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安徽省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方案》是否通過省常委會審定嗎?如通過后,我單位建設項目是安徽省2024年省重點項目,是否可以按照自然資源部38號文件要求辦理林地報批相關手續,如不能,我單位建設項目辦理林地報批手續什么時候可以?
安徽省林業局回復(20260331):
尊敬的來信人:您好!
????留言收悉。現答復如下:《安徽省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方案》尚未經省委審定。為進一步做好“十五五”規劃重點建設項目要素保障工作,《自然資源部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進一步做好自然資源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資發〔2026〕38號)》規定,省級人民政府上報的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成果,可作為國家和省級重點項目自然資源要素配置的依據。各地可根據文件精神,將整合優化成果作為配置依據,科學謀劃十五五項目。經與您溝通,擬建項目為礦山開采,涉及國家級自然公園,未列入省級以上“十五五”規劃。《國家級自然公園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禁止擅自在國家級自然公園內從事采礦、房地產、開發區、高爾夫球場、風力光伏電場等不符合管控要求的開發活動。工程建設暫不符合國家級自然公園管控要求,待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成果落地實施,項目區域調出自然保護地后,依規辦理林地等手續,方可開工建設。省林業局將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持續推動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成果落地實施,感謝您的關注。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