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顧客不知不覺成直播引流“背景板”湖北紅安:制發檢察建議督促規范直播營銷新業態
本報訊(全媒體記者戴小巍 通訊員秦嬌嬌) “我們現在開展網絡直播時都會十分注意,凡是可能拍到顧客的鏡頭都提前調整角度,若確需拍攝顧客入鏡,一定會事先征得對方同意。”近日,湖北省紅安縣檢察院檢察官對該院辦理的一起督促整治餐飲經營場所直播侵害消費者權益公益訴訟案開展“回頭看”時,某餐館負責人介紹道。
近年來,直播營銷成為餐飲、健身等行業吸引客流的重要手段。部分商家為提高直播間人氣,將鏡頭長時間對準正在消費的顧客,讓消費者在不知情中成了引流“背景板”。
今年1月初,紅安縣檢察院接到“益心為公”志愿者反映,轄區部分餐飲經營場所存在直播泄露公民個人信息情況,隨即啟動調查程序。
“經實地走訪、調取直播回放、訪談消費者,我們發現轄區內多家餐館、酒吧等經營場所違規架設直播設備開展經營宣傳,將鏡頭長時間對準消費者跟拍。部分商家甚至未作任何醒目告知,擅自公開消費者面部清晰特寫,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辦案檢察官表示,在營業場所進行直播營銷,不能拿“公共空間”當理由,更不能讓消費者在不知情中被迫“出鏡”。
1月27日,紅安縣檢察院向該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制發檢察建議,建議其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對涉案經營者的違法行為進行規范;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加強對轄區內經營者未經授權直播泄露消費者個人信息行為的監管。
收到檢察建議后,紅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迅速行動,第一時間約談涉案經營者,下發責令整改通知書。為推動長效治理,今年3月,該局發布《關于規范全縣餐飲行業直播宣傳行為告知書》,明確要求餐飲經營者嚴格遵守法律法規,未經消費者同意不隨意發布、使用消費者肖像、聲頻,并歡迎消費者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監督舉報。
如今,走進紅安縣內開展直播的餐飲、酒吧等經營場所,門口及店內醒目位置均已張貼網絡直播行為規范公告與直播提醒標識,消費者進店即可清晰知曉直播范圍、用途。商家直播前主動告知、征得同意成為常態,未經許可隨意拍攝消費者肖像、隱私的現象得到有效遏制,轄區經營秩序更加規范,消費者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障。(戴小巍)
(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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