹底撕掉所有法律偽裝,更給始終拒不配合變更登記的郝局長,發出了停止對抗司法的最后通牒——別撒潑打滾了,趁早收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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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溯這場長達十多年的“民生浩劫”,王堅一伙人的欺詐套路日益清晰明了。
以1200萬借款為誘餌,以文件造假手段,硬生生將宏潤集團持有子公司宏潤地產75%股權,變更至王堅個人名下,宏潤集團已投入8.2億元開發的“國際幸福城”項目被王堅竊為己有,該項目對應的資產數十億元。
該樓盤由此停擺爛尾,10幢已封頂的商品住宅樓,年復一年在風雨中剝蝕,2042戶購房者遲遲不能收房。十幾年下來,釀就了幾多人間悲劇。
宏潤集團為追回股權、重啟項目開發,打了14年官司。
最高法(2017)民再171號判決明確雙方為借款質押擔保關系,王堅僅為名義股東;在確認股權的后續訴訟中,西安市碑林區法院一審、西安中院終審,均判定75%股權歸宏潤集團所有。
司法已給出終局定論。手握82%表決權的宏潤集團召開臨時股東會,通過變更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及經理人選,調整公司住所地,以及修訂公司章程等關鍵事項,力圖重掌公司控制權,讓爛尾樓獲得生機。
這本是公司法賦予的合法權利,卻遭遇西安市監局這根“頂門杠”。
郝局長先是主持召開所謂“專家論證會”,以論證執行法院判決“風險”為名,行拖延與阻撓之實;
明知王堅已被法院判決否定股東身份,郝局長卻策動王堅發起臨時股東會決議無效之訴,從捏造案由到打通立案環節,全程授意、操縱相關人員,將本無法律依據的訴求包裝成架空司法效力的“盾牌”;
甚至在法院尚未立案時,郝局長就授意向宏潤集團出具《告知書》——而不是《行政決定書》,拒絕變更登記,公然將行政程序置于司法判決之上。
郝局長給行政違法找到一個看似過硬的理由——“利害關系人異議”。
2026年2月,西安市碑林區法院裁定王堅“非真實股東,不具備原告主體資格”,西安市監局的行政阻撓喪失法律依據,卻仍以“王堅已提出上訴”為由繼續拖延,以維持其對宏潤地產的非法控制。
直到近日西安中院終審駁回王堅上訴,所有法律程序走完,郝局長將宏潤集團持續拖入“民行交叉訴訟”循環困境,最終迫使其放棄權利救濟的把戲,終究是耍不下去了。
《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明確規定,法院生效判決確認股權歸屬的,登記機關必須依法辦理變更登記。
郝局長及西安市監局所作所為,本質是用行政權力挑戰司法終局性,用程序空窗期掩蓋權力尋租的真相。
參照其他地方“行政對抗司法”案例,相關責任人皆因類似行為挨了政務處分。而西安市監局的情節更惡劣——它不是被動拖延,而是主動策劃虛假訴訟;不是簡單的行政不作為,而是系統性對抗司法。
想起《白鹿原》里鹿三對白孝文自甘墮落的痛罵:“你放著正道不走,走邪路!擺著高桌低凳的席面你不坐,偏要鉆到桌子底下啃骨頭!你把人活成了狗,你還生裝嘴硬說不后悔!”
這話用來對照西安市監局某些人,包括郝局長其人,竟如此貼切。
明明有執行生效司法判決的“正道”不走,偏要跟法律對著干;
明明有維護群眾權益的“席面”不坐,偏要鉆到非法利益的桌子底下蠅營狗茍。
把公權力用成了謀取私利的工具,把百姓的期盼踩在腳下,到了眼下這個地步,以郝局長一貫的神勇氣概,想必還要嘴硬不認錯的。
如今,終審判決再度坐實王堅的非法身份,也坐實了西安市監局的違法行政,郝局長拖延變更的法律基礎已蕩然無存。
其此前援引的“利害關系人異議”已無任何法律支撐,其《告知書》拒絕變更的行政行為,毫無疑問地構成?明顯違法?。
這一記耳光,抽得郝局長鼻青臉腫。嚴格說來,這不是法院打的,是他自己掄圓了胳膊,對著腮幫子,一下一下扇出血印子來的。
我并非等著看郝局長的笑話,因為其所作所為,本身就是一場笑話。
此時的郝局長,必定帶領市監局一眾官員,在“深入扎實”開展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學習教育,把“開門整改、查擺偏差”喊得山響。
2042戶爛尾樓業主等了14年,西安市監局的每一次拖延,都是在往這些百姓傷口上撒鹽。
郝局長的政績觀,難道如《白鹿原》里的一句經典關中俚語,專門往百姓“下巴底下支磚頭”?
無論如何都無法否認,他確實是這么在做,不惜跟司法權威“掰手腕”,并以此彰顯行政權力的威勢有多大、拳頭有多硬。
有政府部門官員竟然秉持這樣的“政績觀”,搞出上上下下關注的行政權對抗司法權事件——前不久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局長批示并派員專程赴西安調查此事,本地民意也已沸反盈天,當地執紀執法專責機關,對這種離奇政績觀指導下的“胡毬整”,也居然看得下去。
西安市監局的這件爛事,如靶紙上的洞——明擺著,倘若到今年7月底,市里敲鑼打鼓宣告,政績觀學習教育成效如何顯著、政風如何煥然一新、百姓如何交口稱贊,那就是“日哄人”了。
天下沒有不散的鬧劇,畢竟司法權威的鍋是鐵打的,不是泥巴糊的。那么,就搬個小馬扎坐好,且看西安市監局對抗司法的荒誕戲,在打誰的臉,在丟誰的丑,又將以何種方式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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