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2月14日下午3時許,江蘇宜興市某特種金屬有限公司駐桂辦事處一員工到云南桂林象山公安分局報案,稱其同事何某失蹤了,其手機(jī)也已關(guān)機(jī)。因其有個好習(xí)慣,每天都向單位和家里打電話問候,故可以推測他大概是兩天前出事的。
象山公安分局刑偵大隊偵查員全勇、盤遠(yuǎn)安、鄭文挺即趕赴何某的住地開展調(diào)查。何某的住地各種物品疊放整齊,并無搏斗痕跡,可見何某并非被人從住地帶走。
很快,一條重要線索凸現(xiàn):何某在出事前幾天認(rèn)識了一個女子,個兒不高,講北方話,頭發(fā)染成黃色。
案情分析會上,大家一致認(rèn)定這不是一起普通的失蹤案。蹊蹺之處在于:若是遭到綁架,怎不見有綁匪聯(lián)系?若已被害,殺何某的動機(jī)又是什么?為錢?何某的錢,好好地還在其住地;為仇?何某性格較好,并未與任何人有仇……
繼續(xù)調(diào)查。很快,一組民警從失蹤的手機(jī)入手,獲得線索:哈爾濱人王某與案件有關(guān);另一路也傳來消息:調(diào)查出有一北方女子,曾與何某來往,其租住的房子正是以王某的名字登記租賃的。
可想而知當(dāng)時辦案的民警有多興奮:兩條線索已然吻合,哈爾濱人王某的嫌疑最大。
事不宜遲,為盡快落實情況,專案組成員全勇、盤遠(yuǎn)安、小鞠等三人坐上了飛往哈爾濱的飛機(jī)。
那是2001年1月7日,冰城哈爾濱市一片冰天雪地,零下40多度。一南一北的,時差與溫差最難適應(yīng),生物鐘也沒來得及調(diào)整,久居南方的全勇等人不禁有些手足無措。但這些都不成為理由,工作是不能中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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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幸的是有當(dāng)?shù)鼐降拿芮信浜希芸觳槊髁送跄车淖≈贰T瓉恚跄骋患以诠鹆珠_了一家飯店,經(jīng)營了兩年有余,只因生意淡薄,王某全家已回哈爾濱數(shù)月。臨走前,王曾將其租賃的房子讓給親戚仲某安居住,傳呼機(jī)也暫借他使用。
據(jù)此分析,仲某安有嫌疑。情況馬上形成文字傳回桂林。
仲某安會在哪呢?那神秘的北方女子姓甚名誰?
桂林的民警在桂林撒開了網(wǎng),全勇等人也不停地穿行在北方城市尋找仲的蹤跡。都沒有,仲某安仿佛在地球上消失了。等赴哈爾濱的民警接到專案組領(lǐng)導(dǎo)指示撤回到桂林,再有兩天就大過年了。
說起來,赴哈辦案應(yīng)該最讓小鞠難忘了:那一夜,民警們在外整整忙活了一天才回到旅社。小鞠脫鞋洗腳時就覺出不對勁了:好像腳趾頭沒有知覺了。他不敢確信,以為腳趾只是凍麻了,便又用手壓了壓,發(fā)現(xiàn)腳趾竟彈不起來了——老天!腳趾頭因經(jīng)受不了零下40多度,已凍到骨折了。不僅小鞠,其他兩人也都不同程度地受了凍傷——這些都是寒冷北方留給他們的記念。
需要支持的愿望向北飛去,桂林的協(xié)查通報發(fā)往哈爾濱市。半年過去了,專案組始終沒有放棄對仲某安的追捕,但案子卻因為仲某安的暫時消失而陷入了僵局……
半年之后,全國的“嚴(yán)打”整治斗爭如火如荼。仲某安一案的案卷一直提醒象山分局民警。據(jù)他們掌握的情況,仲某安應(yīng)還在哈爾濱,有必要再北上一趟。
