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針對張雪機車LOGO被網友質疑“撞臉”一事,設計方巴頓公司發布聲明回應稱,該LOGO由其獨立創作完成,具備原創性,相關圖形商標已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并獲核準注冊。公司表示尊重外界理性討論,同時支持認為權利受侵害的主體通過司法途徑解決糾紛,并強調將全程守護客戶權益,相關責任負責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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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爭議起于網友對比發現,張雪機車LOGO與土耳其化工企業ZETA及中國臺灣中樂國際公司標志在圖形結構、線條走向及整體造型上存在較高相似度,三者均以斜向切割的幾何化字母“Z”為核心視覺元素。ZETA與中樂國際成立時間均早于張雪機車品牌,這也進一步放大了外界對“借鑒”甚至“抄襲”的聯想。
從法律層面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57條第1、2項規定,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標,或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標且易導致混淆的,均可能構成侵權。就本案而言,張雪機車主營摩托車制造,ZETA從事化工業務,中樂國際涉及家電代理,三者所屬行業差異較大,目前尚無證據顯示已產生實際混淆。
值得注意的是,張雪在短視頻與直播平臺持續走紅,憑借直率表達和“產品至上”的鮮明立場迅速積累關注度,多次因犀利點評行業現象登上熱搜。從“懟營銷”到強調技術與性能,其個人風格與品牌調性高度綁定,也使其一舉一動和品牌更易被放大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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