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行為監測,本質是對金融活動中偏離合規軌道、可能引發風險的行為進行識別、預警和研判。依托“金融天眼”系統對海量公開信息的持續追蹤與智能分析,我們梳理出當前金融行為中值得高度關注的若干風險領域,形成一幅動態更新的“金融風險地圖”。
一、非法集資類風險:從“養老”到“黃金”,從“虛擬幣”到“RWA”
非法集資始終是金融風險的重災區。“金融天眼”監測顯示,2024年至2025年,新型非法集資手法呈現一個明顯趨勢:借熱點概念之名,行集資詐騙之實。
養老金融本是政策鼓勵的“五篇大文章”之一,但“養老”二字被不法分子異化為集資工具。以“養老服務”“老年公寓”“以房養老”為名,向老年人兜售會員卡、床位使用權,承諾高額返利,最終資金鏈斷裂。與此類似,黃金價格上漲催生了“黃金托管”“黃金租賃”“非實物黃金對賭”等亂象。
RWA(現實世界資產通證化)作為新興概念,迅速被非法集資者利用。他們以“擁抱數字資產”“低風險高收益”為噱頭,通過線下推介會、微信群等方式,誘導公眾投資所謂的“RWA項目”,本質仍是“借新還舊”的資金盤。云養殖、云種植等“云養經濟”模式同樣被異化,不法分子將正常的農產品種養包裝成投資理財,利用互聯網進行推廣,虛構收益、虛假宣傳,最終跑路失聯。
供應鏈金融領域也未能幸免。一些企業以供應鏈金融為名,在沒有真實貿易背景的情況下,通過非法交易平臺向社會公眾轉讓票據、應收賬款,承諾保底收益,構成非法集資。
監測要點:凡是以新概念為包裝、承諾固定回報、面向不特定公眾募集資金的,均應納入高風險監測。
二、貸款與助貸類風險:中介“黑灰產”鏈條化、職業化
貸款領域的風險,正從不法中介的個體行為,演變為鏈條化、職業化的“黑灰產”。不法貸款中介是核心推手。他們假冒銀行名義,以“低息”“快速放款”為誘餌,誘導消費者辦理貸款,實際收取高額服務費、咨詢費、擔保費,年化利率遠超法律保護上限。“債務重組”騙局更隱蔽——以“借新還舊”“優化債務”為名,提供高息過橋墊資,消費者不僅債務不減,反而陷入更深的財務泥潭。
“職業背債人”是近年興起的黑色產業鏈。不法中介招募征信良好但急需用錢的“白戶”,通過偽造收入證明、首付款憑證等材料,騙取銀行貸款。背債人名義上獲得一筆“貸款”,實際大部分資金被中介抽走,最終背債人無力償還,被銀行追債,個人征信徹底毀滅。
助貸平臺的合規問題同樣突出。部分平臺在合作中未明確息費結構,將增信服務費、擔保費等轉嫁給借款人,導致綜合融資成本畸高。更有甚者,直接以“咨詢費”“服務費”名義在合同外額外收費,嚴重侵害金融消費者權益。
監測要點:貸款申請中材料異常、資金流向異常、中介機構無資質或頻繁變更,以及借款人短期內多次申請貸款等,均為可疑行為。
三、虛擬貨幣類風險:打擊持續高壓,但花樣翻新
盡管我國早已明確虛擬貨幣相關業務屬于非法金融活動,但虛擬貨幣的風險并未消退,而是以更隱蔽的方式存在。
虛擬貨幣“洗錢”已成為電信網絡詐騙等犯罪的主流資金轉移手法。犯罪分子利用虛擬貨幣的匿名性和跨境便利性,將詐騙所得通過“跑分平臺”“幣商”等渠道快速轉移,增加追查難度。最高檢、最高法、公安部聯合發布的典型案例中,多起案件涉及利用虛擬貨幣掩飾、隱瞞犯罪所得。
此外,假借“數字人民幣”名義的詐騙也時有發生。不法分子冒用央行名義,宣稱“成立數字人民幣銀行”“招募數字人民幣推廣員”,誘導公眾下載非法APP、泄露個人信息、參與傳銷。
監測要點:涉及虛擬貨幣的交易、宣傳、推廣行為,尤其是以“穩定幣”“數字貨幣投資”為名吸收資金的,必須重點監測。
四、非法證券期貨類風險:薦股、配資、假冒平臺屢禁不止
資本市場活躍期,往往也是非法證券期貨活動的高發期。
“非法薦股”是最常見的亂象。無資質機構或個人通過微信、抖音、快手等社交平臺,以“內幕消息”“穩賺不賠”為誘餌,收取高額薦股服務費,甚至直接操縱投資者賬戶進行對倒交易。深圳、北京等多地監管部門持續發布風險提示,提醒投資者警惕“炒股大師”“薦股群”。
場外配資同樣屢禁不止。不法平臺以“十倍杠桿”“專業配資”為名,吸引投資者入金,實際資金并未進入正規證券市場,而是進入平臺控制的賬戶,投資者盈利無法提現,虧損則血本無歸。
假冒持牌機構是另一大風險。不法分子仿冒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公司的APP或網站,誘導投資者下載并“投資”,實際是虛假交易平臺。深圳證監局多次公布不具有合法證券期貨業務資質的機構名單,涉及機構數量龐大。
監測要點:通過網絡引流、承諾高收益、要求向個人賬戶或非持牌機構轉賬的證券投資活動,均為高風險。
五、代理維權與征信修復類風險:灰產黑產交織