也就在這時,哈爾濱警方傳來好消息:仲某安已被擒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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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組急欲北上,但局里的辦案經(jīng)費緊張。陳偉民局長二話沒說,從自己的私人存折上取出5000元。7月19日,50多歲的老刑警謝桂六帶隊,民警一行4人抵哈。
桂林警方當(dāng)仁不讓,擔(dān)任了主審。
仲某安的眼神里有一絲飄忽不定:說桂林話的人怎么會在哈爾濱?仲某安隱隱約約感到了不安,但仍心存僥幸。一夜即將過去。
謝桂六也是一夜合不上眼。天快亮了,他來到審訊室……
“仲某安招了。”民警鄭文挺將這一切歸功于老將謝桂六的出馬。當(dāng)然,犯罪嫌疑人仲某安還交代了此案的另兩名同伙:魏氏姐妹。他們害怕桂林警方追捕,殺人后是分頭躲藏的。”
據(jù)仲某安交代,魏氏姐妹是蘭西人。蘭西是一個偏僻的窮縣。
7月21日凌晨,專案組驅(qū)車到魏某香大姐家的民警對她講明了利害關(guān)系,使其自愿帶路到犯罪嫌疑人魏某鳳家中。仍在酣睡的魏某鳳被當(dāng)場抓獲。
審訊中,魏某鳳供述了參與殺人埋尸的作案經(jīng)過,但她也不清楚其妹魏某香的下落,只知道她在蘭西縣城一歌舞廳里打工,具體在哪一家也弄不懂。
功夫不負(fù)有心人。在蘭西警方的全力配合下,兩天時間拉網(wǎng)式的排查工作取得了進(jìn)展,民警終將魏某香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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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這起殺人碎尸案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獲。
7月29日,民警將他們押回桂林。
審訊中,尤其是具體到誰殺人的問題,他們都堅持是對方殺的人。想來他們一定都知道殺人償命的道理,于是便一口咬定自己不是主犯,只是幫兇。
仲某安這個人曾經(jīng)當(dāng)過保安,有一定的反偵查能力。看來,他作案的可能性要更大一些。仲某安為逃避警方的追捕,在北方的大澡堂里躲了大半年的事兒。說是北方的大澡堂每次收費5元,洗澡時間長短不限。他就每天都到那里去報到了。嗯,真是有點做賊心虛的味道。
然而,這是破案啊,怎么能用推理的方法呢?這畢竟是已發(fā)生的一個真實故事,不是讓人去尋求合理推理的答案。
9月18日上午,犯罪嫌疑人仲某安在審訊中終于承認(rèn)自己是這起殺人碎尸案的主犯,并對其犯罪事實供認(rèn)不諱。
2001年9月6日上午,某報記者在桂林市公安局宣傳科和象山公安分局民警的陪同下,走進(jìn)了桂林市看守所。
采訪之初,記者就提出要先見見犯罪嫌疑人魏某香——也就是兩姐妹中的小妹,聽說她今年只有20歲。很難想象,她是從什么年紀(jì)操起這種令人不齒的營生的。而這種營生,最終也讓她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魏某香的個子不高,當(dāng)看守所的民警將她帶到記者面前的時候,記者的眼睛首先是被她那一身鮮紅的衣服弄花了。不是嗎?