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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法院星火執行先鋒隊來到古田鎮苧園村,為留守老人辦理執行案款發放手續。
2025年10月,福建省上杭縣人民法院執行干警趕赴古田鎮,為18名留守老人集中辦理了案款發放手續。
此前,古田鎮某農業公司因經營不善,拖欠土地租金及留守老人勞務報酬共計40萬余元。在案件陷入“執行不能”僵局后,上杭縣法院迅速打出“訴訟救濟+強制執行+慈善救助”的“組合拳”,為留守老人化解“薪愁”、紓解“心結”。收到案款后,老人們喜笑顏開,自發送上錦旗表達感謝。
過去一年,福建全省法院立足執行規范化建設,深化執行體制機制改革,順利開展百日執行攻堅等系列專項行動,全年執行工作保持“穩中有進、進中有新”的發展態勢,共執結案件30.02萬件,同比增長14%,執行到位金額487.76億元。
服務發展大局
2020年12月,福建某信投資有限公司與深圳某和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簽訂《股權轉讓合同》,約定某和公司受讓某信公司持有的福建某海鎳業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權,轉讓價格合計5124.9萬元。因經營爭議,某和公司僅支付了部分款項,引發訴訟。經法院判決,某和公司應向某信公司支付剩余的股權轉讓款及逾期利息,案件于2024年進入執行程序。
三明市將樂縣人民法院經調查發現,某和公司系山東省國有企業所持股的子公司,除持有受讓后的某海公司51%股權外,無其他可供執行財產。2025年,某信公司申請對雙方共同持股的某海公司進行處置。
值得關注的是,某海公司系一家從事固廢、危廢物品處置的大型公司,雖已陷入停業停產狀態,但其核心技術先進、生產資質稀缺,未發生本案糾紛時年產值破2億元,發展前景良好。
面對困局,將樂縣法院經過反復研判,連出四招進行靶向“救治”:以“股權置換”代替“資產拍賣”,委托山東省國有資產處置平臺公開掛牌交易,處置案涉股權;對某海公司核心設備“活封活扣”,護航企業復工復產;依托當地招商引資平臺宣傳推廣,成功吸引某上市公司以3963.41萬元競買執行標的物,全額清償涉案債權;推動新股東與縣政府戰略合作,打造區域綠色經濟示范項目,實現多方共贏。
拍賣成交后,某信公司順利拿到全額執行款并用于某海公司復產復工,推動園區生產實現綠色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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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樂法院舉行冬日暖“薪”農民工工資集中發放儀式。
為助力企業重返市場,切實發揮好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福建法院立足民營經濟大省定位,主動服務發展大局,以善意文明執行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助力高質量發展。2025年,全省法院深化落實規范民事財產保全11條措施,嚴格依法公正辦理涉企執行案件,開展專項司法行動,共辦結涉企執行案件5.68萬件,執行到位金額166.61億元;對5825家企業、7425件案件采取“活封活扣”、財產置換措施,最大程度降低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依法為3962家企業重塑信用。
同時,福建法院加強執行與破產程序銜接,暢通“僵尸企業”的市場退出通道。近兩年,全省移送“執轉破”案件4339件,數量居全國前三,充分釋放執行和破產制度的疊加效能,促進各類要素資源市場化配置。
保障民生福祉
福建某公司因資金鏈斷裂,不僅欠下千萬元貨款,更是拖欠了54名工人工資。自2025年4月起,泉州市鯉城區人民法院陸續立案執行以該公司為被執行人的系列案件。
鯉城區法院經前期調查發現,被執行人名下雖有兩處廠房,但均辦理了抵押貸款,可供執行財產有限,且企業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疾病纏身,對債務履行消極應對。
“為有效打通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我們創新‘聯、查、懾、善’四位一體工作機制,確保勞動者勤有所獲、勞有所得。”鯉城區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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鯉城法院執行干警到被執行人廠房核實財產情況。
鯉城區法院依托“法院+人社+工會”聯動機制,做好勞動者的信息溝通、矛盾化解、再就業安置等工作;通過“線上”查控與“線下”走訪相結合,發現45萬元租金異常流轉及到期債權線索;調取檔案核實法定代表人變更情況,鎖定實際控制人,發出《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預告書》《涉嫌拒執犯罪預告書》進行威懾;通過財產變現、債權回收、協調租金預付等方式籌措資金,加速執行案款分配。
歷經177天的努力,54名工人終于拿到了126萬余元工資款。
近年來,福建法院著力解決與群眾利益息息相關的涉民生案件執行難問題。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與省人社廳建立治理欠薪信息共享和聯動配合機制,加大農民工工資、贍養費、撫養費、醫療損害賠償等案件執行力度,開放優先立案、優先執行、優先發放執行款“綠色通道”。2025年,全省法院涉民生案件執行到位金額10.02億元。
“我們做深民生福祉保障,準確區分‘失信’與‘失能’,幫助確無財產可供執行的‘失能’人員走出債務困局,回歸正常生活,依法為5.63萬人次開展信用修復,有效緩和社會矛盾。”福建高院黨組成員、副院長王孔堅介紹。
提升治理效能
針對異地執行困境和消極執行、選擇性執行等頑瘴痼疾,福建法院以機制創新為突破口,充分發揮交叉執行優勢,做嚴執行規范建設,全面提升執行治理效能,有效破解各類執行難題。
楊某某在合法取得武夷山某文化旅游景點經營權后,將其承包給劉某某經營,承包期限屆滿后,劉某某卻拒不返還,楊某某遂向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劉某某及實際占用人唐某某情緒激動,屢次阻礙執行、拒不配合騰退,案件陷入僵局。
“武夷山某文化旅游景點是武夷山國家公園文化遺產、武夷山‘雙世遺’的重要組成部分,一旦強騰中發生沖突,不僅可能損毀遺產,還會影響景區秩序和國家公園形象。”福建高院執行局局長黃浩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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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法院執行法官向被執行人宣讀騰房告知書。
關鍵時刻,福建高院果斷啟動交叉執行機制,將該案指令給標的物所在地的武夷山市人民法院交叉執行。武夷山法院迅速組成專班,充分做好執前準備工作,緊張而有序地落實“勘察摸底、聯動協同、精準推進”的執行方案,最終圓滿完成武夷山某文化旅游景點的騰退工作。
2025年,全省法院以交叉執行為牽引,通過提級、指令等方式執行案件7479件,取得實質性進展4543件,執行到位金額33.78億元,有效破解異地執行困境。
王孔堅介紹,去年以來福建法院持續開展執行工作規范提升三年行動,規范立審執銜接、網絡司法拍賣、案款管理、終本案件管理,有效整治執行領域頑瘴痼疾,努力提升執行工作的質量、效率與效果。
來源:法治日報
作者:宋學鵬、王瑩
編輯:羅泰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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