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5日,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邀請自治區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沈小松、自治區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黃世喆、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戴紅兵和自治區氣象局副局長黃永新出席發布會,介紹《廣西壯族自治區氣象災害防御條例》有關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趙武林主持發布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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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趙武林:
各位記者朋友:
大家下午好!歡迎參加今天的新聞發布會。我是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趙武林,發布會由我主持。
剛剛閉幕的自治區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自治區氣象災害防御條例。常委會會議閉幕后第一時間召開新聞發布會,主要是為了增進社會公眾對法規的了解,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今天我們很榮幸地邀請到自治區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沈小松、自治區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黃世喆、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戴紅兵和自治區氣象局副局長黃永新,出席今天的發布會并回答記者朋友們的提問。
首先,我簡要介紹相關立法情況。
一、修訂條例的背景
氣象防災減災工作,事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和諧穩定。近年來,習近平總書記對自然災害防御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提出“兩個堅持、三個轉變”的防災減災理念,強調“發揮氣象防災減災第一道防線作用”。國家層面印發了《氣象高質量發展綱要(2022—2035年)》,相繼修訂了《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自治區氣象災害防御條例自2006年施行以來,2016年、2018年兩次修正,在健全防災減災機制、提升災害防御能力、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施行時間已久,《條例》的部分內容已與上位法不一致,也不適應新形勢新要求。與此同時,在全球氣候變暖背景下,廣西極端天氣事件頻發,經濟損失較為嚴重,現行防御體系在工作機制、前端預防及應急聯動等方面仍存在短板,難以有效應對復雜、極端的災害風險。為貫徹落實黨中央防災減災決策部署,維護國家法治統一,切實破解實踐難題,對《條例》修訂是十分必要的。
二、修訂條例的工作過程
《條例》的修訂草案由自治區人民政府于2025年8月25日向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提請審議。2025年9月底,自治區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對修訂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一審后,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圍繞常委會審議意見,通過廣西人大網站公開征求意見,先后赴貴州等地開展立法調研,向23個區直單位、14個設區的市人大常委會、6個立法服務基地、12個基層立法聯系點和80名立法專家顧問等廣泛征集到170余條意見,并組織專家論證和部門座談,就重點問題與自治區氣象局等單位多次溝通協調。2025年12月29日,自治區人大法制委員會對修訂草案進行了審議,形成了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2026年3月24日,修訂草案提請自治區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第二次審議,并于今天表決通過,將于2026年6月1日起施行。
三、修訂的主要內容
現行《條例》共27條。修訂后共26條,其中刪除12條,新增11條,修改15條,主要內容如下:
(一)健全組織體系。細化政府職責,建立健全以氣象災害預警為先導的應急響應聯動機制。明確氣象和相關部門職責,強化協同配合。
(二)強化氣象災害預防。建立健全十項機制,推動氣象災害防御從“被動應對”向“事前預防”轉型。包括健全科技支撐體系,推動人工智能、大數據等與氣象融合;建立“四位一體”全民宣教體系;構建咬合式防御鏈條,開展氣象災害普查,推動氣象災害防御規劃與相關規劃、預案銜接;創新建立重點行業領域防御制度,強化八大重點領域風險評估;建立暴雨引發的次生災害聯防機制;建立重點單位管理制度;新增氣候可行性論證目錄管理;完善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機制;健全雷電災害防御監管;構建多層次風險分擔機制。
(三)完善監測、預報和預警。建立健全氣象監測設施統一規劃建設與信息共享制度,打破部門壁壘。構建預警信息統一發布與快速傳播責任鏈條,打通信息傳遞“最后一公里”。建立毗鄰省份聯防機制,拓展與東盟國家在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合作交流。