我橫看豎看怎么看她都有二十七八歲的樣子,甚至還更大一些:她的頭發(fā)曾經(jīng)染過金黃色,畢竟過了一些時日,自然生出了黑黑的新發(fā),黑黃如此分明,于是那舊日的金黃如同稀稀拉拉零落的花蕊垂下,只是被無心打扮的主人很隨意地扎成了一把;她的眉紋過,細(xì)細(xì)的,彎彎的,然而因為太過服帳而顯得不夠生動,挺假;她的唇也紋過,一道紅紅的外唇線勾勒著兩片干澀的唇,由于沒有口紅的滋潤,一點都不飽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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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風(fēng)塵”也是需要有自由的空氣的。這時的她顯然沒有一絲生氣,記者甚至懷疑我能否從她嘴里聽到她說的話了。
記者的問題當(dāng)然是從她怎么想到桂林開始的。她輕輕嘆了口氣,回答了記者的問話。她的普通話是典型的北方口音,還蠻好聽。問答中,記者倒有些被她的遭遇迷惑了。
“那時,我二姐與老公吵架,她不想回家,想出去躲一段時間。正好我在呼蘭縣當(dāng)服務(wù)員時認(rèn)識的女友張宇說要跟什么人去桂林,問我要不要一起去,還說那人愿幫出路費。于是我們姐倆就和張宇等五個女的跟一個男的共六人一起來桂林了。”魏某香順帶談了自己的家庭:父母健在,是黑龍江省蘭西縣建昌村兩個老實巴交不經(jīng)世面的農(nóng)民,她有兩個姐姐,下有一個小弟。由于家境不好,大姐沒讀書,二姐念到小學(xué)三年級,她算是讀得最多了,也就讀完小學(xué)五年級。我不禁問她:“你又沒有一技之長,你覺得你在桂林能找到好工作嗎?”
“不容易找。在農(nóng)村,所有的農(nóng)活我都能做。我曾做過服務(wù)員,有半年多,做些拖地、涮碗的活兒。如果前臺忙不過來,我就幫忙記記賬、點點菜什么的……我們真的在這里找不到工作。所以才到這里三天,張宇她們?nèi)齻€女的偷偷走了,把我們兩姐妹扔在了桂林。大安,哦,就是仲某安(犯罪嫌疑人之一)不讓我們走,說要我們還他的路費。”她說,當(dāng)時仲某安已幫她們租了間簡單的小房子,說住下來可以慢慢地找工作。仲某安的姐夫也在桂林打工,那一天,好幾個男人一齊站到姐妹倆面前,威脅道:你們不還錢還想回去?姐妹倆沒敢說話,更不敢頂嘴……
然后,他們逼我們干起了那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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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魏某香說,那陣子,她們姐倆天天挨喝酒,陪他們睡覺,還聆聽了“教誨”:“清香,就指望著你掙錢了。只有你掙了錢,咱們才能回家,你想不想回家?”
這樣的情況下,不去找錢,能行嗎?而且,大安還熱心地跑上跑下給她們聯(lián)系了賓館,她們?nèi)圆辉缸觥榱藪赍X,姐妹倆想到去賣血,但走了幾家醫(yī)院,都沒有賣成。沒有錢,那邊大安又催得緊,只得去陪客人了。完事后,她們還拿不到錢,一分錢也沒到她們的手中——不是人家不付錢,而是大安半路給截下了。問大安,大安就說是他姐夫截去了,他也沒得到。
至于是怎么認(rèn)識死者何某的,魏某香說:“在我們回家前的半個月,大安說介紹一個人給我認(rèn)識,還說這個人挺好的。大安說,他是外地人,在這里是做生意的,可能有錢。你去陪他吧。”就這樣,一輛摩托車帶她到了他的住地。她環(huán)顧四周,那是一個條件也不怎么樣的旅社。說實在話,她是自始至終也沒見過那人有多少錢。那次,完事后,男人給了她150元錢,就算是兩訖了。她一分錢也不敢留下來,全部交給了大安……
“不就是幾百塊錢的路費嘛,你說回去再還他不就行了?”記者想不到區(qū)區(qū)幾百塊錢會愁死兩個大活人。
“不行的。他說他也沒錢,也沒有朋友能借到錢。”她搖頭。
“你們沒有想過逃跑?”
