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
二輪摩托車、電動車駕駛?cè)?/p>
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范能力
近日,瓊海公安交警公布4起
涉及二輪電動車、摩托車傷亡
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希望廣大交通參與者
引以為戒
遵規(guī)守法
案例一
2025年11月2日20時30分許,韋某某飲酒后駕駛瓊C號牌普通二輪摩托車沿山福線南往北逆向行駛至18公里加390米路段處時,適遇張某某未取得駕駛證駕駛無號牌二輪電動摩托車(未佩戴安全頭盔)至北往南行駛至該段路,兩車發(fā)生碰撞,結(jié)果造成兩車受損及張某某受傷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交警認定:當事人韋某某負此次事故全部責任;當事人張某某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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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2025年2月16日18時50分許,藍某某醉酒后駕駛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的瓊C號牌普通摩托車沿興海路自南往北方向行駛,至興海路中國人壽保險前路段時,碰撞到東側(cè)摩托車道隔離護欄,結(jié)果造成藍某某受傷及該車和護欄損壞的交通事故。
交警認定:藍某某負此次事故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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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2025年10月19日22時02分許,洪某某駕駛瓊A號牌小型客車搭載乘客黃某某,沿塔洋鎮(zhèn)104鄉(xiāng)道自東往西行駛至104鄉(xiāng)道美果村路口處時,適遇孫某某駕駛瓊C號牌二輪輕便摩托車(未佩戴安全頭盔)自西往東行駛至該路段,由于洪某某超速行駛(該段路限速30km/h,行駛車速54km/h)且有妨礙安全駕駛行為,兩車發(fā)生碰撞,結(jié)果造成兩車受損及孫某某、黃某某受傷的交通事故。
交警認定:當事人洪某某負此次事故全部責任;當事人孫某某、黃某某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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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2025年7月6日12時05分許,黎某某醉酒駕駛無號牌二輪電動車沿沙坡村委會路段自西往東方向行駛,至中原鎮(zhèn)沙坡村委會路段時,適遇朱某某駕駛瓊C號牌普通摩托車對向行駛,由于黎某某不按規(guī)定會車,兩車發(fā)生碰撞,結(jié)果造成朱某某受傷及兩車損壞的交通事故。
交警認定:當事人黎某某負此次事故全部責任;當事人朱某某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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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瓊海公安交警、椰網(wǎng)
編輯:袁菀藝
審核:鄭偉、孫殿洋
監(jiān)制:孫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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