(四)規范應急處置機制。健全快速響應機制,根據災情調整響應級別,全過程信息公開。氣象災害危險區域內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根據預報、預警信息發布的災害發生時間、影響范圍和級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相關應急預案的規定,及時采取應急處置措施。必要時,可以根據氣象災害應急處置需要,依法作出停產、停工、停運、停業、停課的決定。
我就介紹到這里,下面是記者提問環節。請記者朋友圍繞條例進行提問。提問前,請通報所代表的新聞機構,有問題的請舉手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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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報記者提問:自治區氣象災害防御條例頒布實施近20年,此次全面修訂有什么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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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沈小松:
感謝這位記者朋友的提問。氣象防災減災工作,事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和諧穩定。近年來,習近平總書記對自然災害防御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提出“兩個堅持、三個轉變”的防災減災理念,強調“發揮氣象防災減災第一道防線作用”。2022年,國務院印發《氣象高質量發展綱要(2022—2035年)》(國發〔2022〕11號),明確要求推動完善氣象法律法規體系,依法規范氣象災害防御工作。2024年,國家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以后,《廣西壯族自治區氣象災害防御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中對預警信息發布、應急處置措施等內容與突發事件應對法的規定不完全一致。
近年來,氣候復雜多變,氣象災害種類多、強度大、頻率高、危害重,在全球氣候變暖的背景下,我區極端天氣事件頻發,造成了嚴重的經濟損失。《條例》自2006年施行以來,2016年、2018年兩次修正,在加強我區氣象災害防御,避免和減輕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實踐中仍存在運行工作機制不完善、應急響應聯動機制不健全、氣象災害預防措施不足、應急響應措施缺少法律支撐等問題。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防災減災的重大決策部署,維護法治統一,推動解決我區氣象災害防御工作中的實際問題,避免、減輕氣象災害對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命財產帶來的損失,修訂《條例》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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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記者提問:作為“小切口”立法,自治區氣象災害防御條例有哪些廣西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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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戴紅兵:
感謝這位記者朋友的提問。《條例》作為一部“小切口”立法,其廣西特色可概括為四個“度”:戰略高度、保障廣度、響應速度和執行精度。
第一,在戰略高度上,主動服務國家所需、發揮廣西所能的定位。明確推動人工智能、大數據與氣象深度融合,實現從“傳統防御”向“智慧防御”的跨越式升級;專門增設沿海地區氣象災害防御措施,完善北部灣氣象觀測站網,建立完善海洋氣象災害監測預警系統、預警信息發布渠道和接收播發設施;同時特別增設了與東盟國家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合作交流條款,推動氣象災害防御領域跨境跨區域協作。
第二,在保障廣度上,首次基于應用場景提出氣象災害防御措施,護航現代產業發展格局。《條例》立足重點領域保障需求,靶向提出覆蓋農業、林業、生態環境、交通、旅游、能源、海洋、城市管理等八大行業的防御措施,為壯美廣西建設構筑起全方位、多場景的“氣象保險”,切實做到防風險、保安全、促發展。
第三,在響應速度上,構建了直達末梢的全鏈條快速響應機制。我們確立了以氣象災害預警為先導的應急響應聯動機制,明確針對暴雨等重大災害實施“遞進式服務”,讓預警信息隨災害演進持續細化為精準的行動指令。進一步整合防災資源、強化部門協同和信息共享,依法規范“五停”等強制措施,建立臨災預警“叫應”機制,明確鄉鎮政府、街道辦、村居委承擔基層傳播法定職責,指定專人結合實際采取多種手段,確保預警信息第一時間到戶到人,真正打通應急響應“最后一公里”。
第四,在執行精度上,解決了基層實操的難點痛點。《條例》注重銜接上位法,刪繁就簡,更具操作性。比如,建立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管理制度,新增氣候可行性論證項目目錄管理制度,健全雷電災害防御監管體系,細化上位法,明確列舉六類禁止性行為,全面界定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弄虛作假等情形,讓從業者知紅線、守底線。