“怎么逃?我們?nèi)松夭皇斓模鋈ヒ徊酱蟀捕几K约阂浅鋈ィ桶验T鎖上。開始他帶我們姐倆去他聯(lián)系的賓館,后來見我姐接客不行,就不讓她去了。他說,清香,就指望著你掙錢了,你可以值10萬,你姐連1萬都不值。那一個多月里,我是被他逼著去賓館做生意的,常常半夜一兩點鐘走回來。也有做不到生意的時候,但只要得錢,我全都交給他了,他卻說沒得到錢,不讓我們回家……”
一說到回家,她就忍不住哭了。她的哭是那種因了刻骨仇恨無法得到宣泄的恨到了極點的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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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據(jù)說后來也不再去找工作了,這更使魏某香感到是自己正用自己的血汗錢養(yǎng)著他——一個禽獸。這樣的生存狀態(tài)放在誰身上都很可憐。魏某香姐倆常常因此抱頭痛哭,卻毫無辦法。
“他后來說這樣來錢不快,要我打那個男的傳呼機(jī),約他到我們這里吃飯。他說那人有錢,我們可以從他身上搞錢。他老是向我灌輸‘指望著你掙錢’的話。他拉我去給那男人打電話,逼我跟他去買安眠藥。沒有他,我們不可能做這些事。這一切,都是他造成的,他逼的……”魏某香又哭了,很無助,也很無奈。
“那你們是怎么商量這個殺人計劃的?”
“商量?我們沒有權(quán)力說商量,他說什么我們就要做什么。他有一把20厘米長的匕首,一直揣在懷里,時不時把它放在我們的眼前晃。我能不去嗎?其實原來我們也沒想到會殺人的。我們只想要他的錢。大安把安眠藥倒到一瓶永福山葡萄酒里,還熬過,讓它不苦,并幫我們做好了一桌飯菜。12月13日晚上6點半,何某準(zhǔn)時來了,之前,大安怕他看見,已先到三樓去了。何某喝完酒,才20分鐘就昏過去。我們姐倆嚇哭了。我姐把已跑到樓下看人家打麻將的大安叫上來。大安回來,翻那男人的口袋,發(fā)現(xiàn)他只有100塊錢和一部手機(jī)。他說讓他吐吐吧,就讓我們一起抬何某去衛(wèi)生間,我們幫他抬進(jìn)去就出來了,過了十幾分鐘,他出來要我們進(jìn)去,說是他已把那人給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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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也夠殘忍的,還分尸呢!”
“大安說的,這么扔容易被人發(fā)現(xiàn),所以要碎尸。我們不干。他就說,反正我已殺了人了,殺一個是殺,殺兩個也是殺,如果你們不幫忙,我連你們姐妹也殺了。我犯了天大的錯,我是幫兇。但是,如果當(dāng)時我不幫忙,我也不能活的,我沒有辦法……我還是參與了。等我們埋尸回來,天也蒙蒙亮了。”
他們是殺人后的第二天匆忙離開桂林的。
“做了這樣的事,你心安嗎?”
“我沒有心安過。我根本不敢想我這半年是怎么過來的,整天提心吊膽,也不敢跟父母說。我不敢呆在家里,后來到哈爾濱,在歌舞廳,還是做了‘三陪’。我覺得我已經(jīng)墮落下去,無路可退了……”
聽到這里,記者的心里裝滿了同情的淚水,不自覺地為她的命運感到難過。畢竟太年輕,她一不小心就上了當(dāng),從此在這一條路上是越走越遠(yuǎn)了。難道,真的是逼良為娼?還是,她本質(zhì)里那種愛慕虛榮害了她?
