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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養寵人士而言,貓、狗等寵物已超越“玩伴”的定義,成為家人般的存在。一旦寵物走失,主人往往陷入煎熬。此時,專業尋寵機構成為不少失主的“救命稻草”。
無錫市民華女士正是如此。近日,她在寵物貓走失后,先后求助3家尋寵機構,結果,花費1萬余元,尋來一場空。
【親歷】
為尋寵花費1萬余元
3家機構上門均未找到
華女士是城區的一名養寵人士。3月15日晚上,華女士的母親像往常一樣喂貓時,卻發現寵物貓毛毛不見了。此時,她猛然想起,當天傍晚下樓給小區流浪貓送食物時,想著很快就能返回,便沒把門關緊——毛毛大概率是在這段時間跑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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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聚餐的華女士聞訊,立即趕回家。全家人從當晚一直找到次日凌晨3點,仍沒找到毛毛,心急如焚。華女士趕緊在社交賬號發布尋貓啟事,懸賞1000元尋貓,同時,緊急在網上聯系尋寵機構,希望借助“專業力量”找回愛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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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至18日,華女士先后通過社交平臺聯系了3家尋寵機構。
“前兩家機構要求先支付尋寵師的路費或成本費(分別為200元、500元),若成功找到寵物,再支付2300元尾款,沒找到則不收尾款。”華女士說,這兩家機構的尋寵師先后上門后,分別排查了小區樓梯、地下車庫等處,均未找到任何有價值的線索。
眼看時間一點點過去,華女士和家人擔心毛毛遭遇危險,愈發焦慮。此時,她看到某尋寵機構的賬號上,發布了許多寵物因尋找不及時而死亡的案例,內心更加慌張,當即決定求助這家機構。
“客服一開始說7800元全包,包含1800元定金和6000元尾款。”華女士說,她支付定金后,對方又以尋寵師從深圳趕來、機票難買為由,要求她額外支付3000元路費。為了讓尋寵師盡快上門尋寵,華女士當即付費。
尋寵師上門后,讓華女士簽訂了委托合同、支付6000元尾款,開始了搜尋工作。搜尋10多個小時后,尋寵師給出結論:毛毛大概率進入了別人家,只能等它自己出來再找。
【調解】
涉事商家否認存在問題
經溝通后,退還了部分費用
花費1萬多元尋寵無果后,華女士冷靜下來,越想越覺得自己被“忽悠”了,最讓她不滿的是第三家機構。
“他們一開始宣傳7800元全包,我付了定金后,他們又臨時加價。”華女士表示,更不合理的是,雙方簽訂的合同中,還約定了“若未尋回寵物,不允許對機構進行負面評論”等條款。
華女士認為,對方涉嫌虛假宣傳、“霸王條款”等問題,因此,僅愿意承擔此次尋寵期間,尋寵師的往返路費、食宿費、辛苦費等合理成本,要求對方退還其余費用,但客服未予回應。
在多次聯系機構無果后,華女士根據該機構營業執照上的登記地址,向成都市場監管部門投訴。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工作人員表示,在該登記地址上并未找到該經營主體,建議華女士通過訴訟渠道維權。3月28日,華女士正式向法院提交民事起訴狀,要求該機構“退一賠三”。
4月1日,記者接到華女士反映的情況后,查看了雙方簽訂的委托合同及相關轉賬記錄,發現在雙方簽訂的尋寵服務合同中,約定的成本費為1.08萬元,若未成功找到,該費用不退;若成功找到寵物,華女士需再向該機構支付尾款2000元。
同時,經查詢,該尋寵機構為個體工商戶,登記地址位于四川成都,2025年12月,因“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隨后,記者輾轉聯系到了該機構負責客服及售后工作的劉先生。劉先生表示,他們團隊有多名尋寵師,根據華女士的實際情況,他們為她匹配了江師傅上門服務,但當時江師傅正在深圳出差,臨時飛往無錫的機票難訂,相關費用已明確告知華女士且獲得其認可;雙方簽訂了委托合同,尋寵期間華女士也對師傅的工作表示認可,因此,該機構不同意退款,也不認可“虛假宣傳”的說法,認為華女士“退一賠三”的訴求不合理。
經記者溝通后,劉先生表示,愿意幫華女士申請退還部分尋寵費用。經進一步溝通、協商,雙方自愿達成一致:該機構向華女士退還了6800元。
【態度】
寵物主人飽受失“寵”煎熬
需要專業支持,卻不敢選擇
尋寵服務消費糾紛得到化解后,“如何讓毛毛盡快回家”的問題依然困擾著華女士及其家人。如今,她的社交賬號上,每天都會更新尋找毛毛的帖子,懸賞金額也提高至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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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毛和它的兄弟姐妹原本是我前公司里的貓,我經常去照料,后來公司負責人無力照看,想送人,我就把它和另一只一起接回了家。”華女士說,每天清晨,她都是在毛毛的呼嚕聲中醒來,全家人早已把它當作了家庭的一份子。毛毛走失后,全家人的生活仿佛陷入停擺,所有重心都放在了找貓上。
“每天早上,我們一家人都相互打氣,滿懷信心地出去尋找,可到了晚上,總是一無所獲,帶著失望回家。”她說,更讓人心痛的是,遲遲找不回毛毛,家人也陷入自責——母親怪自己沒關好門,父親怪自己沒看好毛毛,她也怪自己當天晚上不該出去聚餐,“如果我在家,也許毛毛就不會走失了”。
“我今年5月份就要搬家了,之前布置新家時,就給毛毛布置好了小房間和玩具,我真的很希望它能早點回家。”華女士的聲音里滿是期盼。
和華女士一樣,市民蔡女士也承受著尋寵的煎熬。
“已經44天了。”養了10年的愛犬意外走失后,她每天都盼著它回來。然而,這44天里,她報了警,在它可能出現的地方張貼了大量懸賞啟事,幾乎求助了所有自己認識且能提供尋寵幫助的人,可始終沒得到有效線索。“我想過找尋寵機構,只要能找到它,花上萬元我也愿意。但咨詢了幾家后,很難辨別,擔心花了錢又找不到寵物,只能作罷。”蔡女士說。
蔡女士的擔心并非個例。采訪期間,記者在無錫一個同城尋寵微信群中,對22位有寵物走失經歷的養寵人士進行了問卷調查(其中部分問題為多選題)。
結果顯示,寵物丟失后,超七成受訪者會先自行尋找,超六成受訪者會采用張貼尋寵啟事、發布懸賞令等方式,27.3%的受訪者會選擇求助尋寵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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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尋寵機構,31.8%的受訪者認為“機構相對專業,愿意選擇”;59.1%的受訪者表示“很需要,但不敢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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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不敢選的原因,超八成受訪者擔心花了錢,卻找不回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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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收費模式上,45.5%的受訪者認為“尋寵師合理的差旅費(以發票為憑證,找不回不退)+合理的辛苦費+賞金(找回后支付)”的方式較為合理;另有45.5%的受訪者認可“找回后一次性支付尋寵費”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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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失“寵”人士“不敢選”的擔心是否多慮?尋寵市場是否有“坑”?本報后續將推出該主題調查報道,敬請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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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鏡言
編輯:容藝、房子
責編:沈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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