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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又有小區被投訴:
豐澤區城東街道中駿·云禧小區
被訴有人拆承重墻大面積開窗;
城東星光耀小區因新老物業交接問題
部分業主多次被道閘限行,出行不便。
具體詳情往下看
01
事發泉州中駿·云禧小區!
業主反映:有人拆承重墻大面積開窗!
近日
豐澤區城東街道中駿·云禧小區
業主王先生反映
小區沿山海路一側
有商戶在裝修過程中
擅自拆除房屋承重墻體
違規開鑿出兩處窗戶
該行為破壞樓棟原有結構安全
希望有關部門及時介入
督促商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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墻體被鑿開
王先生反映的情況就位于中駿·云禧3棟與5棟之間,山海路759-25、759-26、759-27三間店面,現場有工人在作業。只見這三間店面已被打通,店面面向小區一側的墻體已被開鑿出兩處約三平方米的窗戶,窗戶被篷布遮擋住,鑿掉的墻體石塊堆積在旁,店內還用磚頭砌筑了多個小隔間。不過記者在現場無法直觀判斷承重墻是否已被拆除。“該商戶還將樓棟的消火栓拆掉,我們這棟樓層高18層,這一行為已經威脅到公共安全。”王先生說。
對此,豐澤區住建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會讓經辦人員前去現場核實處理。
02
泉州市區城東星光耀小區:
部分業主多次被道閘限行,出行不便!
“兩家物業扯皮,影響業主們正常通行,回家太不方便了。”近日,家住中心市區城東星光耀小區的住戶林女士撥打泉州晚報社24小時熱線96339反映,因新老物業交接問題,18#、19,出行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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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號停車場出入口張貼著“此處為14、15棟專屬通道”的告示
走訪
3號出入口使用權成爭議焦點
泉州星光耀廣場是集商業、酒店、辦公、住宅于一體的綜合項目,包括一期(1)、二期(16),之前星光耀廣場一期及18#、19。2025年,星光耀廣場一期成立業委會并通過公開招標更換物業服務公司。2026年1月15日,萬科物業正式接管星光耀廣場一期。目前,18#、19。
新舊物業交接后,3號停車場出入口的使用權,成為此次矛盾的爭議焦點。
3月11日15時許,記者來到現場,迎暉路一側的3號停車場出入口設在14,直通地下停車場。地面保安亭張貼著“此處為14、15棟專屬通道”的告示。現場道閘暫時正常起落,車輛可通行。
“受影響最集中的是18#、19。”業主林女士介紹,兩棟樓住戶長期從3號出入口進出,2月份曾被短暫禁止通行,3月9日、10日又被攔擋,無法進出。“我們買了車位,也按時交管理費,卻被區別對待,有家難回,實在氣憤。”多位業主表示,無法使用3號出入口后,只能繞行奧萊商場停車場,但會產生額外費用。
業主們多次在業主群反饋,要求物業協商解決,并通過社區、街道及相關部門反映維權,但始終沒有得到關于18#、19。“問題拖了這么久,反復放行又禁行,我們多次反映,卻一直被模糊處理。”林女士說,新老物業互相推諉,轉嫁矛盾,是對業主權益的漠視。業主們強烈要求恢復3號出入口共用權限,保障正常通行權,不再承擔因物業糾紛帶來的不便與額外成本。
高地物業
3號出入口是共用通道口
關于3號出入口的通行權問題,高地物業工作人員馬女士向記者提供了《星光耀廣場建設項目交通影響評價》,文件指出,該項目包括商業街、集中商業、社區底商、創意辦公、5A級辦公、五星級酒店以及住宅。在其項目總平面圖中,SOHO(14#、15#、18#、19#)被劃歸為創意辦公區。對于項目內部交通設施,文件提到,項目共設計了5個車行出入口,其中3號出入口與城市支路迎暉路銜接,為機動車主要出入口,主要(用于滿足)創意辦公周邊地面停車和地下車庫車輛進出需求。
“按照項目交評報告,3號出入口是SOHO(14#、15#、18#、19#)的共用通道口。泉州市城鄉規劃局針對該交評報告的回函,并未對3號出入口的規劃設計提出異議,此前我們在實際管理中也與規劃設計保持一致。”馬女士認為,出入口的改變需要考慮消防、交通等因素,涉及一、二期業主及社會公共交通利益,需要一期與二期所有共用業主表決通過,同時征求相關部門意見,萬科物業沒有權利單方面不同意不允許業主從原有出入口進入。
事發之后,雙方物業在街道、社區協調下,就18#、19。馬女士告訴記者,她們提出愿意每月支付2000元作為車輛秩序維護補貼,對方則要求收取50%的車輛管理費,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此外,高地物業也與20,計劃使用商場出入口(5號出入口)作為18#、19。該方案落地需要一定時間,他們向萬科物業提出40天的緩沖期,但未通過。
萬科物業
產權和物業服務區域已分割
萬科物業工作人員羅女士回復稱,3號出入口設置于小區14#、15,屬于他們物業服務管理紅線范圍。18(5號出入口),具備完整、獨立的車輛通行條件,不存在必須經由3號出入口通行的法定或約定義務。
星光耀廣場一期(1)已由主管部門核定為獨立物業管理區域。他們作為一期物業服務企業,依據《物業管理條例》及物業服務合同約定,負有對物業管理區域實施統一封閉管理、維護小區公共秩序及全體業主合法權益的法定義務。若長期允許其他項目車輛通行一期地下車庫,將直接占用一期共有設施設備與物業服務資源,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侵害一期業主共同利益。近期已多次發生非本物業管理區域車輛強行進入、聚集堵塞出入口等情況,嚴重擾亂一期正常交通秩序與物業管理秩序。如持續放任此類行為,極易形成不良示范,對小區安全管理與長效治理造成不利影響。
針對羅女士的說法,星光耀廣場一期業委會副主任魏先生向記者提供了相關文件。項目宗地圖顯示,1,分別辦理不同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關于泉州星光耀廣場一期(1)物業管理區域核驗情況報告》指出,泉州星光耀廣場一期(1)具備有關重要設施設備共用,確定符合一個物業管理/服務區域的界定。他認為,14#、15#、19。如果18#、19,需要一期全體業主表決通過,同時明確責任歸屬及相關費用。
記者了解到,在豐澤區住建局的協調下,3號出入口暫時對18#、19,并擬于近期組織相關方進行溝通協商。泉州晚報將持續關注事件進展。
物業交接的疏漏,
不該由業主來承擔出行的不便!
泉州這小區業主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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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泉州發布、泉州晚報·泉州通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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