“代理退保”“征信修復”“債務優化”等灰產,已形成完整的黑產鏈條。
“代理退保”是不法中介以“全額退保”為誘餌,誘導消費者簽署代理協議,收取20%—50%的高額手續費,甚至截留退保資金。他們教唆消費者偽造證據、惡意投訴,向保險公司施壓。消費者退保后失去保障,再次投保可能因年齡、健康狀況變化而被拒保或面臨高額保費。
“征信修復”騙局同樣猖獗。不法分子宣稱能“洗白征信”“鏟除逾期記錄”,收取高額費用后,或偽造材料申請異議,或直接失聯。上海、深圳法院近期集中宣判多起“征信修復”非法代理維權案件,將此類行為定性為敲詐勒索,組織者被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監測要點:批量投訴、投訴材料高度雷同、投訴人非本人等,可能是代理維權黑產的信號。
六、保險領域風險:詐騙、退保黑產、誤導銷售并存
保險領域的風險主要集中于三方面:保險詐騙、“代理退保”黑產和誤導銷售。
犯罪分子偽造事故、夸大損失、制造虛假理賠材料,騙取保險金。
“代理退保”黑產如前所述,已成為保險業的頑疾。監管部門與公安機關持續聯合打擊,但仍有消費者上當受騙。
誤導銷售方面,一些銷售人員以“免費升級”“老客戶福利”“保單盤活”等名義,誘導消費者退舊保新或購買不適合的保險產品,侵害消費者知情權。
監測要點:短期內大量退保、投訴指向同一中介、銷售人員推薦產品與消費者需求明顯不匹配等。
七、預付式消費與養老領域風險:資金存管漏洞
預付式消費領域的“卷款跑路”問題長期存在。教育培訓、健身、美容美發等行業,經營者收取大額預付費后突然關門失聯,消費者維權困難。針對這一問題,最高法發布預付式消費糾紛司法解釋,明確收款不退、丟卡不補、限制轉卡等霸王條款無效。
養老領域的預收費風險同樣突出。《養老機構預收費存管工作指引》要求養老機構開立專用存款賬戶,對預收的押金、會員費進行存管,防止資金被挪用。但實踐中,仍有養老機構違規收取大額費用,資金未進入存管賬戶,存在較大風險。
監測要點:預付費比例過高、收費周期過長、資金未進入監管賬戶的機構。
八、數據安全與隱私保護類風險:金融APP、小程序成重災區
金融領域的個人信息保護問題日益突出。主要問題包括密鑰泄露、代碼未混淆、內部域名泄露等。
金融APP違規收集個人信息的問題同樣嚴重。部分APP超范圍收集通訊錄、位置、相冊等敏感信息,未明示收集使用規則,未經用戶同意向第三方共享個人信息,甚至非法買賣客戶數據。
監測要點:APP或小程序頻繁索權、隱私政策不清晰、數據泄露傳聞等。
九、地方金融組織類風險:減量提質進行時
小額貸款、融資擔保、典當、融資租賃、商業保理等“7+4”地方金融組織,正處于大規模清理整頓階段。
“失聯”“空殼”機構是清理重點。各地金融管理部門密集公示非正常經營類機構名單,僅深圳一地,就有數百家融資租賃、商業保理公司被認定為非正常經營。上海督促近千家“失聯”“空殼”地方金融組織退出行業。甘肅公示第三批擬退出名單,涉及小貸120家、典當53家、融資擔保26家。
違規經營行為同樣被嚴厲整治。融資租賃公司違規開展個人汽車融資租賃、涉地方政府隱性債務業務;商業保理公司違規開展非保理業務;典當行違規發放高息當金;小貸公司超利率上限放貸、暴力催收等,均被列入監管“黑名單”。
監測要點:頻繁變更股東、注冊地與經營地不一致、涉訴多、投訴集中、利率畸高等。
十、新型/復合型風險:跨界、混業、隱蔽
近年來,金融風險呈現跨界、混業、隱蔽的特點。
“買酒送股票”是典型案例。不法分子以購買高價酒送公司原始股或投資咨詢服務為名,誘導消費者支付數萬元購酒款,實際是變相非法集資。
“手機分期租賃”陷阱同樣值得關注。消費者以為“租完即送”,實際被判定為租賃關系,而非融資租賃,消費者承擔高額租金,逾期被暴力催收。
“網絡競拍”騙局以“數字經濟”“生產型交易”為名,誘導公眾參與競拍,實則非法經營或詐騙。
“銀齡行動”“中國三農”等公益品牌也被冒用,不法分子假借公益名義開展商業活動,甚至實施非法集資。
監測要點:跨行業經營、商業模式復雜、收益來源不清晰、以“創新”為名規避監管等。
金融行為監測的核心,不是等風險爆發后再去處置,而是在風險萌芽階段就識別、預警、研判。“金融天眼”系統通過對海量公開信息的持續監測與智能分析,不斷豐富風險特征庫,完善“預警—識別—研判”鏈條。對于監管部門和金融機構而言,建立動態更新的風險監測體系,是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的關鍵。對于社會公眾而言,認清這些風險行為的“套路”,不輕信高額回報、不參與非法金融活動,是保護自身財產安全的根本。
(未完待續)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