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本來盯著足協第三期裁判評議報告里的錯漏判看,19例評議出了7例錯漏判,幾乎占了一半,料已經夠足了。誰能想到,真正把整個足球圈吵得熱熱鬧鬧的,是報告里關于申花海港一戰腦震蕩替換規則的那段說明。這事兒說開了,全是值得掰扯的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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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協這份說明的核心其實很簡單,就是按國際足聯相關規則的精神,要不要把本隊球員以腦震蕩名義換下,球隊自己就能拍板。裁判和其他賽事官員臨場既不能鑒定,也沒法干涉。為了公平起見,對方球隊也能多拿一個換人名額,多一次額外換人機會。
這話剛出來,圈內的媒體人就炸開了鍋,各種觀點撞得厲害。李姓知名媒體人直接說,本來大家盼著足協和中足聯趕緊出配套規則堵上原來的漏洞,結果這份說明給人的感覺,反倒像是招呼大家一起鉆漏洞。那既然規則給了口子,那不鉆白不鉆,大家盡管用就完了。
甘姓媒體人這話講得很留余地,但話里有話誰都聽得出來。他說本來職能部門就該往正向引導,帶著整個行業一步步往好了發展,現在這操作,懂的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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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上海媒體的角度更有意思,他說海港能用腦震蕩換人條款,申花你也一樣能用啊,為啥你自己不跟著用,不懂得活用規則呢?言下之意,反倒怪起申花自己了。
有業內人士就不同意這個說法,豐姓知名人士就說,你想啊,五個常規換人名額用完之后,要是球員跑不動體能透支,哪怕是別的地方受傷,都能拿這個條款繼續換人,這不等于變相多了一個第六換人名額嗎?這個口子要是被濫用,回頭真有球員出現腦震蕩需要換人,哪還有名額可用?要是球隊為了成績,逼著頭部受傷的球員繼續留在場上,那可是真真切切拿球員的健康冒險。
作為作者我也想插兩句,本來要是一方少打一人,對方用了腦震蕩規則多換一個,哪怕我們這邊也跟著多換一個,人數看起來對等,實際情況能一樣嗎?原本的劣勢就這么悄無聲息沒了,換誰能服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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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么多討論里,德轉管理員朱藝的觀點,我覺得是最中肯也最專業的。他之前就聊過腦震蕩換人的話題,他說這個規則在國內各級聯賽早就推行了,真沒必要單單因為一場熱門比賽才炒起來。
他覺得問題的核心,從來不是規則本身,而是要把隊醫的責任給明確了。得從醫學角度給濫用規則增加成本,還要提高腦震蕩換人的曝光度,讓更多球迷搞懂這個規則到底是怎么回事。只有這么做,才能慢慢讓腦震蕩換人真的變成保護球員健康的好規則。
其實早有數據能說明問題,2024年朱藝就發過一篇長文,曝出的數據真挺驚人的。中國足協剛啟用腦震蕩換人規則才半個月,國內各級聯賽杯賽就已經出現了15例腦震蕩換人。更值得玩味的是,這15次換人大部分都擠在比賽的85分鐘之后,剛好是球隊需要換體力球員沖最后階段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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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里頭甚至還有更離譜的情況,有的球員根本沒受到頭部撞擊,就能毫無征兆倒地申請換人,還有的明明是治療非頭部的傷勢,硬是湊了腦震蕩換人的名額。頻繁的換人暫停把比賽節奏切得稀碎,好好的比賽觀感都給破壞了,也就難怪大家都會質疑規則被濫用了。
其實看看別的成熟聯賽,人家早把這套流程給走順了。之前結束的美洲杯,就在國際足球協會理事會的規則之外,專門加了一條追加規則。只要用了腦震蕩換人,球隊隊醫必須在賽后24小時之內,填好簽名SCAT5也就是評估腦震蕩的標準化表格,發給南美足聯醫療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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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如此,還要求俱樂部給換下來的球員走六個階段的康復計劃,每天都要做持續的醫療評估。按照這套要求,腦震蕩換下的球員最少要休息7天,走完流程才能逐步回到賽場。
事實上,國際足聯當初試行腦震蕩換人規則的時候,就明確要求SCAT5評估表必須用上。英超、美國大聯盟還有J聯賽,操作流程基本都是這個路數。
說這么多,其實核心意思很清楚,不是說國際足聯出了規則,我們拿來直接用就完事了。作為聯賽管理部門,在靠規則保護球員健康的同時,也得給大家把規矩劃清楚,給俱樂部和隊醫做好職業道德引導,得讓大家都覺得守規矩才對,鉆漏洞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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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不能像這份評議報告這樣,只說了按國際足聯精神裁判不能管,雙方都能多換一個人,就這么輕描淡寫把所有問題都帶過去。真要是不管不問,以后還會有一堆85分鐘后的腦震蕩換人冒出來,現在到底有多少例,恐怕都沒人愿意挨個數了。
到那個時候,比賽的公平性沒人提,對規則對球迷的尊重也談不上,最后只能淪為圈里圈外的笑柄。誰都知道,中國足球想要變好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不可能一下子就改得完美無缺,但不能因為難就什么都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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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大家都守規矩,一點點把該做的小事做好,咱們的職業聯賽才能真的往前走,中國足球也才有慢慢變好的可能。
參考資料:今日 足協第3期裁判評議報告腦震蕩規則說明引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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