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子作為農業的“芯片”,對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意義重大。近日,記者從省人大常委會獲悉,云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新修訂的《云南省農作物種子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據悉,新修訂的《條例》分為八章、共四十六條,旨在保護和合理利用農作物種質資源,規范品種選育、種子生產經營和管理行為,加強種業科學技術研究,鼓勵育種創新,維護種子生產經營者、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提高種子質量,發展現代種業,推動種業振興,將云南建設成為農作物種質資源大省和特色種業強省,保障糧食安全,促進高原特色農業高質量發展。
值得注意的是,新修訂的《條例》明確了促進種業自主創新、原始創新,加強種業知識產權保護,建立健全跨區域、跨部門聯動保護和行政司法協同保護機制,維護育種領域知識產權權利人合法權益的內容。同時,根據種子法和有關方面意見,新修訂的《條例》還明確了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指導、支持種子生產經營者提高種子質量,種子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和保存生產經營檔案,以及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依法打擊生產經營假、劣種子的違法行為,保護農民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等義務和責任。
此外,為體現我省特色優勢,貫徹落實省委關于發展“1+10+3+N”高原特色農業,將中藥材產業打造成“第二個煙草產業”的工作要求,新修訂的《條例》明確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中藥材種質資源保護,支持開展中藥材育種科學技術研究等。
記者 吳怡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