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報(記者 王彤旭)消費分期原本是緩解消費壓力、提升生活便利的金融工具,讓消費者在資金不足時可提前實現購物、滿足應急需求,初衷是便民惠民、助力消費升級。但近年來,一些機構披著消費分期的外衣,暗藏違規收費、超高利率等陷阱,將便民服務異化成吞噬消費者財富的“高利陷阱”,不僅讓消費者陷入債務泥潭,更擾亂了金融市場秩序。
“日息低至萬分之一”“0利息、0首付”,這些誘人宣傳是一些分期平臺的常用話術。更隱蔽的是,部分平臺將利息拆分為“服務費”“擔保費”等隱性費用,疊加后實際年化利率常常突破法律紅線,淪為高利貸。
此前曝光的案例,直觀展現了分期陷阱的危害。某平臺以租機為幌子變相放貸,年化利率最高達1155%,消費者名義上租機,實則背負巨債,逾期后遭遇暴力催收,征信受損、生活受擾。另有分期商城玩“高溢價+低價回收”套路,一款市場價為13999元的手機標價為23299元,引導消費者回收后僅到手1200元,30天內需還款3628.8元,綜合年化利率高達2428.8%。今年3月,又一家助貸平臺因違規行為被曝光:該平臺辦理1萬元分期貸款,強制捆綁2000多元所謂的“會員費”,變相收取“砍頭息”。
這類陷阱之所以屢屢得逞,關鍵在于環環相扣的層層套路。一些平臺利用算法精準推送分期廣告,將“分期繳費”偽裝成常規選項,誘導消費者勾選;貸款機構、真實利率等關鍵信息被隱藏在協議細則中,消費者難以核算成本。在辦理分期時,平臺往往強制要求購買會員、保險,否則不予通過;逾期后暴力催收接踵而至,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條款也讓維權舉步維艱。
消費分期亂象侵害消費者權益、破壞金融生態,監管部門正在對高息網貸進行嚴厲打擊。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布的《個人貸款業務明示綜合融資成本規定》明確,自2026年8月1日起,所有個貸業務必須通過統一的“明示表”向借款人展示年化綜合融資成本。此外,多家知名助貸機構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約談。
新規之下“誰放貸,誰負責”,銀行必須自主風控。同時,助貸平臺的兜底行為被禁止,并且全面規范綜合融資成本上限。這讓過往“低利息、高服務費”的網貸套路徹底失靈,借款人的實際負擔被鎖死在一個合理的范圍內。
守護自身權益,消費者需提高警惕、理性選擇。在辦理分期時,應主動要求提供年化成本明細,借助工具核算實際利率;優先選擇銀行等正規機構,遠離無資質的平臺;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不隨意點擊“一鍵同意”,結合收入合理規劃分期,避免過度負債。
消費分期不能淪為非法放貸的“遮羞布”。監管部門要持續加大監管力度,嚴厲打擊違規亂象;平臺要壓實主體責任,回歸服務本源;消費者要切實增強風險意識,理性選擇消費分期。只有多方協同發力、形成合力,才能徹底斬斷高利鏈條,讓消費分期真正回歸便民本質,為消費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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