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演員“鞠婧祎被實名舉報偷稅漏稅”的消息,在熱搜上“爆”了。
3月31日上午,三張實名檢舉稅收違法行為的函件在社交平臺引發(fā)熱議。
函件顯示,有人在3月30日于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稽查局實名舉報藝人鞠婧祎。
記者注意到,30日當天,鞠婧祎與郭敬明合作的新劇《月鱗綺紀》曾傳出將于31日定檔、4月1日空降上線的消息。
據極目新聞消息,記者注意到,名為“實名舉報信”上的內容顯示,實名舉報者提到,鞠婧祎在2024年全年申報收入1100余萬元納稅,但“僅2024年6月-12月期間,鞠婧祎參加的影視、商務等活動就不下20多項,保守估計收入不少于5000萬。”舉報人稱,鞠婧祎瞞報比率達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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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稽查局則開出了“接收回執(zh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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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張明細圖中,鞠婧祎在2024年6月-12月參與活動的項目被列表呈現(x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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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絲芭傳媒 曾發(fā)布《關于“絲芭和藝人鞠婧祎糾紛和解”網絡不實謠言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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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提到,絲芭未曾與任何鞠婧祎方的所謂工作室,工作團隊,劇宣團隊,網宣團隊,或任何關聯(lián)人員,關聯(lián)組織進行任何方面的洽談和解事宜。絲芭未與其出演的任何劇集的關聯(lián)人員,關聯(lián)組織有任何方面的洽談或和解。
聲明中還公布了目前糾紛進展:絲芭與鞠婧祎的經紀合約糾紛正在司法審理階段,雙方從未達成任何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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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員鞠婧祎被經紀公司喊話:涉嫌嚴重經濟犯罪,將擇日全網公開實名舉報!
2025年12月18日,絲芭傳媒發(fā)文“致藝人鞠婧祎的最后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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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如下:
由于你和你的所謂個人工作室多次罔顧事實、編造謊言,利用個人影響力蒙蔽,誤導粉絲和社會公眾,并在行業(yè)內和網絡平臺傳播關于我司的諸多不實信息,多方抹黑公司,刻意引導不明真相的粉絲,甚至私下利用網絡水軍等非法手段“網暴”我司,對我司的社會和商業(yè)形象和正常的企業(yè)運營造成了極大傷害。試問是國家法制和公序良俗,社會公眾的利益大還是你的個人私利大?是人民群眾和社會公眾的力量大還是暫時被你欺騙和誤導的不明真相的粉絲的力量大?
在此最后一次要求你們立刻收手,停止所有侵權抹黑行為,我司將以長期以來所掌握的大量事實和你們的種種劣跡為依據,將就你本人和你的關聯(lián)人涂某某等涉嫌嚴重經濟犯罪的行為,擇日向國家相關監(jiān)管機構,媒體和社會公眾進行全網公開實名舉報。特此告知!
2025年12月15日,鞠婧祎方發(fā)聲明,稱與絲芭傳媒的經紀合約已于2024年6月終止,同時指控絲芭傳媒偽造藝人簽名及授權。
同年12月16日,絲芭傳媒曬筆跡鑒定報告否認偽造藝人簽名及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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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鞠婧祎方也請律師發(fā)布了相關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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鞠婧祎方稱雙方合約已于2024年6月到期,絲芭傳媒所謂補充合約系偽造,且該公司長期、多次串通其關聯(lián)公司通過簽訂“雙重合同”的方式隱瞞演藝收入真實金額,截留、侵占本應屬于鞠婧祎的演藝收入。
絲芭傳媒則稱鞠婧祎在行業(yè)內和相關平臺上散布“個人只拿到金額極低的工資,沒有業(yè)務分成并受到長期壓榨”等謠言,并公布了給予鞠婧祎的收入和待遇。根據絲芭傳媒此前所言,鞠婧祎合約2033年8月才到期。
12月16日,@絲芭傳媒 發(fā)布“關于我司藝人鞠婧祎的事實闡述和聲明”,稱鞠婧祎在行業(yè)內和相關平臺上散布“個人只拿到金額極低的工資,沒有業(yè)務分成并受到長期壓榨”等相關表述,與事實嚴重不符。
絲芭傳媒回應鞠婧祎待遇和收入分配問題,稱曾出資人民幣1.6億余元,為鞠婧祎單飛發(fā)展后規(guī)劃影視發(fā)展路線,截至2024年5月,已向鞠婧祎結算支付稅前金額共計139044543.5元,均有本人簽收憑證,并按月支付固定收入25萬元(稅前),還提供專職司機、房車供其使用多年,提供上海高級公寓供其居住。
絲芭回應鞠婧祎聲明稱,將根據情況發(fā)展陸續(xù)公布多方面證據,回擊鞠婧祎造謠抹黑的惡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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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7日,絲芭傳媒再次發(fā)文質疑鞠婧祎,稱其解約行為自相矛盾,玩文字游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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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鞠婧祎社交平臺
公開資料顯示,鞠婧祎1994年6月18日出生于四川省遂寧市,影視演員、流行樂歌手。2013年11月2日,她憑借SNH48《劇場女神》團體公演正式出道,曾參演《九州·天空城》《蕓汐傳》《熱血長安》《新白娘子傳奇》等作品。
來源:錢江晚報、@絲芭傳媒、江南都市報、極目新聞等
值班編輯:王挺
審核:許暉 曾群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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