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很長一段時間里,社會上流傳著一種極其扭曲的觀念,覺得只要沒成年,犯了事頂多就是批評教育,賠點錢了事。這層隱形的“護身符”,讓不少心智尚未成熟的半大孩子有恃無恐。但最近四川瀘縣發生的一起案子,結結實實地給這種錯覺潑了一盆冷水。
事情發生在3月底,瀘縣警方端掉了一個聚眾斗毆的團伙,涉案的足足有十個人。起因其實特別幼稚,17歲的張某某和另一個叫沈某某的年輕人鬧了點別扭。換做正常思維,找老師、找家長溝通一下也就過去了,但這幫年輕人偏偏覺得“私下解決”更威風。25號深夜,張某某拉攏了7個幫手,開著車就去了約定的廣場,對面則來了兩個人。話不投機半句多,雙方直接動起手來,張某某這方人多勢眾,把沈某某揍了一頓后就跑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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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跑得掉?第二天凌晨受害者報了警,天一亮,這十個逞兇斗狠的年輕人一個沒落,全被請進了派出所。
這案子之所以引起廣泛關注,關鍵點不在打架本身,而在后續的處理結果。這十個人里頭,除了主謀,還有四個都是14到17歲的未成年人,加起來一共五個孩子沒成年。按照以前的老黃歷,這幾個人大概率是會被父母領回去嚴加管教。但這次不一樣了,警方直接祭出了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
新法明確規定,14到18歲之間,如果違法情節嚴重、社會影響惡劣,照樣可以執行行政拘留。瀘縣警方一點沒手軟,直接給這五個情節惡劣的未成年下了行拘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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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記重錘砸得好。法律從來都不應該是縱容惡的溫床,哪怕這個惡披著“年少無知”的外衣。以前那種“未成年違法零成本”的畸形現象,確實該終結了,不疼不癢的批評根本震懾不住那些已經飄了的年輕人。
但處罰只是第一步,案子判了,留給社會的思考卻不能停。咱得問問,這些大半夜不回家睡覺,跑去廣場上打架的孩子,到底是怎么長歪的?
十幾歲的年紀,本該在學校里做卷子、打球,現在卻學著古惑仔那一套。這背后,家長平時是真的管不了還是根本沒管?學校在日常行為規范上是不是存在盲區?再往深了說,現在網上那些亂七八糟的短視頻,動不動就宣揚什么“江湖義氣”“用拳頭說話”,這對缺乏辨別能力的未成年人來說,簡直就是精神毒藥。怎么把這些不良影響掐斷,是家庭和學校必須補上的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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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現實的問題是,這幾個孩子被關進拘留所,出來以后怎么辦?法律給了他們應有的懲戒,但不能指望關幾天就能把一個人徹底變好。如果出來以后,家庭還是那個冷漠的家庭,網絡環境還是那個充滿戾氣的環境,他們會不會破罐子破摔,變本加厲?這就要求我們在“罰”之后,必須跟上“教”和“管”。
怎么建立一個有效的矯治機制,讓這些踩過紅線的孩子真正敬畏規則、回歸正軌,這比單純的拘留要難得多,但也重要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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