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宿遷一男子張先生向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求助,稱其在一平臺刷短視頻時,點擊彈窗進入游戲鏈接,充值玩抽獎游戲,2024年8月至2025年6月短短11個月內充值500萬元,“多年積蓄付諸流水,還欠有大量外債。短視頻平臺宣稱的所謂‘高爆率、必賺’,但抽獎游戲實際回本極少,涉嫌虛假宣傳。”張先生告訴記者,如今他債務纏身,妻離子散,幾近崩潰。記者調查發現,張先生單日充值金額曾高達18萬元,但游戲中并未對其進行限額提醒,而有其他玩家單日充值3000元即彈出提醒窗,并自動關閉游戲相關功能。此外,在該游戲的直播間里,會有“公會”推薦玩家加入某主播房間,并由“中間商”用現金兌回玩家抽中的虛擬獎品,形成了一個充值、抽獎、套現的利益閉環。律師告訴記者,平臺或涉嫌虛假宣傳,且其兌現利益的操作手法,明顯在規避現行法律法規。
刷短視頻跳出游戲鏈接,小伙上癮后充值500萬傾家蕩產
32歲的張先生是宿遷人,經自己努力成為當地建材供應商,年入幾十萬,家庭和睦。上有父母幫襯,下有兩孩繞膝,小日子原本過得紅紅火火。然而,這一切在2024年8月之后徹底發生了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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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游戲“一發入魂三飛船”的廣告語
“我刷短視頻時,頻繁收到推送的‘幸運小玩法’挖寶廣告,點進去后發現,不少主播在直播間賣力吆喝‘爆率高、能必賺’,且在玩法入口處標識‘必賺’‘首抽必賺’等字樣。”張先生向記者回憶,看到屏幕上不斷滾動的中獎提示,再加上主播不停地煽動,他抱著試一試的心態充值參與了。
起初張先生小額試水,偶爾能抽到價值較高的虛擬獎品。嘗到這點“甜頭”后,讓他越陷越深,“多充點能中大獎”“虧了想回本”,不斷加大充值金額,最終陷入了不能自拔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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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張先生近173萬余元的充值記錄
根據張先生提供的流水記者看到,2024年8至12月,充值865次,合計173萬余元,其中9月份充值近100萬元。2025年1至4月份,充值494次,共計133萬余元,其中1月份充值98萬余元。除本人手機綁號登錄充值外,他的另一個賬號在2025年4、6、8月共充值50余萬。此外,張先生還用支付寶充值80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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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張先生近134萬元的充值記錄
“我算了一下,準確的充值記錄為498.5萬元。”張先生表示,當時在主播的鼓動及誘導下,自己長時間、大額連續充值參與抽獎,幾乎是處于失控的狀態,就是為了挽損、翻本,但回報率極低。
規則明確單日有消費上限,日充18萬卻未收到任何攔截、提醒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在張先生所玩游戲的規則中看到提醒:“我們建議您理性消費,當您在該玩法內達到每日消費上限后,當日內將無法繼續消費。”記者從多個游戲視頻中看到,有玩家的頁面提醒“您今日在該玩法中消費已達上限,今日將無法在該玩法中繼續消費……”也有“您近期的消費已達上限,將無法繼續消費,建議您理性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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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游戲玩法規則有限額及提醒的公告
據張先生介紹,該平臺上他常玩的游戲有多款,游戲種類也經常上新,但玩法大同小異。他所玩的游戲為充值1元錢獲得10虛擬幣,即可參與抽獎。
記者進入游戲直播間發現,入口處“必賺”的提醒字樣已然不見。作為新手玩家,充值1元錢可獲得7虛擬幣,便能進入抽獎環節,里面有幾十種游戲供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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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其他玩家近期的限額提醒
按1元錢換10虛擬幣算,張先生單日充值18萬元換180萬虛擬幣。按10虛擬幣抽獎一次,要抽18萬次;按100虛擬幣一次,也要抽1.8萬次。他又是如何在一天之內抽完的呢?原來,平臺的游戲抽獎分三個等級,可以連抽。如,初級單次10虛擬幣,最高100連抽,相當于一次花掉100元,最高可獲得66元禮物;中級單次100虛擬幣,最高100連抽,花1000元最高可獲得1000元禮物;高級單次1000虛擬幣,最高30連抽,花3000元最高可獲得10000元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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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其他玩家的當日限額提醒
“我每天充值沒有限額,抽獎次數沒有限制。有時一上頭,都是30連發地抽,幾萬十幾萬就沒了。”張先生說,游戲規則公示明確提示單日有限額,但我月累計百萬、單日十多萬元,高頻、大額消費,平臺卻無任何攔截、提醒,未盡安全保障義務,攔截是個幌子,還是區別對待專宰我這樣無法控制自己的玩家呢?
