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惠州市惠城區應急管理局發布《惠城水口惠霞高速東江特大橋二集中鋼筋加工場“2023·2·22”一般機械傷害事故調查報告》,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155萬元。調查組經深入核查后認定,該事故為一起因工人違章作業,現場安全管理缺失造成的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且涉事單位存在瞞報行為,多名責任單位與責任人被依法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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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發生于2023年2月22日15時50分許,陜西千夢公司工人胡坤某在惠霞高速東江特大橋鋼筋加工場操作滾籠機作業時,不慎被卷入運行中的滾籠機,顱腦與上身受擠壓受傷。一同作業的廖明某聞聲立即關停設備并呼救,現場人員迅速開展救援、保護現場并撥打120,同時上報項目負責人。16時50分許,眾人利用龍門吊將胡坤某救出,醫護人員于16時58分到場施救,胡坤某于17時12分經搶救無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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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涉事鋼筋加工場
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雖開展初步救援并撥打120,但信息上報嚴重滯后。當天22時許,相關人員才向水口派出所報警,屬地街道與公安部門接報后迅速趕赴現場,但事故現場已被清理,無法現場勘查。事后,陜西千夢公司與死者家屬達成賠償協議,支付賠償款155萬元。
經查,該項目由惠州市惠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設,惠州交投公路建設有限公司總承包,保利長大工程有限公司負責部分橋梁工程專業分包,陜西千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擔鋼筋加工勞務作業。
調查組認定,事故直接原因是作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違章操作,同時涉事滾籠機未設置安全防護裝置、不具備緊急停機功能,存在明顯安全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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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接原因則暴露出多重管理漏洞:陜西千夢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不到位,未認真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未及時消除工人違章作業的事故隱患;路建公司對作業現場未未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等問題失察失管;保利長大公司作為實際使用單位,現場安全管理缺失;監理單位華路公司履職不到位,未能及時發現風險隱患。
對此,調查組提出處理建議:鑒于胡坤某已在事故中死亡,不追究其責任;對惠州交投公路建設有限公司、保利長大工程有限公司及相關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等,因安全生產履職不力、存在事故瞞報行為,建議由惠城區應急管理局依法立案查處;對陜西千夢公司、廣東華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建議由交通主管部門依法處理;同時,將有關單位相關人員履職不力線索移交紀檢監察機關進一步核查,并責成水口街道、相關企業向上級單位作出深刻書面檢查。
采寫:南都N視頻記者 李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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