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
高青縣自然資源局發布
高青縣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 高征預公告〔2026〕4號
涉及高城鎮龍鳳村、苑興村、
耿家村、河西村共17個地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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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高青縣人民政府決定,啟動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為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交通基礎設施。
二、征收范圍
地塊1四至范圍:東至苑興村,西至龍鳳村,南至龍鳳村、苑興村、淄博聯昱印染科技有限公司,北至龍鳳村、山東科宜知芯電子材料有限公司、淄博力之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淄博市公路管理局高青分局、淄博聚特商貿有限公司。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高城鎮龍鳳村村民委員會、高城鎮苑興村村民委員會。
地塊2四至范圍:東至耿家村、淄博狄城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淄博凱華農業科技有限公司、淄博匯誠熱力有限公司、淄博凱華生物質熱電有限公司、國有建設用地、國網山東省淄博供電公司,西至山東泰旭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耿家村、淄博飛源化工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勝利油田分公司純梁采油廠,南至山東惠青產業園建設運營有限公司,北至耿家村。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高城鎮耿家村村民委員會。
地塊3四至范圍:東至耿家村,西至耿家村、山東惠青產業園建設運營有限公司,南至耿家村,北至山東惠青產業園建設運營有限公司。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高城鎮耿家村村民委員會。
地塊4四至范圍:東至河西村、山東惠青產業園建設運營有限公司、山東飛源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淄博飛源化工有限公司,西至山東惠青產業園建設運營有限公司,南至淄博飛源化工有限公司,北至河西村。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高城鎮河西村村民委員會。
地塊5四至范圍:東至淄博飛源化工有限公司,西至山東惠青產業園建設運營有限公司,南至河西村,北至淄博飛源化工有限公司。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高城鎮河西村村民委員會。
地塊6四至范圍:東至河西村,西至河西村,南至河西村,北至河西村。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高城鎮河西村村民委員會。
地塊7四至范圍:東至淄博飛源化工有限公司、河西村,西至山東惠青產業園建設運營有限公司,南至淄博飛源化工有限公司,北至河西村。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高城鎮河西村村民委員會。
地塊8四至范圍:東至淄博飛源化工有限公司、河西村,西至山東惠青產業園建設運營有限公司,南至淄博飛源化工有限公司,北至淄博飛源化工有限公司。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高城鎮河西村村民委員會。
地塊9四至范圍:東至東方飛源(山東)電子材料有限公司、河西村,西至山東惠青產業園建設運營有限公司,南至山東惠青產業園建設運營有限公司,北至淄博飛源化工有限公司。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高城鎮河西村村民委員會。
地塊10四至范圍:東至山東惠青產業園建設運營有限公司、河西村,西至山東飛源特種材料有限公司、河西村,南至金100-1井路,北至山東飛源特種材料有限公司。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高城鎮河西村村民委員會。
地塊11四至范圍:東至河西村,西至河西村,南至河西村,北至金100-1井路。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高城鎮河西村村民委員會。
地塊12四至范圍:東至東方飛源(山東)電子材料有限公司,西至山東惠青產業園建設運營有限公司,南至山東惠青產業園建設運營有限公司,北至東方飛源(山東)電子材料有限公司、高青濱河機械制造產業園有限公司。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高城鎮河西村村民委員會。
地塊13四至范圍:東至金100-1井路、河西村,西至河西村,南至河西村、金100-1井路,北至山東惠青產業園建設運營有限公司。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高城鎮河西村村民委員會。
地塊14四至范圍:東至耿家村,西至國有建設用地,南至山東惠青產業園建設運營有限公司,北至淄博飛源化工有限公司、東方飛源(山東)電子材料有限公司、南大光電(淄博)有限公司、耿家村。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高城鎮河西村、耿家村村民委員會。
地塊15四至范圍:東至山東惠青產業園建設運營有限公司、山東齊芯氣體有限公司,西至金100-1井路,南至山東齊芯氣體有限公司、河西村,北至山東惠青產業園建設運營有限公司。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高城鎮河西村、耿家村村民委員會。
地塊16四至范圍:東至山東惠青產業園建設運營有限公司、山東齊芯氣體有限公司,西至山東惠青產業園建設運營有限公司、山東齊芯氣體有限公司,南至山東齊芯氣體有限公司、耿家村,北至山東惠青產業園建設運營有限公司。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高城鎮耿家村村民委員會。
地塊17四至范圍:東至耿家村,西至山東惠青產業園建設運營有限公司、山東齊芯氣體有限公司,南至山東齊芯氣體有限公司、山東中泰天盟新材料有限公司、山東惠青產業園建設運營有限公司,北至山東惠青產業園建設運營有限公司。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高城鎮耿家村村民委員會。
實際征收土地范圍以最終批準文件為準。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為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21日(不少于10個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發布后,高青縣人民政府將組織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內容包括:擬征收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和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請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等相關權利人按時參加現場調查并對調查結果予以確認。不能參加現場調查的,可以書面委托他人代理;不能參加現場調查且未委托他人代理,經通知仍不到場的,或者參加現場調查但不簽字確認的,由參加調查的各方如實記錄現場調查結果,載明情況并共同簽字確認。本機關將視情組織公證機構對調查行為以及調查結果進行證據保全。
擬征收土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中,本機關將充分聽取擬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等相關權利人的意見。
五、其他事項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高青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以及擬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的村(鎮)務公開欄同時予以發布。公告期間如有意見建議,可向本機關及時反饋。
特此公告。
聯系人:高青縣自然資源局;電話:0533-6967743;聯系地址:高青縣高苑路22號。
高青縣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來源:高青縣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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