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記者從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了解到,為進一步加強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玉州二大隊將于2026年4月15日零時起,在該大隊轄區范圍內(原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四大隊管轄范圍)啟用警用無人機,對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取證。
相關抓拍記錄將作為交通違法行為行政處罰的依據。抓拍的違法行為包括:駕駛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的;變更車道時影響正常行駛的機動車的;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違反禁令標志、禁止標線指示的;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駕駛機動車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視頻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其他可通過無人機航拍取證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
交警提醒,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嚴格按照交通標志、標線指示通行,文明駕駛、安全出行,共同維護轄區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采寫丨玉林市融媒體中心記者 黃清
編輯丨李 容
審核丨蔣西河
監制丨譚麗瑩
出品丨玉林市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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