畢竟法大于情,魏某香終要為她造成的后果付出青春的代價。
因為上午聽了魏某香的一席話,記者對犯罪嫌疑人仲某安(大安)簡直沒有一點好印象。下午的時候,及至見到他本人,記者內(nèi)心深處那種厭惡尤甚。我恨這個人,自己牛高馬大的(有1.75米呢,也壯實得很),卻欺負(fù)弱小女子,真不是男人。而面前的那張臉也顯得麻木而呆滯,他自己聲稱是這幾天不舒服,感冒了。
記者沒想到,此刻仲某安的心中,最恨的人就是她——魏某香。他不稱她的名字,只說“她”,或干脆稱作“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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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女人,本來就是說來桂林‘做生意’的,我好心帶她來,結(jié)果,她連路費也不打算還我了。在哈爾濱,她就干這種事,都落在人家公安眼里了。哈爾濱抓黃抓得都瘋了,所以她叫我?guī)焦鹆謥怼K齻兾鍌€人都是心甘情愿跟我來的。”仲某安激動起來,他的敘述充滿了仇恨。
仲某安生于1974年,結(jié)過婚,又離了。說是因為當(dāng)年孩子胎死腹中,夫妻倆為此吵得很兇。為回避前妻,他曾在2000年二三月份到桂林打工,追隨“姐夫”。他的“姐夫”早幾年就來了,在這里開了家東北飯店,當(dāng)然規(guī)模不大。他就在“姐夫”的店里幫忙,做廚師,據(jù)他自己說炒菜的味道還可以。等他同年10月份回了趟老家又準(zhǔn)備出門時,熟人張宇就請他帶幾個女伴一起去。于是,看在老鄉(xiāng)的面子上,他好心答應(yīng)了。而且事先已說好自己只是先給她們墊路費,要還的。因為“她二姐的老公要砍她二姐,所以她就帶二姐一起來了”。到了桂林,他也不管她們。
仲某安一副我很無辜的樣子:“張宇她們?nèi)齻€人都走了,我攔了沒有?她姐倆也可以走啊,腿長在她們身上。是她們自己不愿走。都是老鄉(xiāng),我們就在一起吃一起喝,互相也為了有個關(guān)照。她平時交個伙食費幾十塊錢,也很應(yīng)該啊。”
“是她自己不愿走,還讓我?guī)徒榻B酒店,現(xiàn)在反咬一口說是我?guī)プ觯克f把錢都給我了?她瞎掰!我們是10月份來的,天還不很冷,當(dāng)時也沒穿什么衣服。她的錢都是她自己花的,她打車,又買衣服,買化妝品。房子她也要住,租房子不要錢?哪樣不花錢?我姐夫回老家后,我還把我姐夫借給我的呼機(jī)借給了她……”
“你說我為什么要幫她?好心啊。那時,我們在一起算同居吧。因為是沒有感情下臨時發(fā)生關(guān)系的,你情我愿,我哪里強(qiáng)迫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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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我不認(rèn)識,直到他死的那一天,我才第一次見到他。她自己煩嫖客,心里想要搞死他,弄些錢,就跟我一起商量這事兒。后來,我們就做了。她姐倆把人迷倒時,我正在樓下看人家打麻將,她姐招呼我上樓。我問:有錢嗎?她們說只有100塊錢和一部手機(jī)。誰信?!她們肯定拿走了錢,故意生下這些糊弄我。而且她非要拿人家的手機(jī)不可。我對她說人家丟了東西,是會到這里來找的。這是我姐夫租的房子,人家一找到我姐夫不就找到我了嗎?她不答應(yīng),我們講了好長時間,結(jié)果手機(jī)她還是拿走了。我連摸都沒摸過手機(jī)一下。等我們抬那人到衛(wèi)生間后,她自己先拿起水果刀。人是她殺的,我只是幫兇。殺人時,我心慌得很,畢竟不是殺雞殺狗!
“她是什么東西?我也不是東西,但她更不是東西。我當(dāng)然是被她拉下水的。她姐倆都是變態(tài)的。你不知道,她還自殘過,在手臂上還有傷痕的……”
這些就是仲某安的原話。奇怪,怎么他們兩人的陳述如此南轅北轍?到底誰說的才是真話?
2002年7月,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最終仲某安被判處死刑;魏某香和其姐分別被判處十年和八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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