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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在網上炸了鍋,評論區清一色叫好。我們翻翻這幾年的新聞就知道,老百姓在銀行窗口受的委屈,真不是一樁兩樁。
最典型的一件事,發生在2025年11月。律師周筱赟在山東東營出差,去建設銀行取現金。金額沒超過央行原來規定的門檻,柜員照樣追問資金用途,甚至翻出他一個月前的流水逐筆核實。周筱赟拒絕回答后,銀行方面直接報了警。折騰了半個多小時,銀行又突然說聯系不上警方,態度一百八十度轉彎,表示可以正常辦理。周筱赟一氣之下,錢也不取了,直接走人。
這事經央視法治在線曝光后,全網都在討論。建行東營分行回應說,柜臺核實用途是當地反詐中心的要求。記者轉頭聯系東營反詐中心,人家一口否認,說跟他們沒關系,是銀行自己的事。你看,皮球踢了一圈,誰都不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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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筱赟遇到的絕不是個例。這幾年各地類似的新聞太多了。有人存錢被反復追問來源,有人取現被告知要派出所同意,還有人僅僅是正常轉賬就被凍結賬戶。存自己的錢、取自己的錢,反倒像做了什么虧心事,擱誰身上都窩火。
這一切要從2022年說起。那一年,三部門發布過一版管理辦法,明確要求金融機構在客戶辦理達到一定金額的現金存取業務時,必須登記資金來源與用途。出發點沒問題,就是為了防范洗錢以及電信詐騙。那幾年詐騙案高發,騙子經常指揮受害人去銀行轉賬取現,監管層想從資金端卡住犯罪鏈條。
思路是對的,壞就壞在執行上。
我們站在銀行柜員的角度想想,其實他們也冤。上級考核壓得緊,反詐指標層層下壓,漏掉一筆可疑交易就可能被追責。所以他們寧可多問、多查、多攔,哪怕客戶不高興也得硬著頭皮執行。周筱赟后來自己也承認了這一點,他說應當用大數據與AI精準識別異常交易,不應該把判斷的擔子全壓在柜員肩上。柜員不是偵探,幾分鐘內做不了精準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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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設計有問題,不該讓一線員工背鍋。
正是在這種背景下,2025年底的新規應運而出。新版管理辦法直接刪掉了2022年版本里關于登記資金來源與用途的條款。以后去銀行辦現金業務,身份核驗通過、賬戶正常,不會再被統一要求回答那些令人尷尬的問題了。
但千萬別誤會成"徹底沒人管了"。新規的核心邏輯是四個字——基于風險。
收入穩定、交易正常、往來清晰的客戶,銀行會簡化流程。該辦就辦,不多廢話。但一旦賬戶出現異常——短時間內密集收到多筆跨省轉賬、頻繁大額進出、資金流向不合常理——銀行會立刻啟動強化核查。該松的松,該緊的緊,精準施策。
郵儲銀行研究員婁飛鵬的說法很直白:對低風險的簡化處理,對高風險的加強措施。這才是分類管理該有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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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國有行網點負責人也提到,以前周邊商戶、熟客來存營業款,明知道錢怎么來的,也得走一遍詢問流程。雙方都尷尬,毫無意義。新規讓這種形式主義的操作可以省掉了。
我們再往深了看,這次調整背后其實有更大的棋局。
2024年11月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反洗錢法》,2025年1月1日施行。這是反洗錢法自2007年生效以來第一次大改。改的原因之一,是2025年11月至2027年2月期間,中國將接受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的第五輪互評估。
FATF是全球最權威的反洗錢國際組織。評估結果直接關系到一個國家在國際金融體系里的聲譽與話語權。中國需要拿出一套規范、有效、與國際接軌的反洗錢體系,而不是靠窗口盤問普通儲戶來充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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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訂的反洗錢法里寫得很清楚:金融機構采取的風險管理措施,不得與洗錢風險狀況明顯不匹配,要保障客戶依法享有的基本金融服務。這句話的潛臺詞就是——不能過度執法,不能誤傷普通人。
