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木
恒信東方于2026年4月3日收到中國證監會北京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2026]4號)。
恒信東方在2022年與創意信息、諾比侃開展算力系統集成及技術服務業務時,采用總額法確認收入,導致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虛增營業收入18,161.14萬元,占當期披露營業收入的37.12%。2024年10月25日,公司披露了《關于前期差錯更正情況的說明》。
據了解,如果證監會經過調查后最終對恒信東方實施行政處罰的話。根據相關司法解釋,2023年4月28日到2024年10月24日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24年10月25日收盤時賣出或仍持有并曾產生一定浮虧(無論是否解套)的投資者,可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也可通過“證券市場周刊”官網-證券維權欄目提交姓名、聯系電話與交易記錄 ,參與索賠征集活動。本次索賠征集可主張的范圍包括投資差額、傭金、印花稅損失等,當然,最終的獲賠條件與獲賠金額將以法院認定為準。投資者在未獲得賠償前,無需支付任何律師費用。
北京監管局擬對恒信東方給予警告并處以50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孟楠、副總經理陳偉、財務總監王林海、副總經理李小波分別處以250萬元、230萬元、200萬元和70萬元罰款。公司表示將強化內部治理,提高信息披露質量。
據公開資料顯示,恒信東方的主營業務為CG及VR內容生產制作、兒童產業鏈開發運營及LBE城市新娛樂、移動信息產品的銷售與服務。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