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道路交通事故預防“減量控大”工作,從源頭上規范電動車市場秩序,有效預防和減少涉及電動車的道路交通事故,4月1日至2日,巴州公安交管支隊聯合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轄區電動車銷售企業開展大宣傳、大檢查和警示約談工作,旨在規范電動車銷售市場秩序,推動電動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到位。
01
源頭管理
巴州公安交管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轄區電動車銷售企業進行了全覆蓋的源頭檢查。重點查驗了各銷售店鋪的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3C認證等資質,詳細核對在售電動車的品牌型號、整車質量、最高時速是否符合國家標準。通過逐輛檢查,對存在問題的電動車要求立即整改,嚴格把好電動車銷售源頭關,杜絕銷售違規電動車的行為,從源頭上消除交通安全隱患。
![]()
且末公安交管深入電動車銷售點進行檢查
![]()
尉犁公安交管聯合市場監管部門對電動車銷售點進行資質檢查
![]()
和靜公安交管聯合市場監管部門對電動車銷售點進行資質檢查
![]()
焉耆公安交管深入電動車銷售點進行檢查
02
警示約談
巴州公安交管對電動車售賣企業負責人開展集中警示約談。約談中,民警結合典型事故案例,深入剖析事故成因,特別指出多數事故與車輛違規改裝、不符合安全標準密切相關;電動車銷售企業作為交通安全的重要源頭,須切實扛起社會責任,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范經營行為。隨后,與企業負責人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
![]()
若羌公安交管與電動車銷售企業負責人簽訂安全責任書
![]()
庫爾勒公安交管與電動車銷售企業負責人簽訂安全責任書
![]()
和靜公安交管對轄區電動車銷售企業負責人進行集中警示約談
03
交通安全宣傳
巴州公安交管在電動車銷售店鋪顯眼位置擺放宣傳展板、張貼海報,并向電動車銷售企業的負責人及前來購買電動車的群眾發放交通安全宣傳資料,詳細講解電動車的正確使用方法、安全駕駛注意事項、常見交通違法行為的危害等知識;提醒群眾在日常出行中一定要嚴格遵規守法,正確佩戴安全頭盔,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
輪臺公安交管對電動車銷售企業負責人進行宣傳
![]()
和碩公安交管對電動車銷售企業負責人進行宣傳
![]()
博湖公安交管對電動車銷售企業負責人進行宣傳
![]()
和靜公安交管在電動車銷售企業醒目位置張貼海報
一盔一帶 安全常在
巴州公安交管提醒
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
騎乘電動車時
請正確佩戴安全頭盔
來源丨各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編輯丨肖水英
審核丨楊艷嶺
簽發丨李書光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