三部門的管理辦法與反洗錢法一脈相承,信號非常明確:反洗錢工作要做,但方式得升級。從"全民安檢模式"轉向"精準打擊模式",用后臺的大數據監測、交易畫像、風險評估模型來代替前臺柜員的主觀判斷。該留的記錄一樣留,該查的線索一樣查,但不再把每個取錢的普通人當嫌疑對象。
新規還延長了客戶身份資料與交易記錄的保存期限。這說明監管力度不是在放松,而是換了一種更聰明的打法。記錄完整保存下來,真出了事可以追溯還原,這才是有效監管。
制度層面的事說完了,我們說說落地的情況。
新規2026年1月1日開始執行,到現在兩個多月了。從各地網點的反饋看,多數普通客戶辦理現金業務確實順暢了不少,身份核驗通過后流程明顯縮短了。但也有人反映,部分銀行換了個說法繼續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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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筱赟就公開表示,據他了解,很多銀行根本沒有真正落實新規。有的銀行發明了"無感詢問""非對抗性話術"之類的新名詞,換了套說辭接著盤問。這話不是空穴來風。制度寫在紙上容易,落到每一個網點窗口,中間隔著內部考核機制、基層執行慣性、各地反詐中心的協調配合,還有技術系統的升級到位——哪個環節卡住了,老百姓在窗口就得多耗時間、多費口舌。
周筱赟沒打算就此算了。2026年1月30日,他正式起訴了建設銀行東營東城支行,要求法院確認銀行侵權事實,并在全國性媒體公開道歉。沒有提經濟賠償。他要的不是錢,是一個制度性的表態。開庭時間定在2026年2月4日。
東營建行在答辯中說,工作人員當時是出于保護客戶財產安全的目的,擔心客戶可能遭遇詐騙。這個邏輯也不是完全沒道理——萬一真有人被騙了,銀行沒攔住,后果同樣嚴重。
現實中確實存在兩難。不法分子組織批量開戶、控制他人銀行賬戶轉移資金、安排多人分散取現的案例并不少見。他們通過偽裝業務場景、分拆交易來規避監測,手段不斷升級。忽視這些真實風險,一味追求便利,也不現實。
關鍵在于,這種"安全與便利"的邊界由誰來定、怎么定。靠柜員臨場發揮肯定不行。不少金融機構號稱投入大量資源搞了智能監測系統,但到了窗口還是靠人工憑經驗判斷,那系統建了給誰用?這筆賬,銀行自己得好好算算。
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說得比較中肯:新規有助于減少一刀切,但涉及老年客戶群體或者賬戶明顯異常的情況,柜臺多問幾句仍然合理。這個分寸拿捏確實需要時間磨合。
新京報有一篇評論說得挺到位:類似一刀切的反詐邏輯,不僅存在于金融領域。2026年了,這類做法都該改改了。確實如此。辦手機卡要工作證明、銀行轉賬要解釋去向、賬戶莫名其妙被凍結……這些年類似的事太多了。初衷都是好的,但層層加碼之后,受傷的往往是老老實實辦事的普通人。
反詐工作極其重要,這一點沒有任何爭議。但反詐的終極目標是保護老百姓的財產安全與合法權益。如果反詐措施讓守法群眾辦事受阻、隱私被侵犯,反而會消解大家對這項工作的認同感。失去群眾基礎的反詐體系,效果只會打折扣。
這次新規的意義,超越了銀行窗口那點事。它代表了金融監管思路的一次實質性轉變——從"一刀切"走向"精準化",從"統一標準"走向"風險分級"。光明網有句評價說得挺好:好的監管不是制造障礙,而是建立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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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普通人在乎的也就是這些:取自己的錢別被當嫌疑人,存自己的錢別被反復追問,去銀行辦個業務別搞得像接受審查。新規給了這種合理期待一個制度性的回應。
2026年2月4日,周筱赟訴建行東營東城支行的案子就要開庭了。不管判決結果如何,這個案子本身已經具備了標志性意義。一個普通公民,用法律手段推動制度真正落地,這件事值得我們每個人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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