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艷紅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面依法治國是一個系統工程,法治人才培養是其重要組成部分。”當前,世界百年變局加速演進,我國發展面臨的外部環境發生深刻復雜變化,戰略機遇和風險挑戰并存,不確定難預料因素增多,做好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日益凸顯。其中一個重要環節,就是加強涉外法治人才培養。
近年來,我國涉外法治人才培養取得重要進展,人才總體規模持續擴大、質量不斷提升,但與快速發展的涉外法治實踐要求相比還有差距。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涉外法治人才培養與實踐需求之間的有效銜接。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推動涉外法治人才培養與實踐發展形成良性互動,培養更多政治立場堅定、專業素質過硬、通曉國際規則、精通涉外法律實務的涉外法治人才。
在分類細化中明確培養方向
涉外法治實踐覆蓋領域廣泛、事務類型錯綜復雜、崗位分工日益精細化,對涉外法治人才的知識結構、能力重心等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加強同高質量發展、高水平開放要求相適應的涉外法治人才培養,必須通過分類細化校準培養定位、明確培養方向,構建結構合理、特色鮮明的涉外法治人才培養體系。
從我國看,隨著高水平對外開放不斷向縱深推進,涉外法治工作的內涵持續深化、外延不斷拓展。與之相適應,涉外法治人才在功能定位、能力構成和成長路徑上將呈現多樣性。比如,規則建構類人才主要參與國際規則制定與對話,需要具備穩健的政治判斷力、扎實的國際法理素養和較強的政策理解能力;法律實務類人才主要面向跨境爭端解決等涉外司法實踐,強調對域外法律規則、程序制度和案件運行邏輯的熟練把握;風險管控類人才更多服務于企業“走出去”和涉外經營活動,側重在多重規則環境中識別、評估和防范法律風險。這意味著涉外法治人才培養不能簡單依靠單一模式,必須立足國家對外工作和涉外法治實踐需要,在加強專業基礎知識培養的同時,明確不同崗位對人才能力的現實需求,進行科學分類培養,進一步明晰能力邊界和培養重點。
從國際看,隨著全球經貿、地緣政治博弈持續加劇,涉外法治工作正日益嵌入更為復雜的政治環境、經濟結構和制度體系之中,呈現出明顯的聯動性。對此,僅依靠法學學科的單一視角已經遠遠不夠,必須拓展知識邊界、引入多元分析工具,推動涉外法治人才在多學科融合中形成綜合判斷能力。應當認識到,促進多學科融合并非不同學科內容的簡單疊加,而是在涉外法治的基本邏輯框架下引入相關學科的分析視角和研究方法,著力培育既能準確把握規則內涵又能在復雜情境中作出判斷的綜合能力。為此,應系統推進法學與經濟學、國際關系、區域國別研究等學科的有機銜接,把多學科知識融入培養體系,在不同培養方向中有針對性地設置相應知識模塊,幫助從業者形成對復雜問題的整體分析能力,在充滿不確定性的國際環境中依法作出穩健理性的判斷和決策。
從人才成長規律看,涉外法治工作能力的形成周期較長、專業性較強。這決定了涉外法治人才的成長離不開長期系統訓練與實踐積累,同時具有明顯階段性和漸進性。遵循這一規律,構建分層遞進、梯度清晰的人才培養體系,使不同階段的培養在目標設定和功能定位上相互銜接、各有側重,有利于形成結構穩定、運行有序的育人體系。在培養初期可側重知識結構完整性和綜合素質養成,著眼于夯實法學基本理論,通過加強外語運用能力和國際素養訓練等,引導學生逐步形成開放多元的法律思維;進入更高階段應注重專業能力深化與研究能力提升,通過緊密對接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和涉外法治實踐前沿,引導學生在持續研究與反復實踐中逐步明晰專業定位和發展方向;專項培養階段應更加注重實戰能力的錘煉與經驗積累,設置更具針對性的專題培養方向。
完善以實踐為導向的培養機制
涉外法治能力的形成和提高,需要加強理論知識在復雜實踐情境中的內化與轉化,這既依賴于系統扎實的法學理論訓練,也需要在具體情境中加強實踐應用。完善以實踐為導向的培養機制,有助于更好推動教學與實踐緊密對接。
