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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特科技于2026年4月1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證監立案字0052026003號)。
該告知書顯示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據了解,如果證監會經過調查后最終對能特科技實施行政處罰的話。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在2026年4月1日收盤時持有,且在2026年4月2日后賣出或仍持有并曾產生一定浮虧(無論是否解套)的投資者,可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也可通過“證券市場周刊”官網-證券維權欄目提交姓名、聯系電話與交易記錄 ,參與索賠預征集活動。本次索賠預征集可主張的范圍包括投資差額、傭金、印花稅損失等,當然,最終的獲賠條件與獲賠金額將以法院認定為準。投資者在未獲得賠償前,無需支付任何律師費用。
能特科技表示目前生產經營活動正常有序開展,將積極配合中國證監會的調查工作,并嚴格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據公開資料顯示,能特科技的主營業務為醫藥中間體的研發、生產、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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