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聲明:內容取材于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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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想著讓薛之謙身敗名裂,沒成想是自己先栽了個大跟頭。
就在全網都以為這段恩怨會像老太太裹腳布一樣爛尾時,官方直接甩出重磅新聞。
曾經那個被視為“網絡斗士”的李雨桐,竟然會落得如此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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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個嶄新的“法制咖”誕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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慘遭“反殺”
今年3月份的那個深夜發生的事,大家應該都還記得。
當時李雨桐像打了雞血一樣,連發數十條動態,“曝光”薛之謙的“惡行”。
那時候的輿論場,簡直就是一場徹頭徹尾的狂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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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她說的東西大多數都只有口頭描述,但就是有一群人深信不疑。
就算有些保持懷疑態度,也是看熱鬧不嫌事大,瘋狂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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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好像認可了一個奇怪的邏輯:
因為薛之謙是明星,因為他曾被指控“渣男”,所以他就活該被罵。
甚至有些人拍手叫好,認為這是什么所謂的“網絡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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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人會以為,公開“爆料”就是全過程,實際上并不是。
李雨桐還公開曝光了薛之謙的手機號,甚至在直播時公開泄露他的身份證號。
至于是什么目的,應該也不算難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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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總有些人富有“實踐精神”。
拿到手機號以后,不厭其煩地進行電話轟炸,不辭辛勞地注冊驗證碼。
甚至大半夜不睡覺,也要給人送去“問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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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段時間薛之謙的手機根本就不敢開機,接不完的電話和加不完的“好友”,直接把生活變成了“驚悚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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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雨桐以為自己只是在針對薛之謙一個人,可玩瘋了的網友卻不這么認為。
薛之謙的家人也不可避免地被牽連到了其中。
最可氣的是他未成年的孩子,竟然也成了狂歡中的犧牲品。
即便是深仇大恨,也應該“禍不及家人”,更何況是跟她沒有任何恩怨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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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李雨桐覺得,互聯網就是她的“賽博法庭”,直播就是她公開處刑的手段。
但她這次徹底失算了,真正的法庭不吃她這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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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泄露信息的動態轉發量很大,當時看來是對薛之謙不利,現在則是對她不利。
轉發量大,也就意味著即便她把自己的原始動態刪除了,網上也能找到大量的截圖和錄屏。
這些截圖和錄屏資料,必要的時候就會變成“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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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雨桐公開泄露他人隱私信息的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她再怎么會賣慘,網友再怎么有能力,也救不了她。
如今十天的行政拘留,便是為她的荒唐行跡畫上的一個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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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的“護身符”
自從2017年“求錘得錘”之后,薛之謙的事業就收到了影響。
面對“渣男”、“騙錢”的指控,薛之謙當時的回應是起訴,以及“不再回應”。
很多黑粉抓住這點不放,說他“心虛”,說他“不敢對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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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時間都將這一切逐漸沖淡了,沒想到李雨桐竟再次突然發難,接連放出大量猛料。
什么“他殺了我的孩子”,什么“重婚罪”,還有要求歸還西裝之類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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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話真的一點情面都不留,還要用夸張的手法放大矛盾。
也如她所愿,這些抓眼球的詞立刻就吸引力大批的人來圍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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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來,李雨桐曾經確實是薛之謙最親近的人之一,所以她能知道些內幕,網友是會相信的。
二來,她說的話總要帶點真的東西,比如薛之謙確實結婚了,也確實有一件藍色西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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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話里哪怕摻一點點真的,即便她沒有拿出什么真正有決定性的證據,也總會騙到一些不明所以的人。
更何況,她還是整個“故事”中的“受害者”,更是激發了大家對“弱勢群體”的同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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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是有人會覺得,網上誰說話聲音大,誰就好像更有理。
李雨桐被行拘,也算是打破了“網絡爆料即為事實”的錯誤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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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需要向網友交代他的私生活,他只需要向法律交代。
既然有了如此結局,那究竟誰才是“受害者”,誰又是“加害者”,已經一目了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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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才是“小丑”
放在十年之前,李雨桐的“小作文”不僅不是敗筆,甚至可以說是“神之一手”。
那時候的一些網民,寧愿相信“小作文”中的悲慘故事,也不愿意去探究真相。
不管是飯圈撕扯,還是網紅掐架,誰寫的故事更好,誰的支持者就更多。
甚至動不動就“開盒”的事,也不在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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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到了2026年,這一套手法逐漸沒那么好用了。
一方面是因為大家變聰明了,另一方面其實還是因為見過太多反轉了。
有時候同情了一個看起來很“慘”的人,結果到頭來那人竟然是罪魁禍首的事,也沒少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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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即便是李雨桐“爆料”了那么多猛料,保持懷疑態度的人數,依舊是要遠遠高于深信不疑的人數。
從她拿不出實質證據、瘋狂搞人身攻擊、甚至泄露他人隱私的時候,最狂熱的吃瓜群眾恐怕都能嗅到一絲別樣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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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互聯網總是有個特點,很多清醒的人不太愿意說話,瘋狂的人卻不厭其煩地“分享”自己的想法。
看起來,好像有很多人都罔顧事實,在追著薛之謙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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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真相往往只有一個,再多人也說不出什么花兒來。
謠言就不一樣了,每一個“爆料者”口中的故事,可能都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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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李雨桐輸了,給了薛之謙一個交代,也是對所有喜歡網絡“升堂”的人的一次警告。
看似接受處罰的人只有李雨桐一個人,但她只是個用來殺雞儆猴的“典型”。
那些躲在幕后參與“開盒”、實施網暴的人,也應該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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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其實,這出鬧劇早該結束了。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的口號喊了這么久,也該往心里去了。
別總想著帶節奏,容易把自己送到法律的槍口上。
無論是素人還是明星,想討公道請去法院,想泄憤請去健身房。
把互聯網還給歲月靜好吧,別再讓它淪為互撕的墳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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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參考資料:
李某桐被北京警方行拘!泄露薛之謙手機號、身份證號,侵犯個人信息!音樂公司:有未成年孩子個人隱私被傳播——東方網
李雨桐泄露薛之謙個人信息被行拘,律師:個人隱私受法律絕對保護——紅星新聞
李雨桐因泄露薛之謙隱私被行拘,“開盒”者們該清醒了——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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