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員 李長需
學習能力不足,也算“操行”有虧?
據瀟湘晨報報道,近日,云南紅河州,蘇先生在社交平臺發帖,他的弟弟今年本來在建水縣一中讀高二,因為3月份帶了電話手表進校被罰留校察看,又因為2025年9月份操行分不合格被記過,處分疊加,學校勸令其轉學。建水一中一名工作人員回,勸退并非因為學習成績,而是因該學生違反學校規定達到了一定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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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心而論,學校制定操行分制度,初衷并沒有錯。通過細化規則規范學生行為,并培養良好習慣,這是校園管理的常用手段,也有利于維護學校的正常秩序。但建水一中的這套制度,問題在于把“量化管理”用得太過了,完全忘記了教育的對象,是些心智尚未成熟且需要引導矯正的未成年人。
看看該校的考核表,就知道其有多過分。高達127分的扣分項,可說是繁瑣而又苛刻,幾乎涵蓋了學生的方方面面。比如,離開教室扣1分、英語聽寫不過關扣3分、作業空題扣10分,這些都可以通過批評教育和引導改正的小事,卻被貼上了“違紀”的標簽,并用分數的累加成為懲罰的依據;而反觀那些加分項,比如“課堂表現優異”“抬書發書”等,卻很難全面衡量學生的品德素養,反而更容易引導學生刻意“刷分”,忽視其自身真正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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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讓人不可思議的是,操行分量化的制定,將“行為規范”與“學業能力”混在一起,將本屬于學生學習能力范疇的問題,也納入操行評價體系,這顯然是對學習能力差的學生的“制度性歧視”。當事學生學習能力差,上學期期末成績倒數,作業空題、英語聽寫不過關,本質上是學習能力不足、跟不上學習進度,他最需要的是老師的耐心輔導和個性化幫扶,而不是簡單的扣分懲戒。這樣的制度,對學習差的學生本來就不公平,現在又被當作“操行不合格”的依據,最終疊加其他處分被勸退,更是不合理。
這種“一刀切”的量化方式,不僅無法幫助學生改正不足,反而會讓學習困難的學生陷入越來越差的惡性循環,徹底打擊他們的求學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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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管理的核心是“育人”,而不是依靠“打分”淘汰學生。操行分量化制度,本質上只是一種管理工具,不能成為管理的唯一手段,更不能凌駕于教育本質之上。好的校園管理,應該是“量化”與“人文”的結合,既要有明確的規則規范學生行為,也要有靈活的引導方式,兼顧學生的成長特點和個體差異;既要用分數提醒學生改正不足,也要用鼓勵、幫扶讓學生看到希望。
而建水一中的這套制度,顯然走向了過度量化、過度懲罰的極端,尤其是在對學生的懲罰之上,采用“處分疊加即勸退”的簡單化處理方式,違反了《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要求對違規學生要遵循 “教育為主、懲戒為輔 的原則。懲戒的目的是 “治病救人”,而建水一中倒好,學生有“病”并不打算拯救,反而更喜歡“一棍子打死”,這哪兒還有教育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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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的目的不是培養“滿分操行”的學生,而是培養有品德、有擔當、能成長的人。建水一中用操行分過度量化“異化”了教育的初衷,讓冰冷的不合理分數,毀掉了一個孩子的未來。希望當地教育部門能徹查此事,還當事學生一個公道,也要督促學校重新審視操行分量化制度,讓校園管理既要有規則的剛性,也要有教育的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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