以場景化情境為依托。與一般國內法律事務相比,涉外法治實踐面臨的不確定性較高,規則適用與策略選擇往往同步展開,對從業者的判斷力、應變力、整體把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基于這一現實,將國際經貿談判、世貿組織爭端解決、國際商事仲裁等具有代表性的實務事項引入教學過程,開展情境化、過程化的案例研討和角色模擬,有助于幫助學生更好理解法律如何發生作用。在模擬談判、程序推進等場景化情境中,鼓勵引導學生圍繞具體事實進行規則檢索、路徑比較和方案選擇,能夠幫助他們更加直觀地認識法律規則背后的理論邏輯、實踐邏輯等,縮短理論學習與實際應用之間的距離,使人才培養更加貼近涉外法治工作的現實需要。
以項目式教學為載體。項目式教學是在教師指導下,組織學生參與并完成完整的實踐性項目而進行的教學活動。積極開展項目式教學,有助于引導學生在實踐性項目中既驗證理論知識的應用價值和成效,又調整優化自身的思維方式與實踐路徑,最終實現綜合能力的穩步提升。為此,可將國家和行業層面的實際需求轉化為可操作、可評估的教學項目,引導學生深度參與真實業務流程,推動涉外法治人才培養逐步向以能力塑造和經驗積累為導向轉變,進而與國家涉外法治實踐的現實需求實現更加緊密的銜接。
以數字技術手段為支撐。引入人工智能、虛擬現實和大數據等數字技術,能夠對涉外法治實踐中規則適用、程序選擇和風險演化的關鍵環節進行較為完整的呈現,構建更加貼近實際的涉外法治工作場景。這既有利于為教學提供可重復的訓練環境,又有助于拓展訓練廣度、延長訓練周期,使實踐教學更加連續可控,為不同地區、不同層次高校的涉外法治人才培養提供更為均衡的條件保障。同時,數字技術為優質教學資源共享提供了現實路徑,可以突破地域限制和校際差異,使不同地區、不同領域的學生同步接受前沿理論講授和高質量實務解析。
在協同機制中拓展成長空間
涉外法治人才培養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必須構建全方位協同育人機制,實現人才培養與國家戰略需求的精準對接,為涉外法治實踐提供長效支撐。
促進教學與實踐雙向流動。隨著我國涉外法治實踐從傳統商事領域不斷向維護國家安全、反制裁、反干預、反“長臂管轄”等深層領域拓展,高校與實務部門之間建立穩定深入的協作關系,對于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具有重要意義。為此,可吸納引入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一線從業者參與涉外法治人才培養方案設計、課程建設和實踐指導,使課堂教學更加貼近實踐需求;也可探索推動高校教師、研究者到涉外法治服務一線加強鍛煉或項目協作,使學術研究能夠更精準回應涉外法治實踐中的現實問題。
打造協同育人平臺。通過產學研平臺化建設整合多方資源,推動協同育人更加制度化,能夠不斷提升人才培養整體效能。為此,可探索推動政府、企業、高校和科研機構等多方力量有機結合,把分散的實踐環節轉化為結構清晰、運行穩定的育人載體;也可探索圍繞自由貿易試驗區、國際仲裁機構和大型跨國企業等涉外法治實踐的真實場景高地,將涉外法律服務流程有機嵌入教學環節,打通人才培養、實踐鍛煉與專業流動之間的通道,逐步形成多方參與、協同發力、運行有序的育人共同體。
拓寬職業發展路徑。當前,我國涉外法治人才在國際組織、國際仲裁機構等平臺中的任職比例,與我國參與全球治理的廣度和深度尚不相適應。為此,可加強高校與國際組織、國際仲裁機構、行業協會以及涉外實務部門之間的常態化聯系,選拔優秀學生參與國際組織實習、規則研究項目和專項任務。涉外法治實踐還廣泛分布于跨國企業合規治理、涉外法律服務和國際爭端解決等領域,可推動高校與大型跨國企業、專業涉外律所建立穩定的人才銜接機制,使人才培養更加貼近實際需求。此外,支持具有國際組織任職經歷或跨國法律服務經驗的人才,通過擔任實務導師、參與國家智庫研究、承擔專項課題等方式,將一線經驗轉化為教學資源和研究成果。
(作者為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
《 人民日報 》( 2026年04月10日 0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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