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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我是胖胖。
我之前寫過一個關于校園霸凌的觀點,大致是:
當成人猶在主持或默許各種叢林法則橫行,下一代只是在臨摹重復上一代人的原始野蠻。
那這險惡的陰謀,這殘忍的毒素,又是由誰種下?
我想,在某些語境里,當弱肉強食的為惡者,在某些邪惡敘事引導下,每每能收獲心照不宣的欣賞,并招徠一圈爭相投效、溜須拍馬的閹豎,這套法則便不再只是野蠻,而是有了某種……正當性。
不少城市都曾有這樣明確規定的霸凌投訴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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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三月份我寫過這則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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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做出姿態,同時確保姿態不產生后果,實質還是在掩耳盜鈴,欲蓋彌彰。
昨晚刷到一則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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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的兒子今年十五歲,在曲靖市馬龍區某中學念九年級。
根據她的講述,兒子從這個學期一開始,就被同班同學索要零食,之后索要錢財,到3月30日下午,被對方毆打。
這意味著這場欺凌至少持續了數月之久。
如此長的時間,且在這整個過程中,學校或者說,班主任,教務系統,所有本應看見這一切的成年人,選擇了什么?
李女士的描述里沒有提到學校此前曾介入處理,沒有提到任何警告或干預。
我們所知道的是,直到3月30日下午孩子被打,班主任才在當天下午三時撥出那通電話,通知雙方家長到校調解。
持續數月之久,它卻把本應由自己承擔的管理失職,轉化成家長之間的糾紛來處理。
到學校后,李女士丈夫得知了孩子被其他學生欺凌的經過,在學校調解室因情緒激動當場猝死。
目前,丈夫還未安葬。
死亡醫學證明上寫的是心源性猝死。
李女士說,丈夫倒下后,學校工作人員提供了AED,但在場沒有人會使用。
怎么說呢?
預算花了,設備采購了,驗收通過了,指標完成了,至于培訓使用,那是下一步的事,或者是永遠不會到來的下一步。
那這AED是什么?擺設?還是這東西從一開始就不是為了救人買的?亦或是走賬的憑證?
急救人員只能通過電話,指導李女士對自己的丈夫做心肺復蘇,幾分鐘后,120趕到現場,診斷:死亡。
這位父親趕來,是為了保護他的孩子,他最終卻倒在了學校里。
據報道,極目新聞記者多次撥通該校三位相關負責人的電話,均未接通。
給校長發短信,未獲回復。
相關答復是事情正在處理,相關情況不便透露。
調查錄音里,提到了“在整個過程中,李女士的丈夫沒有與任何人發生肢體沖突。”
也就是說,排除他殺,排除外力干預,說明死亡是自然原因導致的。
但如此切割因果鏈條是否合理?
這個世界上有很多種使人長眠方式,不是所有的死亡都需要利刃。
有一種死,叫做信息的重量超過了心臟的承受,有一種死,叫做一個父親用盡了最后一口氣,只為他的孩子。
誰通知他來學校的?誰讓他在毫無準備的情況下,承擔心理負荷的?誰讓那臺AED在那里擺了不知多久,卻從來沒有人真正學過怎么用?
像我開頭強調那樣,這是一所對持續數月的欺凌視而不見的學校,且在東窗事發后第一反應是雙方父母調解而非學校追責。
難道班主任在整個學期里,真的對持續的欺凌毫不知情嗎?
索要零食、索要錢財,這種事在一個班級里很難察覺?
如果知情而未報,那父親被叫去調解這件事,本身就是一種對家長的卸責,把本該由學校承擔的管理失職,轉化成家長之間的民間糾紛來處理。
似乎所有的追問,都歸于虛無。
倘若如此,那我只能認為,是這一切合謀殺了他,并且正在消尸滅跡。
那些合謀者,是誰?還有誰?
以至于這些人聚在一起的地方,堆滿了蒼蠅,遠遠就散發出陣陣惡臭。
且這些惡臭,蒼蠅是不自知的,因為是蒼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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