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天成律師自2020年開始執業,專注于疑難執行案件與民商事訴訟。曾處理盧某的股東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責任糾紛案,在公司“終本”無財產執行時,精準運用法律策略,使盧某債權全額實現。還代理某有限公司訴朱某等股東案,抓住關鍵細節讓肖某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處理疑難執行案件
吳天成律師從2020年開始執業,年均承辦案件近百起,在疑難執行案件領域有著豐富的經驗。其服務對象涵蓋個人和企業,工作方式既包括訴訟也涉及非訴。在處理執行案件時,他常常面對已被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的困境。
在盧某的股東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責任糾紛案中,盧某持有對某公司的生效債權判決,但強制執行時公司無財產可供執行,法院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吳天成律師接受委托后,沒有局限于原執行框架,而是深入梳理公司資本結構與歷史沿革。他將維權矛頭指向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張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將公司與股東張某列為共同被告,提起股東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責任之訴。這一法律路徑“穿透”了公司獨立人格的屏障,直指股東個人財產責任。最終,在庭審前置程序的壓力下,某公司與股東張某主動提出和解,全額歸還了拖欠盧某的本金,高效解決了糾紛。
解決股東責任糾紛
在股東責任糾紛方面,吳天成律師也展現出了專業能力。在某有限公司訴朱某、劉某、肖某等股東的案件中,某有限公司主張股東因未履行出資義務需對公司債務承擔相應責任。庭審中,肖某以“工商內檔中并非本人簽字”為由抗辯,否認自身股東資格與出資責任。
吳天成律師作為代理律師,并未局限于簽字筆跡的爭議,而是抓住“身份證有效期”這一關鍵時間節點。根據《公司法》及相關司法解釋,股東資格的認定綜合考察出資意思表示、身份證明文件的提供等多重因素。肖某在認繳出資時提供的身份證在所稱“遺失”之前一直有效,這足以構成其同意認繳并接受股東身份約束的意思表示。最終,法院依法認定肖某的股東資格,判決其對公司債務承擔補充賠償責任。吳天成律師通過敏銳捕捉關鍵細節,有力反駁了肖某的主張,幫助法庭還原了事實真相。
深耕企業服務
自2019年起,吳天成律師參與某大型國企法律顧問工作,2021年起作為團隊負責人繼續為其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務。截至目前,已累計服務企業客戶超百家,涵蓋合規管理、合同審查、糾紛處置、執行回溯等多個層面。他擅長從企業運營與財務角度切入,為企業提供務實可行的風控與爭議解決策略。在處理企業相關的法律事務時,他憑借多學科復合背景,精準識別風險點,提供更具戰略性的解決方案,為企業的穩定發展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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