記者進入游戲平臺發現,眼下,其單個游戲每天限額1000元,最多只能玩3個。
宣傳“首抽必賺”、推薦“中間商”回購套現涉嫌多項違規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從多個截圖看到,游戲平臺入口標有“必賺”,進入游戲界面后,紅底的“首抽必賺”格外顯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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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游戲含“必賺”的廣告語
“必賺屬于確定性承諾,但詢問客服,回復是必賺禮物,這明顯是狡辯嘛。”張先生告訴記者,在其他的廣告語中,如“一發入魂三飛船”“翻倍狂飆8倍”等都屬于高爆率宣傳,既是誘導,也是虛假宣傳。比如,“未來飛船”價值1萬元,100元錢抽一次。可實際上“一發”(抽一次獎)只能獲得單個禮物,最多也就一個“未來飛船”。也就是說,他根本就沒有3個“未來飛船”這一獎項,其中獎概率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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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游戲含“必賺”的廣告語
南京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師告訴記者,廣告語中的“必賺”涉嫌違反《廣告法》第四條之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還涉嫌違反第二十七條中不得對經濟效益進行分析、預測或者作保證性承諾,雖然游戲宣傳不屬該類別,但法理相同,商業廣告同樣不應也不得做出絕對化、無法驗證的收益保證,否則構成虛假宣傳或引人誤解。此外,游戲通過宣傳“必賺”,屬于網絡環境下的虛假商業宣傳,還涉嫌違反《網絡反不正當競爭暫行規定》第八條。
該律師表示,若游戲平臺未對張先生進行限額及提醒,涉嫌違反《網絡游戲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該規定目的是為限制游戲過度使用和高額消費,并要求“所有網絡游戲須設置用戶充值限額,并在其服務規則中予以公示,對用戶非理性消費行為,應進行彈窗警示提醒。”至于張先生提到的中獎概率為零的情況,律師稱,如果屬實則涉嫌誘導玩家、虛假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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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平臺“商人”微信轉賬記錄
多個截圖顯示,抽中的虛擬禮物可以被“中間商”兌換成現金,通過微信轉賬給張先生。“在游戲平臺所中的虛擬禮物會標明多少虛擬幣,既可以回收變成能量繼續抽獎,‘公會’還會推薦你進入指定直播間刷禮物,‘商人’以不超過五折的價格回收該禮物,在線下轉賬。”張先生說。
律師告訴記者,“充值、抽獎、中獎、兌現”已形成了一個商業利益閉環,如果參與者均為平臺工作人員,該種行為還可能涉嫌網絡賭博。
“消費500萬元?”平臺客服很驚詫,并稱:“公會”“商人”僅為合作商
隨后,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致電該短視頻平臺客服,一名工作人員驚訝之余,反復跟記者確認,玩家是消費了500萬元,還是500萬虛擬幣(折合人民幣50萬元)。在得到肯定的答復后,她稱,由于對游戲玩法不太了解,將向上級反映后再作回復。
4月19日下午,另一名客服致電記者:“我想知道一下,500萬全虧進去了,是500萬人民幣嗎?”該客服稱,他也是想確認一下玩家的相關情況,該客服向記者表示,游戲平臺里的“公會”和“商人”,并不屬于平臺的工作人員,而是合作商。至于對張先生的消費沒有限額和提醒,他回應稱,目前國家的游戲管理暫行辦法里并沒有限額的要求。
而對于記者提出的主播或“公會”在直播間多次展示中獎過程、排行榜及誘導式的,以及在游戲頁面出現“必賺”及虛假中獎率等,該名客服稱,將再向上級領導反映,讓記者等候回復。截至記者發稿,尚未收到平臺方面對相關問題的回應(文中張先生為化姓)。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梅建明
編輯 劉瀏
主編 陳迪晨
校對 朱亞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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