總而言之,這是一部既接“天線”又接“地氣”的條例,我們相信它將成為護航廣西高質量發展的堅實法治保障。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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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廣播電視臺新聞中心記者提問: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通過的“十五五”規劃建議明確提出要加強氣象監測預報預警。我們也關注到除了氣象部門,還有其他部門、組織和個人布設了氣象監測設施,請問《條例》對如何建好、用好、管好氣象監測設施,提升氣象監測能力有哪些具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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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黃世喆:
感謝這位記者朋友的提問。這個問題非常專業,也很有針對性。正如您所說,隨著經濟社會發展,除了氣象部門,農業農村等其他部門以及一些單位,確實布設了大量的氣象監測設施。據不完全統計,僅在我區,這類設施就接近兩萬個。這些設施在服務各行業的同時,客觀上也存在“建管脫節”“標準不一”“重復建設”等問題,既造成資源浪費,也埋下了數據安全和防災隱患。針對這一現狀,2024年廣西作為全國氣象行業統籌發展試點省份以來,我們先行先試,探索了有益經驗。《條例》正是在總結試點成果的基礎上,打出了“組合拳”,重點解決“怎么建好、怎么用好、怎么管好”的問題。
第一,在“建好”上,我們強調“全區一盤棋”。《條例》明確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應當根據氣象災害防御的需要,加強氣象監測設施建設與維護,完善氣象災害監測體系。就在2025年,經自治區政府協調,氣象部門已聯合農業農村等10個部門,共同編制了《廣西氣象行業綜合氣象觀測系統布局設計方案》。這意味著,未來各行業建設氣象設施,不再是“各自為戰”,而是“協同布局”,從源頭上避免重復建設,織密覆蓋全區的“天羅地網”。
第二,在“用好”上,既要“數據準”,也要“信息通”。一方面,我們從質量入手,明確所有氣象監測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技術標準并經過計量檢定,確保數據準確可靠。另一方面,我們打破壁壘,在《條例》中明確規定要加強跨部門、跨地區的信息共享。這意味著,氣象監測數據都要依法進行匯交共享,使得分散在各部門的數據得以“匯聚成力”,共同為防災減災提供精準支撐。
第三,在“管好”上,實行“全程規范化”管理。《條例》授權自治區氣象主管機構牽頭制定統一規劃、建設和管理的具體辦法,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并公布實施。接下來,我們將全面推行規劃布局、建設標準、數據匯交、運維規范、共享應用的“五統一”,切實解決前面提到的問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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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網記者提問:當今,全球氣候變暖的大背景下,我區氣象災害呈現出一些新的特點,針對這些特點,《條例》在提升預報預警準確率和信息傳播時效方面新增了哪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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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氣象局副局長黃永新:
感謝這位記者朋友的提問,根據廣西氣候中心的統計分析,在全球變暖背景下,我區氣象災害呈現氣溫持續攀升,高溫熱浪加劇以及強降水頻次強度增加等特點。針對近年來我區氣象災害呈現出的以上特點,《條例》將我區近年來在氣象防災減災實踐中探索出的成功經驗,用法規的形式固定下來,使之效力更強,作用更大。具體體現在三個方面:
第一,在監測更精密方面,我們已建成陸海空天一體化綜合氣象觀測系統,全區地面觀測站網平均間距提升至8.5公里,天氣雷達距地1公里覆蓋率提升至80.6%。同時,多個部門的氣象監測設施和監測數據已進入氣象觀測站網用于防災減災決策服務。《條例》第二十一條明確要求完善氣象災害監測體系,推行跨部門、跨地區的信息共享,打破數據壁壘,通過法律制度為我們進一步織密監測網絡、提升預報預警準確率提供了更加堅實的數據支撐。
第二,在預報更精準方面,我們通過推動人工智能深度融合應用,完善無縫隙數智化預報業務體系,近三年暴雨預警信號準確率達到93.8%、強對流預警時間提前量達61.4分鐘、24小時臺風路徑預報平均誤差僅50.6公里。《條例》第五條明確健全科技支撐體系,推動人工智能、大數據等與氣象深度融合,從法律制度層面為提升預報精準度提供了長期保障。
第三,在服務更精細方面,我們已健全以氣象預警為先導的應急響應聯動機制,創建“11631”遞進式服務模式,建立“紅警雙叫應”機制,全鏈條融入地方綜合防災減災指揮調度工作體系;依托廣西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平臺,整合拓展“12379”等預警發布手段,紅色預警時聯合多部門啟動“綠色通道”快速廣泛發布預警信息,確保預警信息在第一時間覆蓋到災害影響區域的老百姓。這些經驗,現在都寫進了《條例》:第三條將“以氣象預警為先導”的成功經驗,確立為法定的應急響應聯動機制;第二十二條構建了預警信息統一發布與快速傳播的責任鏈條,明確氣象主管機構為唯一官方發布主體,要求縣級以上政府組織媒體、運營商建立快速發布通道,明確鄉鎮政府、街道辦、村(居)委會確定人員接收和傳播預警信息的法定職責,從制度上確保預警信息到戶到人。
總而言之,《條例》將我區在“監測精密、預報精準、服務精細”方面的實踐經驗,變成了管長遠的制度。下一步,我們將繼續錨定“更廣、更快、更準、更智能、更好用”的目標,讓每一位老百姓都能感受到氣象服務帶來的這份守護。
記者朋友們,新聞發布會到此結束,如果大家還有其他疑問可以跟宣傳處聯系,我們將為大家提供優質服務。
謝謝各位嘉賓,也感謝各新聞媒體對人大工作的關注與支持。謝謝大家!
散會。
來源:廣西人大新聞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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