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歲的小瑤,患有輕微白化病,皮膚比別的孩子白一點,頭發是金黃色的。
她的父親姚某某,在微信群里說她是“瑕疵品”,說“孩子出事反而欣喜”,說要“消滅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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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父親,真的動手了。
凌晨1點,他把女兒的頭按進長江
2025年11月28日晚上,姚某某以“帶孩子去爺爺奶奶家”為由,從妻子陳女士手中接走了小瑤。
當晚8點,陳女士視頻通話,姚某某說女兒已經睡了,一切正常。
實際上,晚上10點,他往女兒嘴里塞了一塊餅干哄住孩子,悄悄帶下樓,上了一輛提前約好的商務車,直奔180公里外的武漢。
11月29日凌晨0點40分,父女倆到了武漢漢陽江灘。
姚某某先找了一個小橋旁邊,想在那里動手,但怕有監控拍到他。于是他換了個地方——一片樹木茂密、很隱蔽的淺灘。
凌晨1點,他把4歲的女兒強行按進水里。
他怕留下外傷被法醫鑒定出是他殺,所以刻意控制按壓的力度和時間。孩子大量嗆水,昏迷過去。
然后,他把穿著羽絨服、已經渾身濕透的女兒,推到了離岸3米遠的江心。
孩子在水里掙扎,他在岸上看著
小瑤在冰冷的江水里拼命掙扎。
姚某某沿著江邊跟著走,冷冷地看著。
一直等到女兒徹底不動了,確認已經沒有生命跡象,他才拿出手機報警。
“我女兒意外落水了!”他在電話里哭喊。
警察和救援人員趕到時,他跪在女兒遺體旁邊做心肺復蘇,表情悲痛欲絕。
一場提前5個月的預謀
姚某某為什么要殺自己的親生女兒?
陳女士說,女兒只是輕微白化病,膚色偏白、頭發金黃、視力稍微弱一點。不用吃藥,不用特殊治療,正常上幼兒園,活潑聰明,乖巧可愛。家里幾乎沒有因為這個病多花一分錢。
但姚某某“很反感”,多次表現出厭惡情緒。
2025年6月28日,姚某某通過支付寶花了60元,給4歲的女兒買了一份“小頑童”少兒意外險。身故保額20萬。
他在警方的訊問筆錄里承認:買保險就是為了殺人騙保。
從買保險到動手,他準備了整整5個月。
家屬說他“精神異常”,孩子媽媽:他每一步都清醒得很
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后,姚某某的家屬提出他作案時精神狀態異常,申請做司法精神病鑒定。
陳女士堅決不認同。
她說,姚某某從預謀、買保險、選異地作案、挑隱蔽地點、控制施暴不留外傷、偽裝現場到冷靜報警,每一步都邏輯清晰,完全具備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我的女兒才4歲,她沒有做錯任何事,卻被親生父親推到冰冷的江水里活活溺死。”
陳女士的訴求只有一個:故意殺人罪,判處姚某某死刑,立即執行。
律師:情節特別嚴重,可能面臨最嚴厲刑罰
北京澤亨律師事務所胡磊律師分析說,這個案子核心在于:提前數月籌劃、為女兒買意外險、以探親名義接走孩子、連夜驅車異地作案、偽造意外落水現場意圖騙保——這些行為顯示出明確的殺人故意和周密計劃。
《刑法》第232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對親生幼女下手,手段殘忍,動機是騙取保險金,主觀惡性極大,社會影響惡劣——屬于情節特別嚴重,依法可能面臨最嚴厲的刑事處罰。
目前,司法精神病鑒定已經啟動,結果尚未公布。
姚某某現羈押于武漢漢陽區看守所。
一個4歲的孩子,還沒來得及長大,就被最該保護她的人,親手推入了冰冷的江水。
20萬,就是她在這個父親眼里的全部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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