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中國足協通過官方渠道公示了“國家女子足球隊2026年愛知-名古屋亞運會參賽運動員選拔辦法的通知”。與中國男足亞運隊選拔辦法一樣,中國女足本屆亞運會參賽球員的選拔嚴格執行各項原則和流程,對候選球員技術能力、身體條件、心理素質、思想品德、求勝欲望、賽風賽紀等都提出了嚴格要求,不過在具體細則上仍存在一定的區別。比如,結合中國女足目前在技術層面或者說硬實力方面存在的短板,選拔工作組將重點考察和選拔后腰、邊后衛等位置的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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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本次中國女足今年亞運會參賽球員的選拔,體育總局與中國足協特成立選拔工作領導小組及執行小組。其中領導小組由國家體育總局領導、中國足球協會主要領導組成;執行小組由中國足球協會女足分管領導、國家女足主教練、女子足球部領導組成。領導小組的主要領導是選拔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國家女足主教練是選拔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協會紀委領導是選拔工作的監督責任人。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協會女子足球部。其中選拔工作領導小組職責為:全面領導、管理和監督隊員的運動員選拔工作,對運動員的選拔程序和辦法提出指導性要求,對隊伍選拔工作作出最終決定;選拔工作執行小組職責為:具體負責主持、協調運動員選拔的全面工作,定期、不定期主持、召開會議,分析、研究運動員技戰術能力水平等相關問題。
“辦法”還明確了主教練的職責——具體負責國家女足運動員選拔工作,對運動員的技戰術能力、心理能力、隊伍位置需求等方面全面把握,是運動員選拔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就相關選拔工作定期、不定期向選拔工作執行小組通報、向領導小組匯報。
女子足球部的職責也加以明確——與教練組一起,參與國家女足運動員選拔工作,在選拔工作中提出具體建議和意見,協同主教練定期、不定期向選拔工作執行小組、領導小組通報、匯報相關選拔工作。由此可見,選拔工作并非由教練組,特別是主教練單方做決定,而需要在執行過程中聽取足協女足管理部門的建議或意見,群策群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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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女足此次選拔工作從2026年4月開始。其間,教練組將通過國家女足每期集訓和比賽對運動員技戰術能力、身體競技能力、心理素質、求勝欲望等方面進行評估。教練組通過觀摩國內女足聯賽,以及此前國際邀請賽、東亞杯、亞洲杯、世界杯、奧運會預選賽等數次國際比賽運動員的表現,教練組根據隊伍實際位置需求研究評議。教練組、女子足球部通過運動員在國家女足訓練、生活、比賽、心理素質等方面的表現進行評估。
選拔還將落實中國女足亞運參賽陣容的補強。具體來說,就是教練組除了考察經常入選球隊的常規陣容人選外,還要補充一些有實力的年輕球員。具體來說就是:“在近兩年重大國際比賽主框架結構不發生大變化情況下,逐步微調,篩選出部分為國爭光、體現女足精神、能夠補強隊伍實力且符合教練組要求的運動員。(為此)教練組有針對性地通過對U20國家女足和女足聯賽進行考察,結合運動員場上表現和聯賽數據,重點考察和選拔后腰、邊后衛等位置的運動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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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階段考察工作于2026年4月至5月,也就是說要在亞運會前,通過集訓和比賽,從技戰術水平、身體、心理等方面綜合考察運動員,磨合陣容,確定亞運會23名運動員參賽名單,提交領導小組審議。
選拔領導小組審議入選運動員名單的動作將于5月至6月進行,隨后通過協會網站向社會公示入選運動員名單。
鑒于中國女足在此前備戰與參賽過程中暴露的問題,“辦法”還對此次選拔工作推出了會議制度、檢查制度、問責制度。要求教練組在考察、集訓、比賽期間,根據每日訓練、比賽情況召開教練組會議,對每日的訓練、比賽進行評估;運動員選拔領導小組根據執行小組的匯報情況,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有關運動員選拔工作的重要事項。選拔工作的資格審查、組織測試、綜合評估、公示反饋等全流程接受領導小組和社會監督。領導小組監督人員負責受理選拔工作中的申訴與舉報。對不按選拔辦法選拔,或在選拔過程中弄虛作假,一經查實,按相關規定對當事人進行嚴肅處理。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肖赧
編輯/徐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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