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防部周五向聯邦法官提出請求,希望獲準繼續執行一項規定,即記者進入這座軍事建筑群時必須有專人陪同。國防部強調,這項限制措施對于防范國家安全泄密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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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紐約時報》曾提起訴訟,對上述限制措施提出質疑。隨后,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區法院法官保羅·弗里德曼兩次駁回了國防部針對記者的主要限制條款,并裁定這些規定違憲。
國防部已明確表示將對上述裁決提出上訴。在周五的請求中,軍方希望在訴訟推進期間,法院能允許陪同政策繼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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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此次提交的申請,是這起始于去年10月爭議案件的最新進展。當時,軍方針對負責軍事報道的注冊記者出臺了一系列全新限制措施。根據這些規定,國防部有權將特定記者界定為“安全隱患”,并直接吊銷其通行證。
面對這一要求,許多傳統媒體的記者選擇交還證件,拒絕簽署同意該政策。同年12月,《紐約時報》正式提起訴訟,指控這些規定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一和第五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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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月,弗里德曼法官作出了有利于《紐約時報》的裁決,廢除了國防部新規中的核心條款。
裁決下達三天后,國防部發布了一份修訂后的政策,并聲稱該版本已符合法院要求。軍方關閉了注冊軍事記者使用多年的專屬辦公區域,并新增了一項強制性要求:所有造訪國防部的記者,必須由官方人員全程陪同。
本周四,弗里德曼法官再次否決了這份修訂版政策。他下令國防部必須恢復至首次裁決下達前的媒體準入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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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周五與國防部動議一并提交的聲明中,國防部新聞秘書薩布麗娜·辛格指出,注冊記者此前一直在利用監管寬松的環境謀取便利。
她表示:“在無人陪同的情況下,記者得以在國防部內部的敏感區域附近長期逗留。”這種長期逗留使他們能夠觀察到軍方的活動規律,例如哪些官員在何時、以何種形式舉行會議。這些信息可能被用來鎖定掌握特定敏感機密的人員,并據此精準選擇刺探情報的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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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時報》發言人在一份聲明中回應稱:“辛格女士未能提供任何單一案例或任何形式的證據來支撐她的指控,這一點本身就很說明問題。”
在今年3月的一場聽證會上,《紐約時報》的代理律師也強調了一個“無可爭議”的事實:“國防部歷史上,從未發生過任何牽涉記者的實體安全違規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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