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參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中共寧縣委工作機關下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事業管理人員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單位、職位及人數
選調單位為:寧縣調查研究室,單位性質為財政全額撥款正科級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2名;寧縣歸國華僑聯合會,單位性質為財政全額撥款股級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2名;寧縣城區網格化管理指揮中心,單位性質為財政全額撥款股級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2名。具體崗位信息詳見《中共寧縣委工作機關下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簡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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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選調范圍和條件
(一)選調范圍
全縣縣直部門、鄉鎮事業管理人員中已轉正定級的九級管理崗位職員(含職員等級晉升的八級職員),不包括教師、醫護等專業技術人員。
(二)選調條件
報名人員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愛崗敬業,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符合選調崗位所需的政治面貌、年齡、學歷等條件,詳見《附件1》;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在基層服務年限滿5年(含試用期);
6.具有一定的文字材料寫作能力和計算機操作基礎;
7.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符合公開選調職位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基層服務年限計算時間截至2026年4月,現任職務等級以報名前的任職為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違反政治紀律或政治規矩的;
2.群眾公認度不高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期滿影響使用的;
6.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選調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7.未經有人事管理權限的部門、單位同意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和辦法
堅持公開、公正、競爭、擇優原則,按照以下程序組織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6年4月8日—4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及方式:報考人員攜帶報名所需材料到選調單位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報名,不得委托他人報名。
3.報名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2)《中共寧縣委工作機關下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本人親筆如實、準確填寫各項內容,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審核,簽注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填寫不完整或不規范的,不予報名);
(3)組織、人社部門錄用文件復印件(組織人事部門審核蓋章);
(4)《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轉正定級表》復印件(組織人事部門審核蓋章);
(5)干部人事檔案專審表復印件(組織人事部門審核蓋章);
(6)所在單位出具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證明(所在單位蓋章);
(7)紀檢監察部門出具的廉潔自律證明;
(8)在黨支部日常表現情況(組織關系所在黨支部出具并蓋章);
(9)近期二寸免冠藍底照片5張及電子版。
提供的所有復印件,均需標注“復印屬實”字樣,并加蓋相關部門公章。
4.資格審查:各選調單位對報名人員的報名資格和報名材料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后,由縣委組織部和縣人社局按照干部檔案管理權限對報名人員“三齡兩歷一身份”情況進行審核,由各選調單位對審核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及時予以反饋,對符合報名條件的通知參加公開測試。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與該職位計劃選調人數比例不得低于3:1,資格審查結束后,如報考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核減該崗位選調計劃人數。
(二)公開測試
1.形式與內容:測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由各選調單位組織實施。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主要測試報考人員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寫作能力等綜合素質,總分為100分。參加筆試時,須持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
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按面試人數與選調人數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面試前由各選調單位進行資格復審,符合面試條件的發放面試通知書,不符合條件的依次遞補;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綜合分析、邏輯思維、語言表達、溝通協調、臨場應變等能力,滿分為100分。面試結束后,現場公布面試成績,并由應試人員簽字確認。
2.測試時間和地點:筆試和面試時間、地點由各選調單位另行通知。
3.成績計算: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小數按照“四舍五入”辦法處理。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情況,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名次。
(三)考察和資格復審
采取差額考察的辦法,依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考察人數與選調人數2: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由縣委組織部和各選調單位共同組織實施,組成聯合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學等方面的現實表現進行全面考察。考察時進行資格復審,重點審核人事檔案、核實“三齡兩歷一身份”等情況,聽取廉政意見,了解是否存在回避等影響選調的情形。考察和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選調資格,按照綜合成績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
政治素質和廉潔方面有問題的一票否決,人事檔案資料真實性有問題的一票否決。
(四)選調人選確定
考察和資格復審結束后,各選調單位召開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會議,集體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
(五)體檢
由各選調單位負責聯系指定醫院,通知和組織擬選調人員按要求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選調資格。按照綜合成績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
(六)公示與調動
1.公示。體檢通過后,發布公告,對擬選調人員分別在甘肅黨建寧縣平臺和擬選調對象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對公示中有問題反映,經調查核實,存在影響選調問題的,取消選調資格。
2.調動。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有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選調的,實行6個月試用期,期滿考核合格者由縣委組織部辦理調動手續;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單位工作。
四、其他事項
(一)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全程參與并監督選調工作,具體由各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二)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應提供完整、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和相關材料,凡弄虛作假或有違規行為者,無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選調資格。
(三)報考人員報名后務必保持通訊暢通,密切關注甘肅黨建寧縣平臺發布的選調工作有關信息。對因通訊不暢或未關注公開選調工作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四)本次選調不收取任何費用,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請廣大報考人員保持警惕,避免上當受騙。
(五)未盡事宜按照公開選調工作有關政策和文件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寧縣調查研究室:0934-6622323
寧縣歸國華僑聯合會:0934-6622305
寧縣城區網格化管理指揮中心:0934-6622417
監督電話(縣紀委監委駐縣公安局紀檢監察組):0934-6580033
附件:
附件1:中共寧縣委工作機關下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簡表
附件2:中共寧縣委工作機關下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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